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0年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实录
- 2020/4/9 13: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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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重庆生态环境
- 关键词:污水整治生态环境保护
4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公室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刘芹,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河长办公室副主任任丽娟,围绕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苟渊: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首先,欢迎大家来参加今天的发布会。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公室联合印发了《2020年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方案》。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全面信息,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刘芹同志,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河长办公室副主任任丽娟同志出席发布会。同时,还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此次发布会。首先,有请刘芹总队长发布2020年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刘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安排,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惩污水偷排直排乱排等违法行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全市排查发现污水偷排偷放问题4191个,已完成整改4002个,整改率95.49%。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81件,依法关停存在污水偷排偷放问题经营者27家。公安、城管、水利、海事、交通、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和暗查暗访力度,整治了一大批污水偷排偷放问题。专项行动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敏尔书记批示“即查即改,务求实效”。市人大、市政协全程参与,生态环境部持续关注,全文转发我市专项行动方案,向长江沿线11省市推广借鉴。多个兄弟省市来渝学习调研。2019年1~12月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总体为优,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6%,同比提高7.1个百分点,实现全面消除劣五类断面,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
今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按照敏尔书记:“2020年要继续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暗查暗访,彻底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批示要求,持续开展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去年相比,今年的行动是在去年基础上的延续,重在巩固、提升、深化。主要介绍四方面的情况。
第一,今年的行动将聚焦十个重点方面。2020年,将注重遏制增量、化解存量、补齐短板,以重点问题、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流域为主要对象,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为主要手段,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彻底杜绝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为主要目的。将检查10个方面重点:一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涉水问题;二是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的问题;三是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四是2019年整治废水偷排偷放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五是医疗机构(含医院、诊所)废水;六是洗车场废水;七是餐饮业废水;八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九是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万州区、涪陵区、长寿区化工园区和江津区工业聚集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十是国家和市级考核断面水质不达标的,或者水质下降较大的区域流域。
第二,今年的行动将严查六类违法行为。将重点查处6类违法行为:一是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水;二是排放未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水;三是无污染治理设施直排、乱排污水;四是超标排放污水;五是以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水;六是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主观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今年的行动将注重三项长效机制。今年专项行动将从4月起持续到年底,不分阶段,多措并举。一是部门联动,暗查暗访。各区县对本辖区范围内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和河长办将组建暗查暗访组,对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二是建立清单,立行立改。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台账清单,逐一整改销号。三是定期调度,务求实效。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每月联合召开调度会,播放暗查暗访专题片,通报上月情况。
第四,今年的行动将健全齐抓共管措施。企事业单位是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的责任主体,必须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到污水达标排放,彻底杜绝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各区县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主体,抓好辖区范围内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的摸排、查处、督促整改和销号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动员,向社会公开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效,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市级有关部门履行属事管理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组织召开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对专项行动实施统一调度。督促指导各区县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牵头组织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整治。市河长办负责统筹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定期梳理汇总进展情况,上报市委督查办;督促各级河长督办河流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市经济信息委负责督促指导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市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县查处涉嫌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行政拘留或犯罪案件。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县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管网建设,落实排水许可管理制度,查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户私搭乱接或偷排乱排等违法行为。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县查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医疗、餐饮、建筑等排水户无许可擅自排污、污水超标排放、向城市街面乱排乱倒的违法行为。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县依法查处相关市场主体的无照经营行为;建立并执行餐饮服务环保联合监管协作机制,依法注销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责令关闭的餐饮经营者的餐饮经营许可。
媒体朋友们,开展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区县、部门协同联动下,在企业事业单位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的基础下,在媒体的广泛参与下,持续开展此项工作。希望广大媒体界的朋友关心、关注和支持此次行动,监督和帮助我们共同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确保我市一江碧水向东流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苟渊:谢谢刘总队。接下来,请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河长办公室副主任任丽娟同志通报重庆市第1号总河长令有关情况。
