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 2020/4/9 15:33:19
- 38645
-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水处理固废处理
关于印发江门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江门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已经2020年江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门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江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江门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分为8个方面,51大项,93小项。其中:
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共2大项4小项)
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任务(共1大项2小项)
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共15大项32小项)
打好碧水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共8大项12小项)
打好净土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共4大项7小项)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共6大项13小项)
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共8大项9小项)
环境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共7大项14小项)
51大项任务分别为:
目标(部分整理):
2020年2月底前,印发《江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2年)》。
2020年4月底前——
完成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
制定《江门市近岸海域国考点位水质达标攻坚方案》并组织实施。
2020年6月底前——
完成80家县级重点监管企业VOC综合整治。
完成全市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划定,并颁布实施。
完成江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
2020年8月底前——
完成52台10-35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20台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全面完成各市(区)城区范围内31台燃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的淘汰工作。
2020年9月底前——
完成68条建筑陶瓷生产线清洁能源改造。
蓬江区荷塘镇污水处理厂三期(2万吨/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基本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工作。
2020年10月底前——
完成“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新会区英洲海水道(城区段)完成整治。
2020年11月底前——
完成江海区(高新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
完成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废联合整治行动、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以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专项行动。
2020年12月底前——
完成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鹤山市按国家、省的要求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申报工作。
完成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供热首期项目土建工程建设。
完成开平市翠山湖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主厂房基础浇筑。
新会区沙堆工业集聚区4台10-35蒸吨燃煤锅炉完成集中供热改造。
完成C级工业炉窑转型升级工作。
完成现役源减排目标任务。
全市公交车电动化率达到100%。
全面实施I/M制度。
完成全市加油站油品质量抽检工作。
全市渣土运输车辆实现全密闭化运输。
完成海岸线生态修复和美丽海湾项目建设工程建设。
根据省的要求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详查,完成工业园区土壤详查。
完成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完成开平市新龙回收加工厂有限公司10万吨/年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基本完成江门市循环经济生态园第三期项目土建工程。
完成江门市西部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建设并试运营。
完成蓬江区、新会区、鹤山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
全面完成“清废除患2020”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台山市川岛镇上川卫生院和下川卫生院分别完成医疗废物自行就地处置设施的配套建设。
完成开平市、鹤山市畜禽粪污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建设。
全部完成43个行政村整治工作。
完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工作。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总体执行率不低于80%。
相关资料下载:
江门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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