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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0版》

2020/3/12 10: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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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
导读:生态环境部于近日公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详情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0 年版)
 
  前 言
 
  根据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自 2005 年起每年举行一次。该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四个科目。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为指导考试命题和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2005 年 1月,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编写、原人事部审定的《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正式出版。考试大纲从实际出发,注重考查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必备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理论知识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大纲中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掌握即要求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熟悉即要求能够理解并简单应用,了解即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广泛知识。考试大纲中有关法律、法规及导则、标准的考试内容均为现行法律法规和导则标准中的相应内容。
 
  近期,根据新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生态环境部对考试大纲进行了第十四次修订。本版考试大纲是 2020 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和复习备考的依据。
 
  第一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所必需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知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正确理解、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了解环境的含义;
 
  (2)掌握环境保护坚持的原则;
 
  (3)掌握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4)掌握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关规定;
 
  (5)熟悉开发利用资源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6)熟悉加强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7)掌握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8)掌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防治环境污染和危害责任的有关规定;
 
  (9)熟悉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10)熟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制度的管理规定;
 
  (11)了解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的有关规定;
 
  (12)了解农业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13)了解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
 
  (14)了解违反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配套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及原则
 
  (1)了解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
 
  (2)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熟悉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范围;
 
  (2)掌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内容;
 
  (3)掌握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及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
 
  (4)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
 
  (5)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程序和审查时限;
 
  (6)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应当包括的内容;
 
  (7)了解审查小组应当提出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改并重新审查或者不予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意见的情形;
 
  (8)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关规定;
 
  (9)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0)掌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有关规定;
 
  (11)掌握重点领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要求;
 
  (12)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有关规定;
 
  (13)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1)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
 
  (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管理中类别确定的原则规定;
 
  (3)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中环境敏感区的规定。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填报)与报批(备案)
 
  (1)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的有关法律规定;
 
  (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填报要求;
 
  (3)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4)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时间的有关规定;
 
  (5)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和重新审核的有关规定;
 
  (6)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各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的有关规定;
 
  (7)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
 
  (8)了解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的编制要求;
 
  (9)熟悉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10)了解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11)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要求;
 
  (12)了解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监管的有关规定;
 
  (13)了解生产和使用臭氧层破坏物质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4)了解生产和使用含汞产品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5)熟悉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有关要求;
 
  (16)熟悉各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要求;
 
  (17)熟悉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1)了解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范围;
 
  (2)熟悉各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原则;
 
  (3)掌握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应当重点审查的内容;
 
  (4)掌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决定的情形;
 
  (5)熟悉“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要求;
 
  (6)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相关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了解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要求。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熟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对配套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的有关规定;
 
  (2)熟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
 
  (3)熟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和验收报告的内容;
 
  (4)熟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内容;
 
  (5)了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检查的要求。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1)熟悉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概念;
 
  (2)掌握建设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情形;
 
  (3)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4)熟悉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时限要求。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
 
  (1)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主体的有关规定;
 
  (2)了解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3)熟悉编制单位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4)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形;
 
  (5)熟悉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的情形;
 
  (6)了解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应当包括的内容;
 
  (7)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应当包括的内容。
 
  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的有关规定;
 
  (2)熟悉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的有关规定;
 
  (3)掌握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4)掌握工业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5)熟悉扬尘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6)了解农业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7)熟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恶臭气体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8)熟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的有关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了解该法的适用范围;
 
  (2)熟悉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的原则和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3)了解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
 
  (4)熟悉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5)掌握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6)掌握排污口设置的有关规定;
 
  (7)掌握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有关规定;
 
  (8)掌握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的有关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了解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污染、噪声排放、噪声敏感建筑物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含义;
 
  (2)掌握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3)熟悉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4)掌握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5)熟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了解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含义;
 
  (2)熟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原则;
 
  (3)熟悉产生固体废物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管理的一般规定;
 
  (4)掌握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
 
  (5)掌握建设、关闭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
 
  (6)熟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1)了解土壤污染的含义以及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的原则;
 
  (2)了解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重点监测的建设用地地块的范围;
 
  (3)掌握关于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防止土壤污染的有关规定;
 
  (4)掌握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规定;
 
  (5)掌握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6)熟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防止土壤污染的有关规定;
 
  (7)熟悉农用地保护的有关规定;
 
  (8)掌握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的有关规定;
 
  (9)熟悉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内容;
 
  (10)熟悉关于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和修复施工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
 
  (11)熟悉土壤污染责任人的义务;
 
  (12)掌握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
 
  (13)掌握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有关规定。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了解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内水、滨海湿地、海洋功能区划的含义以及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条件;
 
  (2)熟悉海洋生态保护的有关规定;
 
  (3)掌握入海排污的有关规定;
 
  (4)掌握向海域排放废液或废水的有关规定;
 
  (5)熟悉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有关规定;
 
  (6)熟悉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有关规定。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了解该法的适用范围;
 
  (2)熟悉核设施选址、建造、营运、退役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3)了解开发利用或关闭铀(钍)矿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4)了解产生放射性废液的单位排放或处理、贮存放射性废液的有关规定;
 
  (5)熟悉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及编制处置设施选址规划的有关规定;
 
  (6)了解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处理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有关规定。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了解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2)熟悉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熟悉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生态环境保护及水生生物保护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
 
  (2)熟悉水功能区划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有关规定;
 
  (3)熟悉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有关规定;
 
  (4)掌握设置、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有关规定;
 
  (5)熟悉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保护中禁止类和许可类活动的有关规定。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1)了解土地沙化的法律定义;
 
  (2)熟悉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1)了解编制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及应当包括的内容;
 
  (2)熟悉基本草原保护的有关规定。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了解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活动的有关规定。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了解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有关规定;
 
  (2)熟悉禁止毁林开垦、开采等行为的有关规定;
 
