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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实施《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2020/3/13 10: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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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键词:超低排放工业废气废气处理设备
导读:日前,四川发布《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了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日前,四川发布《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强化大气环境治理,我省组织编制了强制性地方环境标准《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
 
  DB51 2672-2020 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4日
 
  
  原标题: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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