任丽娟:2019年4月20日,市委书记、市总河长陈敏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唐良智共同签发了重庆市第1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1月6日,市河长办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委在市政府新闻办通报了第1号总河长令2019年推进情况,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天,市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安排。下面,我代表市河长办通报今年一季度全市第1号总河长令推进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市河长办统筹,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在总结2019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部署落实2020年污水偷排直排乱排暗查暗访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彻底杜绝偷排直排乱排问题发生。为此,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大问题排查、整改力度,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效。
一是市级河长示范。3月12日,市委书记、市总河长陈敏尔,市政府市长、市总河长唐良智赴南岸区广阳岛调研巡河时,再次强调要突出抓好污染防治,深入推进“三水共治”,严惩污水偷排直排乱排等违法行为,下决心解决好破坏长江生态环境问题。随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巡查梁滩河,要求找准问题、精准施策,确保总河长令落实到位;市政协主席王炯视频调度璧南河,要求围绕稳定实现三类水质目标,抓紧补短板,共同打赢打好璧南河整治攻坚战;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张鸣巡查琼江,要求坚决落实市第1号总河长令,实施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其他市级河长采取暗访随访、督查督办等形式强化履职、调度指挥,推动解决所辖河流污水突出问题。
二是基层河长落实落细。各区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系统部署,垫江县、永川区、铜梁区、潼南区、石柱县等区县已召开2020年总河长会议,把持续深化落实市第1号总河长令作为年度河长制工作首要任务,纵深推进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区县、镇街、村社等三级河长继续把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河长巡河的重点内容,作为河长履职的主要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河长在疫情期间不忘巡河履职,已巡河6万余人次。
三是市级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立足行业抓整治,有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比如: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今年计划新改扩建1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1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分别建成城市、乡镇排水管网900公里、800公里。市农业农村委对规模化养殖场实施动态管理并定期调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计划完成40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工程整改等。市交通局计划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点4处,400总吨及以上船舶污水垃圾收集或处理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基本实现长江干流岸线上游及重要支流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全覆盖。还有市经济信息、公安、城市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都将持续对行业领域内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进行深入排查整治、依法打击。
3月12日,市委书记、市总河长陈敏尔在广阳岛东岛头巡河时再次指示,要认真落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着力抓好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工作,让母亲河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美景永存。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打赢打好市第1号总河令攻坚战,下一步市河长办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级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方案》,杜绝污水偷排乱排问题发生。
第一,落实一河一长,压实河长责任。各级河长是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领导者、决策者、组织者、推动者。我们要发挥全市1.75万名河长的作用,把发现、督办河流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作为河长履职的重要任务,压实河长的责任。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对各级河长“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提出具体要求。二是继续落实市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将履行河长责任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的要求,开展河长述职评议,从机制上倒逼河长统筹推动专项行动责任的落实;三是加快推动《重庆市河长制工作规定》立法,从法制上明确河长权责,做到有法可依,推进河长制工作法治化、长效化。
第二,实施一河一策,按期清除存量。“一河一策”是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的重要技术支撑和依据。今年,要认真做好“一河一策”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把整治河流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作为“一河一策”实施的重点任务,实行“两优先、三整改”,即督促地方政府对涉及700多个污水偷排直排乱排存量问题的整治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利用国家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的重大机遇,加强生态环保基层设施建设等补短板领域资金投入;对问题整改坚持压实责任改、倒排工期改、依法依规改,特别是将解决直排突出问题作为“一河一策”实施的主攻方向,清单化、项目化推动存量问题动态“清零”。
第三,建设智慧河长,坚决遏制增量。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建设“智慧河长”系统,实现对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监管。一方面,加快布设水质自动化监测站点和重点河段视频监控设备,利用排污口自动监测取样、污染溯源分析、视频AI分析等手段,第一时间发现打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有源可查,常态化遏制新增问题产生。另一方面,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等手段有效拓展问题排查区域,消除原有排查监管盲区,确保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无遗漏。今年,正在加快建设“智慧河长”(一期)项目,力争年内基本建成,除系统平台搭建外,在梁滩河、龙溪河、龙河3条河流试点布设水质水量监测设备33套、视频监控设备65套等前端感知设备,将大力提升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监管水平;中长期,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实现“智慧河长”23条市级河流全覆盖并在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进行个性化拓展延伸。
第四,加强联防联控,统筹流域抓整治。立足水体的天然流动性,整合上下游、干支流力量,坚持外防输入与内防反弹并重,系统排查整治河流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一是在省市层面,重点推动落实川渝、渝黔跨界河流联防联治框架协议,召开川渝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河长联合巡河,利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契机,协调组织川渝相邻市、县、乡镇对81条跨界河流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共同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二是在区县层面,强化属地责任,重点完善落实市内跨区县河流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联动机制,整合力量联合排查、整治、打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
各位媒体朋友,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落实市第1号总河长令,坚决打好河流管理攻坚战、碧水保卫战,深化落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切实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美丽河湖、健康河湖,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希望媒体朋友、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参与河流管理保护工作。谢谢大家!