  (3)熟悉采伐森林和林木应当遵守的规定。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了解该法的适用范围;
 
  (2)熟悉在鱼、虾、蟹洄游通道建闸、筑坝的有关规定。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熟悉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
 
  (2)了解关闭矿山的有关规定;
 
  (3)掌握矿产资源开采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了解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2)熟悉保护耕地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有关规定;
 
  (3)掌握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有关规定;
 
  (4)掌握非农建设占用土地的有关规定;
 
  (5)了解应当由国务院批准的征用土地的范围。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了解该法的适用范围;
 
  (2)了解野生动物分类分级保护的有关规定;
 
  (3)熟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内容;
 
  (4)熟悉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规定。
 
  (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了解城乡规划和规划区的法律定义;
 
  (2)了解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
 
  (3)熟悉城市规划中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的有关规定。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熟悉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的有关规定;
 
  (2)掌握在河道管理范围和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生产活动或排污的有关环保管理规定。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掌握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划分及保护规定;
 
  (2)掌握自然保护区内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
 
  (3)掌握内部未分区的自然保护区按照核心区和缓冲区管理的规定。
 
  (二十一)《风景名胜区条例》
 
  熟悉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十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了解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法律定义;
 
  (2)掌握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二十三)《土地复垦条例》
 
  (1)熟悉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的原则;
 
  (2)了解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的损毁土地范围;
 
  (3)掌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保护土壤质量与生态环境、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有关规定。
 
  (二十四)《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1)熟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
 
  (2)熟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选址的有关规定。
 
  (二十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法律定义;
 
  (2)了解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有关规定;
 
  (3)掌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有关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有关规定。
 
  (二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了解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定义及范围;
 
  (2)熟悉建设各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3)掌握禁止兴建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二十七)《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了解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定义及范围;
 
  (2)了解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的内容;
 
  (3)掌握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的有关规定;
 
  (4)了解海洋工程拆除、弃置或者改作他用的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5)熟悉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十八)《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1)掌握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区域;
 
  (2)熟悉优化项目选址、合理布置养殖场区的有关规定;
 
  (3)熟悉畜禽粪便、污水综合利用的有关规定;
 
  (4)熟悉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的有关规定。
 
  (二十九)《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1)了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含义及条例适用范围;
 
  (2)熟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的有关规定。
 
  四、环境政策
 
  (一)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1)了解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
 
  (2)熟悉“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关要求;
 
  (3)掌握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的有关要求。
 
  (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1)熟悉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
 
  (2)掌握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
 
  (3)熟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关规定;
 
  (4)了解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1)熟悉“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中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大力推进煤炭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有关要求;
 
  (2)熟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有关要求。
 
  (四)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1)掌握生态保护红线的含义;
 
  (2)了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关要求。
 
  (五)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1)了解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类型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级别;
 
  (2)熟悉对生态功能保护区采取的保护措施;
 
  (3)熟悉重点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六)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1)了解主体功能区的划分;
 
  (2)熟悉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开发原则中关于保护自然的有关要求;
 
  (3)熟悉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中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4)熟悉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中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管制原则;
 
  (5)熟悉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
 
  (七)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1)熟悉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功能分区;
 
  (2)了解内水和领海主体功能区限制开发区域管理的有关要求;
 
  (3)熟悉内水和领海主体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中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要求。
 
  (八)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了解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
 
  (2)熟悉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有关要求;
 
  (3)熟悉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有关要求;
 
  (4)熟悉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的有关要求;
 
  (5)了解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有关要求。
 
  (九)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熟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中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和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的有关要求;
 
  (2)熟悉“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的有关要求;
 
  (3)了解“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中严控工矿污染的有关要求;
 
  (4)了解“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的有关要求。
 
  (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1)了解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指标;
 
  (2)熟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的有关要求;
 
  (3)熟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的有关要求。
 
  (十一)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
 
  了解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强化搬迁改造环保管理的有关规定。
 
  (十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了解危险废物的类别;
 
  (2)了解危险废物可以实行豁免管理的相关规定;
 
  (3)了解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的鉴别认定和管理规定。
 
  (十三)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1)了解污染地块土壤治理和修复责任主体确定的有关规定;
 
  (2)熟悉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中风险管控的有关规定。
 
  (十四)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熟悉农用地土壤污染预防的有关规定。
 
  (十五)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熟悉工矿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控的有关规定。
 
  (十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
 
  (1)了解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的基本原则;
 
  (2)熟悉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的主要任务。
 
  (十七)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
 
  (1)了解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的基本原则;
 
  (2)熟悉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的具体任务。
 
  (十八)“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了解工作方案的主要目标;
 
  (2)掌握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有关任务要求;
 
  (3)了解加快实施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
 
  (十九)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
 
  (1)了解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2)熟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范围;
 
  (3)熟悉重点重金属的范围;
 
  (4)掌握“严格环境准入”的有关要求。
 
  (二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1)熟悉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的有关要求;
 
  (2)了解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的有关要求。
 
  (二十一)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1)了解重点区域名称和重点控制的挥发性有机物物质类别;
 
  (2)熟悉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思路与要求;
 
  (3)熟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4)了解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检查要点;
 
  (5)了解油品储运销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检查要点。
 
  (二十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1)了解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
 
  (2)掌握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点任务;
 
  (3)了解工业炉窑的分类。
 
  第二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正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1)熟悉环境保护标准的分类及含义;
 
  (2)掌握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与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之间的关系;
 
  (3)了解环境保护标准实施与监督的有关要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1.适用范围
 
  熟悉导则的适用范围。
 
  2.术语和定义
 
  (1)熟悉累计影响的定义;
 
  (2)熟悉环境保护目标及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定义。
 
  3.总则
 
  (1)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原则;
 
  (2)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构成;
 
  (3)了解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4)了解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要求;
 
  (5)熟悉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的原则;
 
