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只脚进入2020年4月,这些将生效的环保政策标准要知道
- 2020/3/31 14: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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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 关键词:水处理固废处理
转眼就要进入2020年4月了,更多环保政策和标准即将生效。
为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经2020年1月21日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2月7日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围绕“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总要求,针对近年来扬尘污染防治和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细化量化。
亮点:① 明确科学防治扬尘理念。② 明确职能部门扬尘防治责任。③ 规定扬尘防治措施和扬尘污染物排放“双达标”要求。④ 分类细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⑤ 实施应急减排差异化管控。⑥ 强化扬尘污染法律责任。
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从事城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扬尘管控科技水平,找准污染源头,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的污染防治体系,自2020年4月20日起施行。
合同价5000万元以上且总工期3个月以上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四级及以上航道、500吨级及以上港口工程土建施工标段及其占地面积大于10000㎡以上的拌和场(预制场)”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
2020年3月20日印发,自2020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再作为适用依据。
到2020年底,眉山市中心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东坡区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0年完成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建成眉山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3月14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要求,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为10、50、100mg/m3,氟化物、氨、汞及其化合物分别为3、8、0.05mg/m3。
前者为目前执行的国家《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特别排放限值的50%、50%、31.2%,后者与《国标》要求一致。
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广播电视》《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批准《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稀土、铌/钽、锆及氧化锆、锡、铅/锌、铜、钢铁、钒、磷酸盐、煤、铝、钼、镍、锗、钛、金等非铀(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设施在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关闭、监护等过程应遵守的辐射环境保护原则与一般技术要求。其他非铀(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可参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2020年2月12日批准,自2020年4月12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水体蓝藻水华遥感监测方法、地面监测方法和水华程度评价方法等内容。甲藻、硅藻及其他藻类水华监测与评价可参考使用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淡水湖库水华监测、评价与管理。其他淡水水体的水华监测与评价可参考使用本标准。
4月1日起实施——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 108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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