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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南市2019-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12/10 11:37:32
21228
来源: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键词: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大件垃圾
导读:2020年年底,初步建成危险废物、装饰装修垃圾、 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按程序出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初步构建 “法治立基、政府推动、全民参 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绕城高速以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2019-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单位):
 
  《济南市2019-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2019——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在 《济南市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总体方案 (2018—2020年)》(济厅字 〔2018〕14号) 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将各类固体垃圾纳入全市垃圾分类范畴,按照垃圾属性,统筹考虑各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推进我市环保基础设 施建设。2020年年底,初步建成危险废物、装饰装修垃圾、 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 及其他垃圾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按程序出台我市生活垃圾 分类地方性法规,初步构建 “法治立基、政府推动、全民参 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绕城高速以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制约短板。
 
  1.加快完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
 
  将居民生活源的有害 垃圾、医疗废物以及学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实验室产生 的危险废物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全部纳入全市危险废物处置 范畴。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业化、规模化,鼓励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络、贮存设施。提高危 险废物监管能力,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 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依托 “互联网+”,逐步完 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加强危险废物流向监控 (牵头单 位:市生态环境局)。力争2020年年底前,完成市环境保护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建设,规模9.9万吨/年; 完成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资源化利 用与处置项目二期项目建设,规模4.6万吨/年;完成长清 马山环境科技产业园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规模1.98 万吨/年,落实好医疗垃圾末端处理;推进山东莱芜雅居乐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建设 (牵头单 位:市生态环境局、莱芜高新区管委会,钢城区、长清区政 府)。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 (牵头单位:市农业 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居民生活源的有害垃圾,以 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处置;各区县结合实际, 2019年年底前配齐有害垃圾收集车辆,明确有害垃圾收集 点、收运线路及收运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做好收集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做好居民生活源的有害垃圾贮存、 转移、处置环节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 境局)。引导相关单位、居民做好废弃药品回收处置工作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医疗垃圾收运处理监督管 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推进装饰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终端处置体系建设。
 
  在全市范围内规划选址建筑垃圾长期消纳场和装饰装修垃圾 无害化处理厂,力争2021年6月底前完成市级装饰装修垃 圾无害化处理厂的规划选址工作,同时在我市东部、西部、 北部区域规划选址建设建筑垃圾长期消纳场。鼓励各区县采 取堆山造景等方式解决建筑垃圾消纳场不足问题。按照装饰 装修垃圾产生量,各区县加快临时消纳场和装饰装修垃圾中 转站 (箱)选址建设,并结合实际,力争2020年年底前, 布设装饰装修垃圾收集点,建立收集运输体系,并向社会公 布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 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建 筑企业对可再生利用的建筑垃圾、装修装饰垃圾循环利用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推进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资源化终端处置建设。 各区县健全完善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收运队伍,鼓励以 街办为单位,采取定时定点的方式收运大件垃圾。综合考虑 服务范围和设施间距等因素,合理设置园林绿化垃圾、大件 垃圾破碎站点、移动破碎点或集中资源化分拣处置点,推进 园林绿化垃圾与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建设。探索 建立园林绿化大型枝干垃圾与大件垃圾协同处置体系,对于 资源化利用可行性不高的季节性园林绿化落叶,可运输至其他垃圾焚烧处理厂焚烧处理 (牵头单位:市园林和林业绿化 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 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4.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能力。
 
  对可回收物按照废金 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电子产品、其他等进行分类,通过 培育带动,利用上门回收、智能回收、互联网+回 收等多种方式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高值 化。鼓励将可回收物送钢铁、造纸、塑料加工、废弃电器电 子产品处理等企业循环利用。2019年年底前,公布可回收 物指导目录,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更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 市财政局)。做好社区可回收物品回收利用工作,探索建立 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积极采用密封可回收运输车辆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单位:市供销社、市财政局)。结合环保产业园建设,或在 生活垃圾焚烧厂附近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牵头单 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章丘区、长清区政府、济南新旧 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5.推进易腐垃圾分类处置。
 
  按照 “试点先行、逐步推 广”原则,在全市范围内从大型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 大型餐饮单位 (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社区中选择有代表性的点位,引进有实力、有业绩的企业开展 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根据实际可引入 “网格治理” 模式,就近布局就地处理设备,多点位集中就地处理,解决 部分点位场地小、易腐垃圾产量小的问题。试点期间,易腐 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运行单位对外排水应主动接受水务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监督。为鼓励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市 级财政给予各区县一次性补贴,用于设备购置及试点运行, 力争2019年年底前全市达到50吨/日就地处理规模;2020 年年底前,对三星级以上宾馆、就餐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 餐饮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采取就地处理,对大中型餐饮单位 可开展联合就近就地处理。各区县要组织生态环境、水务、 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对异味、噪音、水、渣、油等 污染防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回流餐桌,同时做好对易腐垃 圾就地处理运行效果及成本的分析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长清马山环境科技产业园或章丘区 高官寨环保产业园内选址规划规模600——800吨/日易腐垃圾 处理厂,提高易腐垃圾集中处理能力,力争2020年开工建 设,2021年年底前建成投用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区、章丘 区政府)。
 