  (6)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
 
  (7)了解建设方案环境比选的原则。
 
  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熟悉建设项目概况的内容要求;
 
  (2)熟悉污染与生态影响因素分析的内容;
 
  (3)掌握污染源源强及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方法。
 
  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了解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本要求。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熟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
 
  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掌握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的要求。
 
  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了解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要求。
 
  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掌握环境管理与监测的要求。
 
  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熟悉评价结论中应明确给出的内容。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1.术语及定义
 
  (1)熟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定义;
 
  (2)了解大气污染物分类的方式;
 
  (3)熟悉短期浓度和长期浓度的概念。
 
  2.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1)熟悉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原则;
 
  (2)掌握评价标准确定原则;
 
  (3)掌握评价等级判定方法;
 
  (4)掌握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5)了解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调查内容。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掌握不同等级评价项目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内容;
 
  (2)掌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来源;
 
  (3)熟悉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的要求;
 
  (4)掌握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断方法;
 
  (5)熟悉各污染物的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内容;
 
  (6)了解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环境质量浓度计算方法。
 
  4.污染源调查
 
  (1)掌握不同等级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内容;
 
  (2)熟悉污染源数据来源与要求。
 
  5.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掌握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一般性要求;
 
  (2)掌握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范围确定原则;
 
  (3)熟悉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模型选取原则及其他规定;
 
  (4)熟悉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方法;
 
  (5)熟悉评价项目在达标区和不达标区的预测与评价内容;
 
  (6)了解区域规划大气环境预测与评价内容;
 
  (7)了解不同评价对象或排放方案对应预测内容和评价要求;
 
  (8)熟悉大气环境影响叠加方法;
 
  (9)了解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计算方法;
 
  (10)熟悉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评价方法;
 
  (11)掌握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12)了解污染控制措施有效性分析与方案比选内容;
 
  (13)熟悉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内容和方法;
 
  (14)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表达的图表与内容要求。
 
  6.环境监测计划
 
  (1)了解大气环境监测计划的一般性要求;
 
  (2)熟悉污染源监测计划的内容;
 
  (3)熟悉环境质量监测计划的内容。
 
  7.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的内容与要求。
 
  8.附录
 
  (1)了解推荐的环境空气质量模型适用性和参数选择要求;
 
  (2)熟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内容与图表的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1.术语和定义
 
  熟悉地表水、水环境保护目标、水污染当量、控制单元、生态流量、安全余量的定义。
 
  2.基本任务、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
 
  (1)熟悉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
 
  (2)掌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
 
  (3)熟悉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3.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1)熟悉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2)熟悉水污染型建设项目和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因子筛选;
 
  (3)掌握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的依据;
 
  (4)掌握水污染型建设项目和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确定;
 
  (5)掌握水污染型建设项目和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
 
  (6)掌握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时期的确定;
 
  (7)熟悉水环境保护目标的确定;
 
  (8)熟悉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确定。
 
  4.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了解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总体要求;
 
  (2)熟悉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原则;
 
  (3)熟悉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因子与调查时期;
 
  (4)熟悉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内容与调查方法;
 
  (5)熟悉不同评价等级水污染型建设项目污染源调查要求;
 
  (6)熟悉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要求;
 
  (7)了解水资源现状调查要求;
 
  (8)了解水文情势调查要求;
 
  (9)熟悉地表水补充监测的要求、内容、监测布点与采样频率;
 
  (10)掌握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内容;
 
  (11)熟悉地表水水质达标状况评价方法。
 
  5.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1)熟悉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的总体要求;
 
  (2)熟悉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因子、范围和预测时期;
 
  (3)熟悉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情景和预测内容;
 
  (4)熟悉河流数学模型和湖库数学模型的适用条件;
 
  (5)熟悉地表水环境影响模型预测的初始条件;
 
  (6)了解地表水环境影响模型参数确定与模型验证要求;
 
  (7)熟悉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点位设置要求;
 
  (8)熟悉地表水环境影响模型预测结果的合理性分析。
 
  6.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掌握不同评价等级建设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掌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3)掌握污染源排放量核算的一般要求;
 
  (4)熟悉直接排放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量核算;
 
  (5)熟悉生态流量确定的一般要求;
 
  (6)熟悉河流、湖库生态流量的计算、综合分析与确定。
 
  7.环境保护措施与监测计划
 
  熟悉环境保护措施与监测计划的一般要求和内容。
 
  8.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掌握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内容与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1.总则
 
  (1)了解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和基本任务;
 
  (2)熟悉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
 
  熟悉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的基本要求、方法和内容。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
 
  (1)熟悉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要求;
 
  (2)掌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要求。
 
  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
 
  掌握不同评价工作等级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
 
  5.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掌握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原则和范围确定的方法与要求;
 
  (2)掌握水文地质条件调查的主要内容;
 
  (3)熟悉地下水污染源调查的内容与要求;
 
  (4)掌握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井点布设原则与要求;
 
  (5)熟悉环境水文地质勘查与试验的内容;
 
  (6)熟悉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与现场测定的方法要求;
 
  (7)熟悉不同评价工作等级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频率的要求;
 
  (8)掌握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因子及评价内容。
 
  6.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1)掌握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的原则与范围;
 
  (2)熟悉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段的划分及情景设置;
 
  (3)熟悉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因子的选取要求;
 
  (4)了解不同评价工作等级应采用的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及其适用条件;
 
  (5)熟悉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源强的确定方法;
 
  (6)熟悉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模型概化的内容;
 
  (7)熟悉地下水环境影响的预测内容。
 
  7.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熟悉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与方法;
 
  (2)掌握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判定要求。
 
  8.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1)熟悉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的基本要求;
 
  (2)掌握建设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控对策的内容及要求;
 
  (3)掌握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9.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熟悉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内容。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1.适用范围
 
  熟悉导则的适用范围。
 
  2.术语和定义
 
  (1)熟悉点声源、线声源、面声源的概念;
 
