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机动车污染防治行业发展评述和2020年发展展望
- 2020/1/26 7: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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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方茂东、王计广等
- 关键词:汽车尾气分析仪移动源污染防治
时值岁末年初,为了及时反映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19年环保产业发展评述和2020年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
1、 2019年行业评述
2019 年 9 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19)》数据显示:中国已连续十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型城市,移动源颗粒物排放更加突出。重污染天气下,移动源污染物排放贡献率更高。同时,由于机动车大多行驶在人口密集的通道,其污染排放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当前,我国对于移动源排放的综合管控从控制保有量、汽车尾气终端治理,发展到控制新车、在用车全过程管控;指导思想从“车、油、路”统筹,发展到“油、路、车”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严格的机动车环境监管制度;排放监测从终端检测,发展到“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测,形成了全方位、全周期的移动源排放管控体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等十一部委发布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文件,对新车、在用车、非道路柴油机械、船舶排放及绿色运输、油品质量等综合管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家政策对移动源污染排放多措并举,推动了产品技术升级和行业发展。
与此同时,京津冀等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配套政策相继出台,有效促进了移动源环保工作的落实。
(1)加强源头排放管控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中要求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油耗和排放标准,加强源头控制。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机动车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通过国家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污染控制装置查验、上线排放检测,确保车辆配置真实性、性和一致性;同时,在生产、进口和销售环节强化新车环保达标监管,抽查核验新生产车辆OBD、环保随车清单等,抽测部分车辆实际道路排放情况。同时,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建设正在加紧推进。
在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方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中提出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要求,进口二手机械和发动机应达到国家现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要求;加强新生产销售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重点查验污染控制装置。
2019年,国内部分省市提前实施新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据不完全统计,13个省级区域至少提前1年实施国六标准;另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地直接跳过国六a阶段,实施了国六b阶段标准。京津冀、广东、江苏、浙江、湖南、湖北、上海等地方政府陆续通过执法人员检查或委托第三方检查等形式在生产、销售等环节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核查工作。
(2)推动在用车排放监管与治理
2019年11月1日,《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和《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正式实施,全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开始采用新标准。(注:两项标准已于2019年5月起实施,即注册登记、在用汽车的OBD检查自2019年5月1日起仅检查并报告;2019年11月1日起,才“升级”成为检验是否合格的判别项目。)同时,多省市发布机动车排放管控条例,加强在用车环保监管。
在用车排放监管方面,2019年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行动计划》,强化在用车排放监管列入行动计划,并明确加快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立法、重型车排放在线监控项目建设要求。河南、江苏、广东、山西等省份陆续发布通知,要求具备加装条件的国四国五在用重型柴油车加装OBD远程在线监控终端。柴油车OBD排放远程监控系统的构建,意味着国四国五柴油车排放将进入实时监控时代,形成全时空的监管模式。2019年8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的若干措施》,提出严格限制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柴油车,积极推进提标改造和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等工作。2019年7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市开展在用柴油车排放治理工作。此外,为满足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柴油车排放深度治理工作需求,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在用柴油车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排放污染协同治理技术指南》,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在用车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污染协同治理工作提供技术参考。
高排放车辆限行措施方面,2019年,不同地区相继制定更加严格的限值国三柴油货车使用的通知公告,进一步扩大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依据北京市《关于对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2019年11月1日起北京市全天禁止所有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行政区域道路行驶。上海市9月29日发布《关于扩大国三标准柴油货运机动车限制通行范围的通告》《上海市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提出自2020年4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标准柴油货车(国三标准柴油冷藏货车及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的集装箱运输车辆除外)在指定区域行驶,同时以政府补贴形式鼓励国三柴油货车提前淘汰。2019年10月15日起,南京市每日7至24时禁止高排放机动车进入绕城高速行驶。苏州市自7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古城区范围(护城河以内区域)内通行。
检测与维修方面,依据《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多地逐步探索建立健全检测与维修(I/M)管控体系,形成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修的闭环管理。
(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
2019年7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摸清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和排放水平,并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北京市9月24日发布《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底前,各区完成本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并发放环保号码标识等,实现“一机一码”。自2019年9月1日起,郑州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企业和个人使用未粘贴环保标识、无机械号牌、未安装监控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各省市依据国家政策积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清单。
在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禁行区方面,北京市人民政府2019年7月25日发布《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规定不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中Ⅲ类限值标准规定的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等四类机械,禁止在部分区域内作业;杭州市要求自2019年12月16日起进入其禁用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
此外,依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各地陆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远程监控工作,通过加装精准定位及相关排放检测装置,实时在线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状况。
2. 行业发展现状
随着国家及地方对移动源污染排放工作的逐步推进和深化,一方面对源头排放管控更加严格,需要通过采取更加先进的发动机管理、燃油蒸发控制、电控装置、后处理等技术手段降低新车排放污染;另一方面,新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对在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升级,为后处理装置提供了巨大市场空间。
此外,机动车排放监管工作的推进,带动排放监测装置(OBD车载通讯终端、OBD排放快速检测设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控设备等)等细分领域的快速发展。
3. 2020年行业发展展望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国家及地方政府将继续探索采用多手段、多途径来全面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2020年,预计移动源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提升移动源排放远程在线监管手段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建立建成“天地车人”一体化排放监控系统,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2020年,各地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整合现有监管手段,形成在用车全链条环境监管。同时,将充分利用多源数据分析等大数据处理方法,将车辆检测、维修、实际行驶过程及燃料、尿素使用记录等多源数据整合,形成基于数据的移动源排放远程在线监管能力。
(2)强化排放检验环节监管
GB3847和GB18285中规定了新生产汽柴油车下线、注册登记和在用汽车年检等环节的检测方法和要求。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将获取大量机动车排放数据。预计2020年,检验机构将采取大数据比对、情景采集对比等多种方式,提高检验操作合规性和准确度,提升我国机动排放检验能力。
(3)移动源排放监管手段升级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中要求,严厉打击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屏蔽 OBD 功能等行为,随着排放法规标准升级,全国范围内已将车辆OBD检验作为机动车环保检验的重点,机动车环保监管手段将持续升级,推动针对国六阶段车辆的OBD篡改、故障屏蔽、故障模拟等问题的检查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此外,重型车的国六标准与国五标准相比,新增颗粒物个数(PN)和NH3限值。未来国家或将针对常规车辆开展PN检测,从而带动排放检测技术的发展。
(4)高排放移动源治理工作将持续推进
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城市建设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国二及以下非道路工程机械保有量占比大、排放强度高且淘汰困难;此外,内河老旧船舶存量也较多。预计2020年,各地将持续推进开展在用高排放机械及船舶的排放治理工作,降低高排放移动污染源造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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