  6.提升其他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结合垃圾产生量增长趋势,按照 “适度超前、略有余量”原则,合理规划垃圾焚 烧处理设施;加快长清马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确 保2020年年底前规范运营,增加1300吨/日的垃圾焚烧处 理能力,提高全市垃圾焚烧处理率;规范章丘区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厂 (1200吨/日)运营管理;加快建设平阴县、商河 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提高焚烧处理能力 (牵头单位:市城管 局,章丘区、平阴县、商河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 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升污泥 焚烧处理能力,统筹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 (牵头 单位:市水务局)。
 
  7.增配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
 
  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要符合密闭、机 械化作业要求,颜色、标识统一规范,按照有害垃圾、可回 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结合产生量、投放 频次、投放方式,指导、督促责任主体合理配置标识准确、 数量充足的投放设施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 小区、新建 (改扩建)集贸市场等,应充分考虑垃圾分类要 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垃圾分类设施,有 条件的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易腐垃圾就地 处置设施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试点 “定时定点+预约收运”的垃圾不落 地、不混装收运体系,2019年年底前各区县至少完成一处 试点,2020年6月底前各街道 (镇)至少完成一处试点, 2020年年底前总结经验加以推广,逐步减少或取消现有生 活垃圾收集桶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 乡建设局)。2019年年底前,以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 属国有企业开展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先行先做、做好做精垃 圾分类,采取定时、定点、定人方式收运,并建立分类统计 台账和数据统计体系。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城管 局、市商务局)。加强示范片区、示范社区 (村)建设,打 造高标准垃圾分类模式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为重点,扩大 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到2020年年底前,绕城高速以内区域 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牵头 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8.坚持城乡统筹。
 
  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 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 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农村易腐垃圾规 范化就地处理或与农业有机废弃物、粪便等协同处理 (牵头 单位: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 “村收 集、镇运输、县处理”原则,认真做好农村垃圾分类收运及 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 局、市商务局)。
 
  (二)开展垃圾源头减量行动。
 
  1.引导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加大大型农贸 市场建设力度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探索制定净菜进城 相关标准与措施,建立激励机制,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垃圾进 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和布袋子,引导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 品进城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引导星级酒店、餐饮企业开 展餐饮 “光盘行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3.推行绿色办公。严格按照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 〔2019〕18号)》等相关文 件,加大行政事业单位绿色采购力度 (牵头单位:市财政 局;配合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完善法规政策配套体系。
 
  1.加强顶层设计。
 
  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出台我市 垃圾分类标识系统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2020年3月底 前,制定出台垃圾分类市级财政奖补政策及管理办法 (牵头 单位:市城管局、市财政局)。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 支持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编 制 《济南市固体废弃物分类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市城管 局;配合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继续实施生态补偿机制。
 
  2020年3月底前,修订完 善 《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济政办发 〔2018〕 13号),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制度, 探索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异地消纳补偿政策 (牵头单 位: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3.改革生活垃圾收费机制。先行实施餐厨垃圾收费, 2020年6月底前,出台餐厨垃圾收费制度。2020年年底前, 完成非居民用户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对居民用户,逐步 实行差别化收费改革,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城管局)。 4.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2020年年底前,按程序出台 我市地方性法规,将生活垃圾分类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轨 道,对未按规定投放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教育、处罚和 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强制约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 投放准确率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
 
  (四)加大技术创新与培训宣教力度。
 
  1.强化科技支撑。将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关 科技攻关列入科技创新发展重点项目,支持开展垃圾分类处 理和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的攻关和研究应用,尤其是易腐垃 圾堆肥难题攻关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相关部门相互配 合,指导各区县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 术构建 “互联网+垃圾分类”新模式,优化垃圾分类流程和 运行组织方式,规范垃圾分类计量,实现垃圾分类精细化管 理和全过程监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配合单 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 境局)。
 
  2.加大培训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 训活动,市级开展针对区县垃圾分类专职人员的集中培训工 作,通过研修班、专题讲座、研讨会、参观实践等方式,提 高垃圾分类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区县开展针对街 道 (镇)、社区 (村)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街道 (镇)、社区 (村)开展对单位、学校、小区等居民住户的培 训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深化宣教。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校 本课程,编写宣传教育读本,并赋予一定课时 (牵头单位: 市教育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社会团体、志愿者、社 会组织,多方位、多角度,持续不断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团市委、 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城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建立 “市级统筹、区县负责、街 道 (镇)落实”的垃圾分类责任体系。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垃圾 分类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各区县政府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责 任主体,要 全 力 推 动 本 辖 区 垃 圾 分 类 工 作 落 实;各 街 道 (镇)负责本辖区垃圾分类具体推进工作。市直各部门 (单 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做好各自行业领域内垃圾分类工 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党建。各级党组织要将垃圾分类作为基 层党建重要内容,依托基层党组织,带动社区、物业、单 位、家庭、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三)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资相 结合的投融资模式,发挥政府主导力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投 入,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配置 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处理设施投资、建设与运 营的积极性。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多层级的监督制度,强化行业与 属地相结合的考核体系,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社会经 济发展综合考核、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及文明单位考核。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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