  (2)熟悉环境噪声和敏感目标的定义。
 
  3.总则
 
  (1)了解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
 
  (2)熟悉声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划分原则;
 
  (3)掌握声环境质量评价量、声源源强表达量、厂界(场界、边界)噪声评价量及应用条件;
 
  (4)掌握声环境影响评价时段的划分原则。
 
  4.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1)掌握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
 
  (2)掌握各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5.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掌握声环境现状调查的主要内容;
 
  (2)掌握不同条件下声环境现状监测的布点原则;
 
  (3)了解声环境现状监测应执行的标准;
 
  (4)掌握声环境现状评价的主要内容。
 
  6.声环境影响预测
 
  (1)熟悉声环境影响预测范围和预测点的确定原则;
 
  (2)掌握声环境影响预测需要的基础资料;
 
  (3)熟悉声源源强数据获得的途径及要求;
 
  (4)熟悉飞机噪声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计算有关参量含义;
 
  (5)熟悉简化声源的条件和方法;
 
  (6)熟悉引起户外声传播声级衰减的主要因素;
 
  (7)熟悉简化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规律;
 
  (8)掌握不同运行时间声源噪声的叠加方法;
 
  (9)熟悉典型建设项目噪声影响预测参数、预测内容及推荐预测模式中相关参量含义。
 
  7.声环境影响评价
 
  (1)熟悉声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2)熟悉背景值、贡献值、预测值的含义及其应用。
 
  8.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1)掌握制定噪声防治措施的一般要求;
 
  (2)熟悉噪声污染的规划防治对策和技术防治措施;
 
  (3)掌握典型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六)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1.术语与定义
 
  掌握生态影响、生态敏感区的定义。
 
  2.总则
 
  (1)熟悉生态影响评价的原则;
 
  (2)掌握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与调整原则;
 
  (3)掌握生态影响评价工作范围的确定原则;
 
  (4)了解生态影响判定的依据。
 
  3.工程分析
 
  (1)掌握工程分析的内容和涵盖的时段;
 
  (2)掌握工程分析的重点。
 
  4.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1)掌握不同评价工作等级生态现状调查要求;
 
  (2)熟悉生态现状调查的方法;
 
  (3)掌握生态背景调查的内容;
 
  (4)掌握主要生态问题调查的内容;
 
  (5)掌握生态现状评价方法内容与常用方法;
 
  (6)熟悉生态影响评价图件规范和要求。
 
  5.生态预测与评价
 
  (1)掌握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
 
  (2)熟悉推荐的生态影响评价和预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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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生态影响的防护、恢复、补偿及替代方案
 
  (1)掌握生态影响的防护、恢复与补偿原则;
 
  (2)熟悉替代方案的类型及基本要求;
 
  (3)掌握生态保护措施应包括的基本内容。
 
  (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1.适用范围
 
  熟悉导则的适用范围。
 
  2.术语和定义
 
  熟悉环境目标、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敏感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完整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跟踪评价的定义。
 
  3.总则
 
  (1)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2)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3)掌握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4)熟悉评价流程;
 
  (5)了解评价方法。
 
  4.规划分析
 
  (1)熟悉规划分析的基本要求;
 
  (2)掌握规划概述的内容与要求;
 
  (3)掌握规划协调性分析的内容与要求。
 
  5.现状调查与评价
 
  (1)掌握现状调查的原则要求和调查内容;
 
  (2)掌握现状评价与回顾性分析的内容要求;
 
  (3)熟悉制约因素分析的内容。
 
  6.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了解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要求;
 
  (2)熟悉环境影响识别的原则;
 
  (3)掌握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的确定原则。
 
  7.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熟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
 
  (2)熟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内容。
 
  8.规划方案综合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
 
  (1)熟悉规划方案综合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的基本要求;
 
  (2)熟悉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的内容;
 
  (3)掌握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的内容要求。
 
  9.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措施
 
  (1)掌握规划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的基本要求;
 
  (2)熟悉规划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包括的内容。
 
  10.对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的环评要求
 
  熟悉对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的环评要求。
 
  11.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
 
  熟悉跟踪评价计划的内容要求。
 
  12.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
 
  掌握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的工作要求。
 
  13.评价结论
 
  掌握评价结论中应明确给出的内容。
 
  1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1)熟悉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2)熟悉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图件的要求;
 
  (3)熟悉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八)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1.适用范围
 
  掌握导则的适用范围。
 
  2.术语与定义
 
  熟悉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潜势、风险源、危险物质、危险单元、大可信事故、大气毒
 
  性终点浓度的定义。
 
  3.总则
 
  (1)了解环境风险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和工作程序;
 
  (2)掌握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原则;
 
  (3)熟悉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内容;
 
  (4)熟悉环境风险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4.风险调查
 
  (1)熟悉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的内容;
 
  (2)掌握环境敏感目标调查的要求。
 
  5.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1)掌握环境风险潜势划分的方法;
 
  (2)熟悉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和环境敏感程度(E)的分级确定原则。
 
  6.风险识别
 
  (1)熟悉风险识别的内容;
 
  (2)了解风险识别的方法和结果。
 
  7.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1)熟悉风险事故情形设定的内容与原则;
 
  (2)了解源项分析的方法;
 
  (3)掌握事故源强的确定方法。
 
  8.风险预测与评价
 
  (1)掌握风险预测的内容;
 
  (2)熟悉环境风险评价的内容。
 
  9.环境风险管理
 
  (1)熟悉环境风险管理目标;
 
  (2)熟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3)了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10.评价结论与建议
 
  掌握评价结论与建议的内容。
 
  (九)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1.适用范围
 
  了解规范的适用范围。
 
  2.总则
 
  (1)了解验收调查的工作程序;
 
  (2)熟悉验收调查时段和范围;
 
  (3)熟悉验收调查标准和指标;
 
