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垃圾焚烧发电监管的新起点
- 2019/12/17 8: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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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 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设备垃圾焚烧厂
垃圾焚烧发电,即使即将进入2020年,其热度也是高居不下。
毕竟,自2020年1月1日开始:
“焚烧炉工况标记包括“烘炉”“启炉”“停炉”“停炉降温”“停运”“故障”和“事故”等7种标记”
“自动监测异常标记包括“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维护(以下简称CEMS维护)”“通讯中断”“炉温异常”和“热电偶故障”等4种标记”
“一个自然日内,垃圾焚烧厂任一焚烧炉排放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的自动监测日均值数据,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超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应污染物24小时均值限值或者日均值限值,可以认定其污染物排放超标”
“一个自然月内累计超标5天以上的,应当依法责令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
“垃圾焚烧厂任一焚烧炉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的情形,持续数日的,按照其违法的日数依法分别处罚”
“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备排放污染物,涉嫌构成犯罪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没错,这就是2020年开篇,垃圾焚烧发电监管将再上一个台阶的节奏。
生态环境部已经表示,从2020年1月1日起,401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项焚烧排放数据将全部向社会公开。到2020年年底,将争取所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全部对社会公众开放。
目前,全国正在运行的垃圾焚烧厂在线数据显示,排放达标率有明显提升,达到99.7%。加强对垃圾焚烧企业的监管,有利于“倒逼那些没有资金、技术、管理能力的企业退出”,也就是规范市场和优胜劣汰的必然选择。
而公开数据,不仅在于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监管力度,也在于巩固“公信力”,被认为是“赢得信任的重要方式”。而且,这也有望成为一次先行探路,成功之后或将推广到电力、化工等行业。
生态环境部华南研究所研究员明确表示,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装备不弱于人,那么关键就在于监管能力也要比肩设备智造力和创新力,达到先进水平才能真正保障垃圾焚烧发电的经济和环境双效益的持续增长。
纵观我国垃圾焚烧发电的前进曲线,业界早已预计2019年-2020年(或延伸至2021年)将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产旺年,市场规模以千亿计。如此体量下的垃圾焚烧发电监管被提上日程并不算出乎意料,稳定排放数据和公开排放数据,从企业“自证清白”和“群众满意”两个角度来看都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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