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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政策打配合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绿色样板

2020/4/1 14: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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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关键词:水处理固废处理
导读:日前,江苏省司法厅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此前,安徽省人民政府也公开了《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更早之前,上海市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印发。国务院也批复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要求示范区将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具有整体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施策应当具有协同性,这也是我国在不断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区域性协同,联防联控方案的缘由所在。
 
  前有京津冀及其周边,后有汾渭平原、长三角,这种探索才刚刚开始。
 
  日前,江苏省司法厅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注入了强劲动力和活力。
 
  纲要中提到,率先探索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和路径模式,合力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能力显著提升,细颗粒物(PM_2.5)平均浓度、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单位GDP能耗较2017年下降10-11%。
 
  此前,安徽省人民政府也公开了《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要求,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绿色发展样板区,建设长三角联通中西部的重要开放枢纽,为打造“一极三区一高地”作出安徽贡献。
 
  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协同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更加完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考核要求,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单位GDP能耗下降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更早之前,上海市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印发。要求,率先探索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和路径模式,不断提升区域发展的整体效能和核心竞争力,当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桥头堡,带动长江经济带和华东地区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目标: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取得重大进展。重要生态空间和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有效运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置机制初步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立,绿色生产生活和城市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推动长三角打造和谐共生绿色发展样板。
 
  追根溯源,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一体化”和“高质量”为两个关键点,希望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整体综合实力,为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范本。
 
  同时,国务院也批复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
 
  方案要求,示范区将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不搞集中连片式开发,打造“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集约型”的江南水乡特色空间格局,形成“两核、两轴、三组团”的功能布局。
 
  随后,沪苏浙共同召开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推进大会,两省一市主要领导为一体化示范区、示范区理事会、示范区执委会揭牌。
 
  “揭牌就意味着出征,执委会作为出征队伍中的先遣队,主要任务就是落实《总体方案》中明确的各项任务。”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当然少不了生态环境这块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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