  (4)了解验收调查的运行工况要求。
 
  3.验收调查技术要求
 
  (1)熟悉环境敏感目标调查的内容及要求;
 
  (2)熟悉工程调查的内容及要求;
 
  (3)熟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的内容及要求;
 
  (4)熟悉生态影响调查的内容、方法及调查结果分析的主要内容;
 
  (5)了解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固体废物影响调查、监测内容。
 
  (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1.适用范围
 
  掌握导则的适用范围。
 
  2.术语和定义
 
  熟悉土壤环境、土壤环境生态影响、土壤环境污染影响、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定义。
 
  3.总则
 
  (1)了解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
 
  (2)熟悉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基本任务;
 
  (3)了解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4)熟悉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4.影响识别
 
  (1)了解土壤环境影响识别的基本要求;
 
  (2)掌握土壤环境影响的识别内容。
 
  5.评价工作分级
 
  掌握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等级划分和划分依据。
 
  6.现状调查与评价
 
  (1)熟悉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2)掌握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现状调查的评价范围;
 
  (3)了解资料收集的内容与要求;
 
  (4)了解土壤理化特性调查的内容;
 
  (5)熟悉影响源调查的内容与要求;
 
  (6)掌握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的布点原则、现状监测点数量要求、取样方法、监测因子和频次要求;
 
  (7)掌握土壤环境现状评价标准;
 
  (8)熟悉土壤环境现状评价方法;
 
  (9)掌握土壤环境现状评价结论的要求。
 
  7.预测与评价
 
  (1)熟悉预测与评价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2)了解预测评价范围、时段、情景设置、预测因子确定的原则;
 
  (3)熟悉预测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4)掌握预测评价结论的要求。
 
  8.保护措施与对策
 
  (1)熟悉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的基本要求;
 
  (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内容;
 
  (3)了解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的内容。
 
  9.评价结论
 
  掌握评价结论内容的要求。
 
  三、环境质量标准
 
  (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掌握环境空气功能区的分类;
 
  (2)掌握环境空气功能区质量要求;
 
  (3)熟悉标准分期实施的要求;
 
  (4)了解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
 
  (5)掌握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1)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
 
  (2)掌握水域功能和标准的分类;
 
  (3)掌握标准项目划分与水质评价的原则;
 
  (4)了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常规项目(水温、pH 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的标准限值;
 
  (5)了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常规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
 
  (三)地下水质量标准
 
  (1)掌握标准的适用范围;
 
  (2)掌握地下水质量分类和指标分类;
 
  (3)了解地下水质量调查与监测的要求;
 
  (4)熟悉地下水质量评价的方法和原则。
 
  (四)海水水质标准
 
  (1)掌握海水水质的分类;
 
  (2)熟悉混合区的规定。
 
  (五)声环境质量标准
 
  (1)掌握标准的适用范围;
 
  (2)掌握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3)熟悉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及相关规定;
 
  (4)了解环境噪声监测的类型与方法;
 
  (5)熟悉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要求。
 
  (六)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熟悉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 Z 振级标准值。
 
  (七)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1)熟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定义、污染物项目及使用;
 
  (2)熟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的定义、污染物项目及使用。
 
  (八)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1)熟悉建设用地的分类;
 
  (2)熟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定义、污染物项目确定及使用;
 
  (3)熟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的定义、污染物项目确定及使用。
 
  四、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掌握标准的适用范围;
 
  (2)掌握标准的指标体系;
 
  (3)掌握排放速率标准分级;
 
  (4)熟悉排气筒高度及排放速率的有关规定;
 
  (5)熟悉监测的采样时间与频次要求。
 
  (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掌握标准的适用范围;
 
  (2)掌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分级;
 
  (3)掌握污染物按性质及控制方式进行的分类;
 
  (4)熟悉第一类污染物的种类;
 
  (5)熟悉监测的采样频率要求。
 
  (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
 
  (2)熟悉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有关规定;
 
  (3)熟悉测点位置、测量时段、测量结果修正的有关规定;
 
  (4)了解噪声测量结果评价的有关规定。
 
  (四)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
 
  (2)掌握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有关规定;
 
  (3)熟悉测点位置、测量时段、测量结果修正的有关规定;
 
  (4)了解噪声测量结果评价的有关规定。
 
  (五)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
 
  (2)熟悉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有关规定;
 
  (3)熟悉测点位置、测量时段、测量结果修正的有关规定;
 
  (4)了解噪声测量结果评价的有关规定。
 
  (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1)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
 
  (2)熟悉恶臭厂界标准值的分级;
 
  (3)熟悉标准实施的有关规定;
 
  (4)了解监测的有关规定。
 
  (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
 
  (2)熟悉一类区对工业炉窑建设的要求;
 
  (3)了解烟囱高度的有关规定;
 
  (4)了解监测的有关规定。
 
  (八)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掌握标准的适用范围;
 
  (2)熟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3)熟悉锅炉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有关规定;
 
  (4)了解基准含氧量的规定和排放浓度折算要求。
 
  (九)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1)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
 
  (2)了解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
 
  (3)了解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固体废物鉴别;
 
  (4)熟悉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
 
  (5)熟悉不作为液体废物管理的物质。
 
  (十)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
 
  (2)熟悉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要求;
 
  (3)了解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物的入场要求;
 
  (4)了解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十一)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
 
  (2)熟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要求;
 
  (3)了解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入炉废物要求;
 
  (4)了解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排放控制要求。
 
  (十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1)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
 
  (2)熟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要求。
 
  (十三)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1)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
 
  (2)熟悉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场址选择要求;
 
  (3)了解填埋废物的入场要求;
 
  (4)了解填埋场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十四)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
 
  (2)熟悉危险废物焚烧厂选址的技术要求。
 
  (十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1)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
 
  (2)了解贮存、处置场的类型;
 
