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祯环保:联合体中标亳州市利辛县污水厂PPP项目
- 2020/4/8 1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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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祯环保
-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水处理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采购人利辛县城市管理局和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来的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确认本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为亳州市利辛县污水厂PPP项目的成交人。公司已于2020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合体预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号)。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亳州市利辛县污水厂PPP项目
2、项目编号:LXCG2018346/SP2018-08-0054
3、项目成交人名称: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方)、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4、成交报价:
政府付费(总额)——2,032,368,258.08元
投资回报率——6.20%
污水(含再生水)处理费基本单价——1.080元/t/d
5、运作模式:TOT
6、采购人: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7、项目概况:亳州市利辛县污水厂PPP项目,包括已建项目和在建项目共计4个子项目。其中,已建项目2个,包括利辛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含再生水利用);试运营项目2个,包括利辛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利辛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总计运营规模9.5万吨/日。
8、转让价款: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为55,000万元
9、合作期限:25年(运营期25年)
10、出水标准:本项目所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11、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投融资等工作,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等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应尽义务;公司负责项目运营及移交相关工作,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等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应尽义务。
联合体各成员在未来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总计为90%,其中牵头方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比60%,公司占比30%。
相关资料下载:
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合体中标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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