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顶层设计落地中 地下水治理加速站在风口前
- 2020/3/25 8: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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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
- 编辑:筱阳
- 关键词:地下水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治理
“2020年底,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左右;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初步监控,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几近一年前,由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不仅制定了地下水污染防治路线图,也为地下水带来了阶段性治理目标:到2025 年,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到2035 年,力争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
被喻为人类“生命水”,地下水即在地下的岩石空洞里、在组成地壳物质的空隙中储存的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开资料显示,全国有近70%的人口饮用地下水,全国657个城市中,有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水源。现实却是,全国大部分地下水遭受过不同程度的污染。《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彼时全国5100个水质监测点位中,地下水较差级和极差级占比近70%。另据《地下水质量标准》进行评价,部分平原地区的浅层地下水污染严重,水质较差。
面对污染源点多面广的态势,地下水污染防治难度依然较大。一方面,与地表水相比,地下水所造成的环境与生态破坏也往往难以逆转。地下水一旦被污染,要想净化,将耗费大量时间和成本。即使彻底消除其污染源,也得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使水质复原。由于污染源点多面广,污染防治难度大,如城市管网漏损、部分工业行业生产活动渗漏、农业面源及地表水污染等均会对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另一方面,地下水的流动性及其系统的开放性与复杂性,决定了地下水监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基础弱,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建立,监管基础能力薄弱。实际中,地下水监管设施分属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和以及中央、流域和地方等多个层级。不同部门观测信息能否充分共享,国家和地方的观测标准能否协调统一,直接关系到地下水管理效率与效果。鉴于水体修复的艰难,地下水污染的治理远比地表水体更复杂。
当务之急,必须以愈发严苛精准的措施斩断污染企业的随意超标排放,特别是在重金属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方面。《实施方案》强调了大格局,旨在实现“三协同”,即地表水和地下水、土壤和地下水、区域和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亦如科技日报曾在其日前报道中称,“由于埋藏于地下,地下水系统某种意义上像是一个‘黑箱’系统,打开‘黑箱’定好管控标尺尤为关键。”
在水污染的治理上应该标本皆治,协同治理,同步进行。《实施方案》同时规定地下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对承担地下水污染防治职责的有关地方进行督察。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需要保障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依法合规拓展融资渠道,确保污染防治任务按时完成。
而这,也被普遍视作推动新一轮地下水治理市场的标志性风向。从地下水修复经验来看,在修复过程中格外注重监测领域,在该领域的投入大约占整个修复资金的一半左右。随着政策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全国地下水监测点的密度以及监测的范围都将大幅增加,水质监测需求可观。尤其是作为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基础,地下水修复逐步深入后,预计会给水质监测、水生态系统修复、水体治理等涉水企业带来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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