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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

2020/4/13 16:14:52
14012
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关键词: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转运
导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 (项目编号:BACG2020161131 )实施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 (项目编号:BACG2020161131 )实施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实施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2020年6月1日至2035年5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 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具体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4. 投资回报机制:政府付费模式。
 
  5.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在中国·深圳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经审核成为有效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后,可于2020年4月11日9时30分至2020年5月6日9时30分期间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如参加投标,须在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拒绝”或“撤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答疑事项
 
  6.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5月6日9时30分
 
  6.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6.3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4答疑事项:2020年4月21日23时59分前凡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的,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内容不得出现供应商的相关信息),逾期不予受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供应商予以关注。
 
  7.公告媒介
 
  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8.2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递交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
 
  8.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7〕57号)、《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7〕8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社会资本资格要求见下:
 
  9.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9.2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9.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之间不存在为同一人情形,本投标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也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9.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9.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10.1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755-8837 7572转2304
 
  邮编:518040
 
  10.2实施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86号
 
  联系人: 彭工、杨工
 
  联系电话:0755-27852581、0755-27833184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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