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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小目标确定四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3步走

2020/4/21 13: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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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
导读: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短板是我国污水治理中的一大问题,为此,四川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计划将分3步完成治理目标,并明确了8项重点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一直备受关注,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短板依然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日前,四川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四川省水利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简称“推进方案”)。
 
  《推进方案》分三步走,明确各阶段治理目标,分别为:
 
  到2020年底,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污水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高,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
 
  到2021年底,全省6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到2022年底,力争全省6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为达成上述目标,《推进方案》明确提出强化规划、合理选择技术模式、促进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建立健全长效运营机制、强化科技支撑、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8项重点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提出“就近纳管”“集中收治”“散户利用”的收集治理模式,同时更注重治理的可操作性,并设置了各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小目标,具体如下:

 
       这些时间点要注意:
 
  2020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梳理辖区内现有处理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情况并建立台账,6月底前,相关规划或方案经各市(州)审核后,由市(州)报生态环境厅备案;
 
  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和600人以上的聚居点(区)分别于2020年底和2021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到2022年底,乡人民政府所在地(乡集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加强设施和管网监督检查,严格管护标准,建立管网故障应急机制,保障长效稳定运行。全面排查已建设施,确保2020年7月1日前实现达标排放;
 
  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
 
  在保障《推进方案》稳定有效的实施上,四川激励各地要落实用地、用电、设备折旧、金融等政策,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合理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政府采购等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对于投入资金的筹备上,《推进方案》决定统筹各项涉农资金,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统筹机制,从而保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充足。
 
  为达到农村生活治理的预期效果,《推进方案》还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要求各市(州)参照相关的考评激励办法对所辖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及终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每年底报送年度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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