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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治气工作6大行动是什么?目标有哪些?

2020/4/14 15: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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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废气处理VOCs治理
导读:2020年4月1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开了《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4月1日起,开展一轮VOCs执法检查;7月1日起,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汽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国家第六阶段)》(GB18352.6-2016)6a 阶段标准要求;8月底前,研究制定成都市在用锅炉提标改造工作方案......
  2020年4月1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开了《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确保完成各项年度任务目标,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聚焦6大行动。
 
  什么是6大行动?
 
  压减燃煤行动、治污减排行动、控车减油行动、清洁降尘行动、综合执法行动、科技治气行动
 
  具体目标——
 
  4 月 1 日起,开展一轮 VOCs 执法检查。
 
  4 月底前制定成都市 2020 年夏季臭氧防控行动方案。
 
  6 月底前——
 
  完成四环路(G4202)内燃气(油)锅炉(含非承压锅炉)调查,并建立动态清单。
 
  督促企业 6 月底前按相关标准要求制定治理方案并完成整改。(VOC排放管控)
 
  7 月 1 日起,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汽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 国 家 第 六 阶 段 ) 》(GB18352.6-2016)6a 阶段标准要求。
 
  8 月底前,研究制定成都市在用锅炉提标改造工作方案。
 
  9 月底前——
 
  制定成都市 2020 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战役方案。
 
  前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机。
 
  前辖区内涉 VOCs 排放企业监测率不低于30%。
 
  10 月底前——
 
  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完成 700t/d+550t/d 生产线脱硫脱硝技改。
 
  将排气口高度超过 45 米的高架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按要求对高架源及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 90%。
 
  12月底前——
 
  实施建设电力天然气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30 个,重点抓好天府新区集输气管道工程、新津 500 千伏变电站、成都市绕城高速路高压输储气管道工程、崇大邛集输气管道工程和川西气田等项目建设。
 
  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完成900t/d、700t/d 浮法玻璃生产线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技术改造。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完成 2 台内浮顶储罐浮盘改造,开展危废暂存库异味收集治理,新增 6 套 VOCs 在线监测设施。
 
  工业炉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 30、200、300mg/m3以下,日用玻璃制造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 400mg/m3以下。
 
  鼓励玻璃熔炉基氧含量 9%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 30、200、400mg/m3以下;采用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应小于 8mg/m3
 
  以新都区、双流区、崇州市为重点区域,开展全市家具、人造板、制药、包装印刷行业绿色化发展绩效考核(打分)。
 
  推进完成 7 个绿色钣喷、共享钣喷中心建设。
 
  火电行业稳定实现超低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达到 10、35、50mg/m3以下。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 50%;全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里程达到 500 公里;新建城区级和社区级绿道 2400 公里,建设森林绿道、康养步道 300 公里。
 
  与 2017 年相比,全市铁路货运量增加 120 万吨以上,铁路运营里程达到 850 公里以上,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达到 400 公里以上,铁路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 80 万标箱。
 
  在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开展年销售量 5000 吨以上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在线监控试点。
 
  市公交集团运营区域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累计达到 6350 辆以上,其他区域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累计达到 3700 辆,实现建成区新能源公交车使用比例达到 50%以上。
 
  出租车领域纯电动汽车使用比例达到 50%以上。
 
  基本实现四环路(G4202)以内及区(市)县自行划设区域内城市物流配送纯电动化(新能源货车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除外)。
 
  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位配备更新的一般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 50%,在车辆编制数量允许范围内,力争该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累计达到 800 辆以上。
 
  淘汰现有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运钞车不低于 100 辆。
 
  对 200 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 OBD 诊断仪。
 
  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90%以上;其他区(市)县辖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75%以上;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65%以上。
 
  完成 51 公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涂料、胶粘剂检查,抽查工地数量不少于200 个次。
 
  在青羊区和金牛区各建 1 个道路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
 
  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与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成都基地)建设项目承载公司组建、项目选址、项目一期规划设计,并启动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和设备招标采购工作。
 
  2020 年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VOCs 排放量在 2016 年基础上下降 8%。
 
  2020 年度新建充电站 142 座,充电桩 7000 个。
 
  2020 年年底全市房建工程项目装配率不低于 30%。
 
  成品油抽查不低于 600 批次,车用尿素抽查不低于 60 批次,2019-2020 年全市加油站抽检覆盖率达到 95%以上。
 
  2020 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8%。
 
  推动平板玻璃企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 10、50、200mg/m3以下。
 
  推进钢铁冶炼企业炼钢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 10mg/m3 以下。
 
  每月工地抽查率达到 50%以上。
 
  对定期排放检验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异地车辆、运营 5 年以上的老旧柴油车等重点车辆排放检验数据的年度核查率达到 80%以上。
 
  总建筑面积小于 2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小于 20 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项目,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建设。
 
  房屋工程、场平工程、地铁站点工程等每 5000 平方米占地面积配套一台雾炮设施;市政工程、河道工程、管廊工程每 500 米安装一台雾炮设施。
 
  每月对全市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查抽查率不低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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