  (3)熟悉贮存、处置场的场址选择要求。
 
  第三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所必需的技术方法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正确把握、运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工程分析
 
  (一)污染型项目工程分析
 
  (1)掌握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范围和基本要求;
 
  (2)熟悉改扩建及异地搬迁建设项目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调查方法;
 
  (3)了解工程分析中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4)了解清洁生产主要指标的选取与计算方法;
 
  (5)掌握使用工艺流程图分析产污环节和排放因子识别的方法;
 
  (6)掌握生产设施、公用工程设施、辅助设施等单元产排污情况的分析方法;
 
  (7)熟悉生产原料、辅助材料、生产工艺与产排污情况的关系;
 
  (8)熟悉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三致”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重金属等的来源、产生情况、排放途径;
 
  (9)了解建设项目污染源主要排放参数;
 
  (10)掌握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非正常工况的统计内容和无组织排放量的估算方法;
 
  (11)熟悉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和污染源源强分析方法。
 
  (二)生态影响型项目工程分析
 
  (1)了解各类生态影响型项目工程分析技术要求;
 
  (2)掌握生态影响型项目工程分析的内容、时段和重点;
 
  (3)掌握项目施工期主要生态影响的分析方法;
 
  (4)熟悉项目运行期生态影响性质、途径和强度的分析方法;
 
  (5)掌握生态影响因素识别的分析方法。
 
  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一)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熟悉自然环境现状调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熟悉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及环境风险的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范围和技术要求。
 
  (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1)掌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2)熟悉大气污染源统计调查的内容和方法;
 
  (3)掌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有效性的判断方法;
 
  (4)熟悉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点的布设原则;
 
  (5)掌握大气污染源调查数据来源有效性的判断方法;
 
  (6)了解大气边界层结构及其变化规律;
 
  (7)掌握常规气象资料(温度、风速、风向玫瑰、主导风向)的分析内容与应用;
 
  (8)了解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分析的内容与要求。
 
  (三)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掌握不同类型污染源的调查方法;
 
  (2)掌握不同水体环境现状调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3)熟悉河流、湖泊常用环境水文特征及常用参数的调查方法;
 
  (4)了解河口海湾、近海水体的基本环境水动力学特征及相应的水环境调查方法;
 
  (5)了解不利水文条件确定方法和不利水文情势变化识别方法;
 
  (6)掌握单项水质参数法在水质现状评价中的应用;
 
  (7)熟悉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的基本要求。
 
  (四)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熟悉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的主要内容、方法以及水文地质常用参数的获取方法;
 
  (2)了解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的方法;
 
  (3)了解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的分析方法;
 
  (4)熟悉地下水水质调查与评价的方法;
 
  (5)熟悉污染物进入包气带、含水层的主要途径。
 
  (五)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熟悉土壤环境现状调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2)了解土壤的理化特性及土体构型;
 
  (3)了解酸化、盐化、碱化的分级标准;
 
  (4)了解污染场地调查的内容与方法。
 
  (六)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掌握声环境质量评价量的含义及应用;
 
  (2)掌握声环境现状监测的布点要求;
 
  (3)熟悉工矿企业、轨道交通、公路、机场等建设项目声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及要点;
 
  (4)掌握声环境现状评价的方法。
 
  (七)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1)掌握生态现状调查的主要方法;
 
  (2)熟悉生态系统、生物量的调查和评价方法;
 
  (3)熟悉陆生植被、植物的调查和评价方法;
 
  (4)熟悉陆生动物及其生境的调查和评价方法;
 
  (5)了解淡水水生生物与渔业资源的调查方法;
 
  (6)了解海洋生态的调查方法;
 
  (7)了解“3S”技术在生态现状调查中的应用;
 
  (8)了解景观生态学方法在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中的应用。 三、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
 
  (1)熟悉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时段、内容、方法、范围;
 
  (2)掌握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技术要求;
 
  (3)熟悉评价因子筛选的原则与技术要求。
 
  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一)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熟悉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内容;
 
  (2)熟悉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模式的应用;
 
  (3)掌握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模式参数的选取与应用;
 
  (4)熟悉使用估算模式计算大气污染源大环境影响所需参数的要求与应用;
 
  (5)熟悉使用 AERMOD、ADMS、CALPUFF 模式系统计算大气环境影响所需的污染源参数、气象数据的要求;
 
  (6)了解使用 AUSTAL2000、EDMS/AEDT、光化学网格模型计算大气环境影响所需的污染源参数、气象数据的要求;
 
  (7)掌握建设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的分析评价方法与应用;
 
  (8)熟悉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变化的分析方法;
 
  (9)熟悉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方法与应用。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熟悉水污染物在地表水体中输移、转化、扩散的主要过程;
 
  (2)掌握常用河流水环境影响预测稳态模式(一维、二维)要求的基础资料及参数;
 
  (3)熟悉多源叠加水环境影响预测的基本方法;
 
  (4)了解湖泊、河口海湾水环境影响预测模式要求的基础资料及参数;
 
  (5)掌握河流水质预测模式参数的测定、选取与应用方法;
 
  (6)熟悉选择水质预测因子的基本方法;
 
  (7)了解水文情势的分析方法;
 
  (8)掌握常用河流水质预测模式的运用;
 
  (9)了解湖泊、河口海湾、近海水质预测模式的运用。
 
  (三)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熟悉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应考虑的重点区域;
 
  (2)熟悉污染物在包气带和含水层中的运移特征;
 
  (3)熟悉地下水污染源强的计算方法;
 
  (4)熟悉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及适用条件;
 
  (5)熟悉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模型概化的内容;
 
  (6)掌握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模型所需的参数及预测内容;
 
  (7)了解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模型识别与验证的基本要求;
 
  (8)熟悉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四)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熟悉土壤环境影响预测重点区域的识别原则和方法;
 
  (2)了解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运移特征;
 
  (3)掌握土壤污染源强的估算方法;
 
