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报批稿)
- 2020/5/26 16:34:19
- 15530
-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关键词: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污水处理设施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报批稿)于近日公开,详情如下:
关于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报批稿)的公示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8〕3号),由杭州市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中心等单位编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已完成报批稿的编制工作。现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报批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2020年6月21日。
联系人:葛鑫钬,0571-87052835
附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报批稿).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22日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报批稿)
前言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8〕3号)文件的要求,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规范运维单位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提升运维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管网设施、处理终端、运维单位、运维人员、运维记录、安全管理。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杭州市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中心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请有关单位结合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函告杭州市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地址:杭州市长生路9号,邮政编码:310006],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杭州市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参编单位:浙江问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聚光智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浙江爱迪曼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秀水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章燃灵芮旭东姚芩王付超何起利徐超明乔晓刚潘泉涌许明海周永平邓震刘锐厉兴沈小峰高峰徐振华胡飞方林王杰章忠华封华强陈昱霖章嵘施猛猛许兴国陆洪良童毅军
主要审查人:李军游劲秋梅荣武邓冶叶红玉曹军钱方佩珍
1 总则
1.0.1 为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规范运维单位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成效,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标准化运维评价。
1.0.3 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2 术语
2.0.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 standardized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rural domestic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为获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的秩序,对运维服务工作质量和运维单位的内部管理、基本配备所做的规定。
2.0.2 纳厂处理设施 plant treatment facility
属集中处理设施的特殊类型,是指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后输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设施,不含处理终端。
2.0.3 预处理设施 pretreatment facility
具有去除悬浮物、泥砂、调节水量水质功能,确保进水水质满足主体处理设施设计要求的设施。一般包括格栅池、沉砂池、调节池。
2.0.4 主体处理设施 main processing facility
指对污水污染物去除起主要作用的设施。一般由厌氧、好氧、生态、消毒单元一种或多种处理单元组成。
2.0.5 附属设施 ancillary facility
指处理终端内与污水处理工艺不直接关联的配套设施。包括标识牌、绿化、景观、道路、围栏。
2.0.6 生态处理设施 ecological treatment facility
利用自然界的生物链,实现污染源在不同物种之间的吸附、截留、存贮、转化功能,来处理自然界的污染物或者污染源,既达到生态平衡,又达到净化污水作用的处理设施。按工艺一般分为人工湿地、生态滤池、生物塘。
2.0.7 管网设施 pipe network facility
接户井至处理终端或市政管网之间的设施。包括接户井、污水管道、检查井、提升泵站和其它附属构筑物。
2.0.8 运维单位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service organization
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供运行和维护的专业技术服务的公司或组织(含村集体经济组织)。
2.0.9 运维服务站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service station
由运维单位在合同项目所在区域建立,有固定场地、人员和运维设备的分支机构。
