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齐26个子项目天津逾14亿海绵城市试点项目来了
- 2020/3/31 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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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根据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信息整理
- 编辑:筱阳整理
- 关键词:海绵城市污水处理水处理
源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近日消息称,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中新生态城片区)PPP项目(项目编号:FYZC-2019-07-01)公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总投资约14.01亿元,内容包括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市政道路工程共26个项目。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参考下图: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中新生态城片区)PPP项目统计表
(截图源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同时作为采购人对项目社会资本进行政府采购。项目采用BOT的运作方式,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指定的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海绵城市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更新。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海绵城市PPP项目设施完好、无偿、无担保、无质押、无债务的移交给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指定机构。
项目合作期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实施机构与中标的社会资本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管委会通过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用(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服务费),以覆盖本项目的全部建设投资及合理回报。政府出资占股权投资比例的40%;社会资本出资占股权投资比例的60%。
在资格条件方面,公告要求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由独立企业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名(含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为合格供应商。
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主投资方,在项目公司中控股;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持股;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3.04%;融资占总投资的58.00%;政府建设补贴占总投资的18.96%。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0 09:30
开标时间: 2020-04-20 09:30
开标地点: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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