  (4)熟悉土壤环境影响预测方法、评价方法及适用条件。
 
  (五)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掌握噪声级相加与相减的计算方法;
 
  (2)熟悉实际声源近似为点声源的条件;
 
  (3)掌握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公式、计算和应用;
 
  (4)熟悉线声源、面声源几何发散衰减公式、计算和应用;
 
  (5)熟悉噪声从室内向室外传播的计算方法;
 
  (6)熟悉声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
 
  (7)了解户外声传播除几何发散衰减外的其他衰减计算;
 
  (8)了解绘制等声级线图的技术要求。
 
  (六)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
 
  (1)掌握各级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的基本图件和推荐图件要求;
 
  (2)熟悉生态影响评价图件整饬要求;
 
  (3)掌握生态机理分析法、指数法、综合指数法,熟悉类比分析法;
 
  (4)了解景观生态学评价方法;
 
  (5)了解生物多样性评价方法;
 
  (6)熟悉土壤侵蚀、水体富营养化的评价方法;
 
  (7)熟悉生态系统组成和服务功能变化趋势的分析方法。
 
  (七)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1)熟悉固体废物的分类及综合利用途径;
 
  (2)了解固体废物中污染物进入环境的方式及在环境中的迁移转化;
 
  (3)掌握采用焚烧、填埋等方式处置固体废物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五、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1)掌握废气的收集、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与排放控制的一般要求;
 
  (2)熟悉除尘、吸收、吸附、燃烧等典型处理工艺及其一般要求;
 
  (3)了解除尘器、吸收装置、吸附装置的类型及其适用条件;
 
  (4)熟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治理工艺及选用原则;
 
  (5)了解挥发性有机物、恶臭、卤化物气体的基本处理技术及其选用原则;
 
  (6)了解含重金属污染物废气的处理技术;
 
  (7)了解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的基本要求;
 
  (8)熟悉废气处理回收利用、污染物治理措施的效率分析和环境影响减缓情况;
 
  (9)了解在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分析的基本要求。
 
  (二)水污染治理措施
 
  (1)熟悉污水处理厂(站)总平面布置和高程布置的要求;
 
  (2)熟悉常用的物理、化学及物化处理工艺单元的类型及其作用;
 
  (3)掌握常用的好氧法、厌氧法生物处理工艺的适用条件;
 
  (4)了解生物脱氮除磷工艺要求;
 
  (5)了解建设项目废水排放系统的划分及污水处理工艺组合的要求;
 
  (6)了解废水分质处理的基本要求;
 
  (7)熟悉污水处理厂(站)的污泥处理与处置的一般规定;
 
  (8)熟悉污水处理厂(站)恶臭污染治理的一般规定和常用除臭技术工艺;
 
  (9)熟悉废水源头控制、末端治理等环境保护措施的内容;
 
  (10)了解污水回用深度处理的工艺技术。
 
  (三)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1)熟悉常用的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
 
  (2)熟悉地下水污染的应急控制措施;
 
  (3)了解常用地下水污染修复的技术方法及适用性。
 
  (四)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1)熟悉常用的土壤污染源头控制措施;
 
  (2)熟悉土壤污染的过程防控措施;
 
  (3)了解常用土壤污染修复的技术方法及适用性。
 
  (五)环境噪声与振动污染治理措施
 
  (1)熟悉噪声、振动控制方案设计的基本要求;
 
  (2)掌握隔声、隔振工程措施的一般要求;
 
  (3)熟悉消声设计方案及其选用应满足的要求;
 
  (4)了解降噪水平检测的一般要求。
 
  (六)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1)熟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及技术方法;
 
  (2)熟悉固体废物处理厂(场)址选择的总体要求;
 
  (3)熟悉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及贮存的要求;
 
  (4)了解固体废物生物处理的工艺流程、常用方法;
 
  (5)了解固体废物焚烧处理的一般规定、工艺流程、常用焚烧炉型及其适用范围;
 
  (6)了解控制焚烧烟气中的酸性气体、烟尘、重金属、二噁英等污染物的措施与设备;
 
  (7)熟悉固体废物填埋工艺、填埋场入场要求、防渗以及渗滤液、填埋气体的收集与处理要求;
 
  (8)了解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技术要求;
 
  (9)掌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要求。
 
  (七)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1)熟悉生态保护与恢复的一般技术要求;
 
  (2)掌握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技术方法;
 
  (3)掌握采取可靠的避让措施或生境替代方案的要求;
 
  (4)掌握减少生态影响的工程技术措施;
 
  (5)熟悉生态保护和恢复效果的可达性分析方法。
 
  六、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熟悉环境管理基本要求和环境监测的技术路线;
 
  (2)熟悉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和排放清单的主要内容;
 
  (3)熟悉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及要求;
 
  (4)了解环境管理台账与监测数据保存的要求;
 
  (5)熟悉废气、废水、地下水环境监测及生态监测的内容和要求;
 
  (6)了解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的要求;
 
  (7)了解自行监测的基本要求和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
 
  (8)熟悉建设项目环境监测计划的内容和要求。
 
  七、环境风险分析
 
  (1)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敏感程度分级的方法;
 
  (2)熟悉建设项目危害程度分级的方法;
 
  (3)熟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因素识别方法及影响途径;
 
  (4)熟悉环境风险事故源强估算方法;
 
  (5)掌握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内容的基本要求;
 
  (6)掌握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内容和要求;
 
  (7)掌握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区域联动要求。
 
  八、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1)熟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投资的构成;
 
  (2)了解环保投资环境效益的分析方法;
 
  (3)了解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的组成。 九、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调查
 
  (1)了解验收的重点、范围及验收标准的确定原则;
 
  (2)了解验收监测与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3)了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十、公众参与
 
  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
 
  第四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与标准、技术方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相关法律法规运用和政策、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采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分析;
 
