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4月1日起施行重庆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要求确定

2020/4/2 10:27:56
14515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城镇污水
导读:重庆市地方标准《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963-2020)于4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梁滩河流域处理规模≥10000立方米/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重庆市地方标准《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963-2020)于近日印发,本标准为首次发布,于4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规定了梁滩河流域处理规模≥10000立方米/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和实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梁滩河流域处理规模≥10000立方米/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向水环境直接排放的其他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原标题:《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963-2020)

热门评论

上一篇: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地源热泵 系统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