2.0.10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身份证 identity card for rural domestic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用于描述和记录一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特征的信息表达方式,其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编码、建设信息、移交信息、地理位置、设施外观、设备组成、工艺流程及技术参数和验收报告。
2.0.11 安全责任事故 safety liability accident
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中,被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认定的责任事故。
2.0.12 设施体检报告 physical examination report of facility
运维单位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环境、水质水量、处理工艺及设备工况现状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并对下一步运维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报告。
2.0.13 运维管理监控平台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management monitoring platform
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实现流量、能耗、设备的实时感知和远程监控的运维管理系统。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全面及时的原则。
3.1.2 参与评价的运维单位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维单位对参与评价的处理设施按标准化运维管理体系运维满6个月(含)且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投入运行满6个月(含)以上,未出现出水水质连续两次委托检测未达到其承诺要求的,运维废弃物有明确的处理处置方式、处置地点。
3.1.3 评价周期宜为12个月,但不得少于6个月。
3.1.4 评价结果有效期为自乡镇(街道)签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1.5 户内处理设施应由向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或个人负责运维,具备条件的可委托运维单位运维;公共处理设施应由运维单位负责运维。
3.1.6 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体系应由管网设施、处理终端、运维单位、运维人员、运维记录和安全管理6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分值。评分项出现扣分时,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3.1.7 本标准评价的6类指标总分为100分,其中管网设施25分、处理终端30分、运维单位15分、运维人员10分、运维记录15分、安全管理5分。纳厂处理设施评价时,处理终端不作评价,该类指标直接得30分。
3.1.8 当评分项中某项内容因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本身或设计原因不存在,或因异常情况且运维单位已向乡镇(街道)递交报告并获得批准时,该项直接得分。
3.1.9 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要求且评分项终评价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处理设施,评价为“标准化运维”处理设施。
3.1.10 评价可结合现场查勘、查阅资料、人员征询方法实施。
3.1.11 评价报告分为评价、复核和抽查,宜包括设施概况、评价年度、评价时间、评价组成员评分记录、存在问题、相关建议、整改情况、评价结论、评价组成员签名。
3.1.12 评价报告数据应真实、准确和完整;用词应正确、规范。
3.2 评价和复核
3.2.1 运维单位应根据处理设施运行工况结合标准化运维年度计划及时组织评价。评价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至少1人应为设施所在地村民代表。
3.2.2 运维单位组织评价时,按照本标准第4至9章执行,具体评价打分按附录A执行,并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格式见附录B。
3.2.3 运维单位评价完成后应向设施所属乡镇(街道)提交复核申请资料,包括评价报告、评分表、出水水质分析报告、问题分析及整改汇总报告、设施体检报告和影像资料,问题分析及整改汇总报告和设施体检报告的格式分别见附录C和附录D。
3.2.4 乡镇(街道)自收到运维单位的评价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评价组对设施进行复核评价,并形成复核报告,复核报告格式见附录E。
3.2.5 复核比例应不低于运维单位制定的标准化运维年度计划和目标的5%,且不少于5个设施,应将被撤销和退回重评的设施纳入复核范围。
3.2.6 在对管网设施评价时,管网设施长度应不少于100m,检查井不少于5座,有提升泵站的至少1座。
3.3 备案和抽查
3.3.1 经复核合格的评价报告应报送区县运维主管部门备案,相关电子版材料上传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平台。复核不合格的设施,乡镇(街道)应予以跟踪、监督。
3.3.2 区县运维主管部门应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标准化运维设施进行抽查,抽查比例宜不少于本年度计划和目标的2%,且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1个。抽查完成后形成抽查报告,抽查报告格式见附录F。区县运维主管部门参与复核的设施不再纳入抽查范围。
3.4 撤销和重新评价
3.4.1 被评价为“标准化运维”的处理设施,在评价有效期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控制项发生变化已无法满足要求以及出现异常情况超过3个月未整改这三种情形的,“标准化运维”自动撤销。
3.4.2 评价结果有效期满、复核或抽查不合格、被撤销“标准化运维”的处理设施以及建设改造后的处理设施,应重新评价。
4 管网设施
4.1 控制项
4.1.1 污水输送正常。
4.1.2 提升泵站运行正常。
4.1.3 配备疏通、冲洗、检查管网运维工具。
4.1.4 定期巡查、养护、维修,并形成记录。
4.2 评分项
4.2.1 管道运维操作规范,且有效实施,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通畅,无淤积、破损、堵塞,得3分。每发现一处满溢的扣3分、淤积扣0.5分、破损扣1分、堵塞扣2分;
