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分3个阶段推行垃圾分类2020年底实现公共机构全覆盖
- 2020/4/16 13: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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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青州城管委
- 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固废处理
山东省青州市委、市政府制定了《青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准备在全市范围内试点推广垃圾分类。
基本原则——
党政齐抓、全民参与;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示范、有序推进。
分为3个阶段——
2020年4月-2020年年底:启动和试点阶段
2021年1月-2021年年底:分类体系建设阶段
2022年1月-2025年年底:全面推开阶段
主要目标——
2020年4月底前,完成在经济开发区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的相关统计工作。
2020年9月底前,垃圾桶标识、垃圾桶(袋)设施和设备要配置到位。
2020年年底前,全市要完成大件垃圾暂存点的选址、建设和运行管理。
到2020年年底,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到2021年年底,将云门山街道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2年年底前形成更加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至全市、覆盖城乡,形成体系完善、运行畅通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方案要求, 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试点村居(社区)实施垃圾分类投放。
要保障资金投入,对镇(街道、开发区)垃圾分类工作予以奖补;严格监督考评;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光盘行动”、“限塑行动”等。
方案中明确了责任分工,重点任务,以及垃圾分类的含义和标准。
一方面,是在基础设施和设备上;另一方面,是在各类垃圾投放、运输、处置和管理上。方案明确指出,优先采用物联网技术,将各类生活垃圾的回收和处理数据纳入信息平台,进行大数据整合分析,提升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水平。
在方案中,垃圾分类标准由城镇和农村之分。城镇分类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农村分类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为了让居民了解地更详细,方案中对一些常见的生活垃圾分类食物进行了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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