苟渊:谢谢任局长。现在,大家可以就自己关心的问题提问,提问之前请先通报媒体单位。
重庆电视台记者:任局长,您好,我是重庆电视台记者。从您刚才通报的情况看,专项行动的开展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那么社会公众又如何能参与进来呢?
任丽娟: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我们的关注。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社会公众参与、监督非常重要。为此,我们建立了公众投诉问题处置机制,通过河长公示牌的举报电话、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举报热线12369、“阳光重庆”电台等多种平台,受理并处置了一批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真正把群众“问题清单”变成政府的“责任清单”,终转化为老百姓的“幸福清单”。同时,今年3月22日,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之际,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为扩大举报平台知晓度,在电话、网络、微信“三端”基础上,我市还将在1.7万余块河长公示牌上增加12314举报平台二维码内容,社会公众参与河库管理保护的方式更多更全更便捷,群众反映问题将得到及时办理反馈。我相信只要大家都愿意争当热心人,我们的生态环境只会更加优美。
重庆日报记者:我是重庆日报记者,还是向任局长提问。刚才从您的介绍中提到了为压实各级河长职责,市河长办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能不能就《意见》有哪些内容做简要介绍呢?
任丽娟: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当前全市河长制工作正处在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市河长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并即将印发实施。《意见》对各级河长、责任单位“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市、区县、乡镇、村社区四级河长的主要职责和责任单位、河流牵头单位、河长办的主要工作任务。比如:在“怎么干”部分,《意见》明确了履职过程中河长的六项重点工作,即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编制实施“一河一策”、组织专项整治、发布河长令、开展监督检查、宣传引导。如何确保河长履职更实,要是河长“干不好怎么办”,《意见》明确了履职不到位的四种追责问责方式。
一是对未认真履职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工作提醒,并要求15日内反馈整改情况;二是出现经提醒仍未整改、问题整改不力的情形将对其开展警示约谈;三是存在问题经提醒、警示约谈后仍未明显整改的,将全市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批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四是对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及时移交问题线索,推动严肃问责、精准问责。同时,《意见》也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评选美护河员、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我相信《意见》的实施将会推动全市河长制机制运行更加成熟。
都市热报记者:我是都市热报记者。请问本次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和去年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有什么不同?
苟渊:这个问题我们有请刘芹总队长来回答。
刘芹:今年的专项行动既是巩固提高,也要对去年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第一,今年在内容上,侧重三个方面。
一是社会热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今年将加强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废水、城市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情况的检查。二是民生关注点。今年将对群众关注的洗车场废水、餐饮废水加强查处和整改力度。三是重点难点。今年将加大对化工园区、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检查,解决国家考核断面、市级考核断面水质不达标,或者水质下降较大等难点问题。第二,今年在形式上,侧重两个方面。一是加强月调度、月通报。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将每月召开调度会,调度各区县的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区县进行通报;对连续2个月排名靠后的区县,约见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对连续3个月排名靠后的区县,约见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二是加强暗查暗访。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将联合相关部门组建核查组与暗查组,重点关注整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整治销号。
重庆晚报记者:我是重庆晚报记者。目前,受疫情影响,全市正在帮扶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需要如何把握执法监管与帮扶服务的关系?
苟渊:这个问题问得很好,相信大家对此都很关心。下面我们请刘芹总队长来回答这个提问。
刘芹:好的,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为了适应防疫形势、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现实需要,我们积极探索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一是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将符合疫情防控急需、重点保障民生、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领域、安装有自动监控系统等4种条件的6类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免于现场检查或减少检查频次。在疫情期间和疫情解除后2个月内,执法发现非主观故意违法行为,或主动消除、减轻环境危害的,以指导帮扶企业整改为主,依据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直接影响而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目前,全市已有3751家企业纳入了正面清单。这是优化执法方式,促进企业守法、推动企业守法执法并重的有益尝试,我们愿意与企业形成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守法执法并重的良性互动。二是严格查处“负面清单”行为,对违法企业做到绝不手软。对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以及非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实施现场核查处理。对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影响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的重大环境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偷排偷放、恶意排污、拒不整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公开曝光。在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中,一经发现主观故意违法行为,将毫不手软,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行政拘留或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苟渊: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对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的关心。谢谢刘总队,谢谢任局长,感谢各位到会嘉宾,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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