  (2)建设项目与环境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3)建设项目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与审查意见对建设项目的约束性分析。 二、项目分析
 
  (1)分析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的因素和途径,识别产污环节、污染因子和污染物特性,核算物耗、水耗、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源强;
 
  (2)分析计算改扩建及异地搬迁工程污染物排放量变化;
 
  (3)评价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4)分析废物处理处置合理性。
 
  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判定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区;
 
  (2)制定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方案;
 
  (3)分析环境现状调查资料、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有效性;
 
  (4)评价环境质量现状。
 
  四、环境影响识别、预测与评价
 
  (1)识别环境影响因素与筛选评价因子;
 
  (2)选用评价标准;
 
  (3)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4)确定环境要素评价专题的主要内容;
 
  (5)选择、运用预测模式与评价方法;
 
  (6)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含非正常工况)。
 
  五、环境风险评价
 
  (1)识别重大危险源并描述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
 
  (2)提出减缓和消除事故环境影响的措施。
 
  六、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分析污染控制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
 
  (2)分析生态影响防护、恢复与补偿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
 
  (3)制订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七、环境可行性分析
 
  (1)分析不同工程方案(选址、规模、工艺等)环境比选的合理性;
 
  (2)论证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的完整性;
 
  (3)判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正确性。
 
  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1)检查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与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相符性;
 
  (2)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效果;
 
  (3)判断环境保护补救措施的合理性;
 
  (4)确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重点;
 
  (5)判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论的正确性。
 
  九、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分析规划的环境协调性;
 
  (2)判断规划实施后影响环境的主要因素及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
 
  (3)分析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综合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5)结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成果提出对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意见。
 
  附录 第一科目第二部分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部门规章
 
  1.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18 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 37 号)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 41 号)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 44 号)
 
  5.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1 号)
 
  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
 
  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9 号)
 
  二、规范性文件
 
  8.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环发〔1999〕178 号)
 
  9.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环发〔2004〕98 号)
 
  10.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 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49号)
 
  13.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 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3〕86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43 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 号)
 
  17.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环发〔2015〕92 号)
 
  18.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58 号)
 
  19.关于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77 号)
 
  20.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 号)
 
  21.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发〔2015〕179 号)
 
  22.关于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破坏物质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018〕5 号)
 
  23.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 号)
 
  24.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5.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 年第 50 号)
 
  26.《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 第 38 号)
 
  27.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
 
  28.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 48 号)
 
  29.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年第 38 号)
 
  30.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 号)
 
  31.关于做好煤电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60 号)
 
  32.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
 
  33.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环办〔2015〕112号)
 
  34.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办环评〔2016〕14 号)
 
  35.关于印发水泥制造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114 号)
 
  36.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
 
  37.关于印发机场、港口、水利(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 号)
 
  38.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
 
  39.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水利(灌区工程)两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7 号)
 
  40.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 号)
 
  41.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 号)
 
  42.关于印发《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函〔2014〕1419 号)
 
  43. 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65 号)
 
  44. 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
 
  45. 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
 
  考试说明
 
  为了帮助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和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现对考试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考试办法
 
  国家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 1 次,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第二季度。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内容及试题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 个科目,考试内容以考试大纲为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科目试题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
 
  考试分 4 个半天进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科目考试时间、题型、题量、分值见下表:
 
1.jpg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7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8 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5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6 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3 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1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 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五、考试计划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2020 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迟
 
  举行,具体考试日期和工作安排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和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
 
  考试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
 
  某工程项目工艺废水产生量 2 000 t/d,COD 1 500 mg/L;生活污水 200 t/d,COD 250 mg/L。
 
  两种废水均送污水处理场处理,污水处理场进水 COD 为( )。
 
  A.875 mg/L
 
  B.1 363 mg/L
 
  C.1 372 mg/L
 
  D.1 386 mg/L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一个符合题意。多选、错选、少选均不得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规划中,应当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 )。
 
  A.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有关规划
 
  B.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有关规划
 
  C.自然资源开发有关规划
 
  D.文化教育规划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 20 分。请根据背景材料,按要求作答)
 
  某城市工业区内一汽车制造厂扩建年加工 5 万辆汽车车身涂装车间。生产工艺为:
 
2.jpg
  干燥清洗除油采用氢氧化钠和合成洗涤剂;磷化使用磷酸锌、硝酸镍;底漆使用不含铅的水溶性涂料;中漆和面漆含甲苯、二甲苯;烘干采用热空气加热方式。
 
  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喷漆过程和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喷漆室废气量为 8.6万 m3/h,漆雾浓度为 680 mg/m3,漆雾中甲苯浓度为 12 mg/m3,由 30 m 高排气筒排放。两个烘干室废气量均为 2.1 万 m3/h,甲苯浓度为 86 mg/m3,废气采用直接燃烧法处理,净化效率为 96.5%,分别由各自 30 m 高的排气筒排放,两个排气筒相距 50 m。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含油废水、磷化废水和喷漆废水,均进入汽车制造厂污水综合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漆渣、磷化滤渣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
 
  根据上述背景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推荐两种喷漆室漆雾净化方法,并说明其原理及可达到的效果。
 
  2.计算烘干室排气筒甲苯的排放速率及两个排气筒的等效源高。
 
  3.给出涂装废水的主要污染物;列举理由说明本工程污水处理方案是否可行。
 
  4.本工程所产生的漆渣、磷化滤渣拟在厂区临时存放,以下哪些做法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1)在废物产生点就地装桶、存放。
 
  (2)在废物产生点装桶或装袋后送集中贮存设施分类贮存。
 
  (3)平整临时堆存场地后存放。
 
  (4)夯实临时堆存场地面,并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小于 10−10 cm/s)。
 
  (5)废物堆存场要防风、防雨、防晒。
 
  (6)废物堆存场应设计雨水收集池,沥出的雨水和附液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
 
  (7)将废物出售给砖瓦厂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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