2回填面无下陷,得3分。每发现一处异常扣1分;
3无裸露、防护材料无缺失、破损,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2.2 检查井运维操作规范,且有效实施,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井盖、井圈、井口无破损、倾斜、沉降、塌陷,得2分。每发现一处异常扣0.5分;
2井盖能正常打开,得2分。每发现一处异常扣1分;
3井内壁防渗层无破损、渗漏,得2分。每发现一处破损扣0.5分、渗漏扣2分;
4井内无堵塞、无杂物淤积造成通水不畅,得2分。每发现一处异常扣0.5分。
4.2.3 提升泵站运维操作规范,且有效实施,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泵站格栅过水通畅,得2分。格栅缺失扣2分,堵水扣0.5分;
2电气及控制系统运行正常,得2分。有1组设备不能正常启动的扣2分、有一处信号没有接入控制系统或信号不正常的扣0.5分;
3泵站备品备件齐全,得2分。
4.2.4运维废弃物按规定处理处置,评价分值为2分。未按县级运维管理部门规定方式、规定地点处理处置的,扣2分。
5 处理终端
5.1 控制项
5.1.1 配备便携式检测、采样、养护、维修专业运维工具。
5.1.2 配有工艺技术、电气、巡查、养护、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5.1.3 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并形成水质检测记录。
5.1.4 定期巡查、养护、维修,并形成记录。
5.2 评分项
5.2.1 预处理设施和主体处理设施,不包括生态处理设施,运维操作规范,且有效实施,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所有池体井盖完好,无破损、缺失,得1分。发现一个破损直径大于5cm的扣0.2分,缺失扣1分;
2整体构筑物无渗漏、沉降、开裂,得2分。发现一处渗漏扣2分、沉降或开裂的扣1分;
3格栅完好、齐全,过水通畅,得0.5分。格栅缺失扣0.5分,堵水扣0.3分;
4各池体无垃圾、无堵塞,水位正常,填料完好,挂膜良好,得1分。发现池体有垃圾扣0.5分、堵塞扣1分、填料掉落扣0.2分、挂膜效果不佳扣0.2分;
5出水井出水正常,排水通畅,得0.5分。发现一次堵塞的扣0.5分、淤积的扣0.2分;
6流量计运行和数据显示正常,得1分。流量计应装未装的扣1分、数据传送或显示不正常的扣0.5分;
7水泵、液位计运行正常,接口无脱落,管道无破损,得1分。发现一处水泵接口脱落扣1分,破损扣0.5分;
8风机、气泵鼓风系统运行正常,曝气均匀,运行参数符合要求,得1分。无曝气扣1分,不均匀扣0.5分;
9污泥、污水回流系统运行正常,运行参数符合要求,得1分。每发现一处异常扣0.5分。
10监控系统运行正常,能收集水泵、风机、气泵设备的运行工况,数据、图片或视频运维信息能上传至运维管理平台,得1分。数据收集不完整的扣0.5分、信息传送不及时的扣0.5分。
5.2.2 生态处理设施运维操作规范,且有效实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进出水通畅、无堵塞,无雍水,得2分。发现池体满溢的扣2分、堵塞一处扣1分;
2池体无渗漏、沉降、开裂,得1分。发现一处渗漏扣1分、沉降扣0.5分、开裂扣0.5分;
3植物种类适宜,分布均匀,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得1分。植物种类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扣1分、密度过稀扣0.5分、分布不均匀的扣0.5分;
4植物生长良好,收割及时,无大面积倒伏、堆积或枯萎,得1分。发现大面积倒伏、堆积或枯萎的扣1分、未及时收割的扣0.5分。
5.2.3 附属设施运维操作规范,且有效实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护栏、围挡和爬梯完整、牢固,无破损,得1分。发现一处异常扣0.2分;
2设备房结构稳定,上锁,无破损,房内设施布置规范、整洁,得1分。设备房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扣1分、破损直径大于10cm的扣0.5分、未上锁扣0.5分、房内物品凌乱扣0.5分;
3标准化运维管理公示牌内容完整、表述正确,安装牢固,得1分。公示牌内容应包括设施名称、设施编码、设计日处理量、服务农户、处理工艺、目标责任、运行要求、管理部门、运维单位、镇级站长及电话、村级站长及电话、村监督员及电话、运维单位负责人及电话、运维人员及电话。每缺少一项扣0.2分;
4工艺流程标牌数量齐全、内容明晰、安装牢固,得1分。每发现一处异常扣0.2分;
5 现场整洁、美观,与村庄环境协调。得1分。发现现场杂乱、堆放杂物的扣1分。
5.2.4 水质采样、样品保管、检测符合规范,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应在出水端设置采样井,并在进、出水位置设置明显的取样口标志,得1分。缺一个扣0.5分;
2水质采样、样品保管符合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和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得1分。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水质检测符合规定,得2分,不符合一项扣1分。
4对检测异常数据进行原因分析、处理和反馈,得3分。有一处对异常数据缺乏原因分析、处理和反馈的,扣0.5分;
5检测数据、结果评价、整改反馈资料录入运维管理平台并归档,得1分。相关资料有一次没有及时录入运维管理平台的,扣0.2分。
5.2.5 运维废弃物按规定处理处置,评价总分值为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现场无运维废弃物堆积,得1分。现场有明显运维废弃物堆积的扣1分;
2对运维废弃物进行统一收集、按规定处理处置,得1分。没有按县级运维管理部门规定方式、规定地点处理处置的,扣1分。
6 运维单位
6.1 控制项
6.1.1 运维单位承接运行维护业务应符合相应的基本条件,并在运行维护期间保持相应的条件。
6.2 评分项
6.2.1 管理体系中内部制度齐全、有效,且单项制度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内部制度齐全、有效,得2分。内部制度应包括运维中心管理制度、运维人员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车辆管理制度、化验室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内部考核管理制度、异常情况信息上报制度。每缺一项扣0.2分;
2单项制度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得2分:
运维中心管理制度应包括监控中心职责及管理构架、监控中心人员职责规范、值班管理、值班日志记录规范、卫生管理规范、监控中心设备管理、网络运行管理、硬件故障处理、现场异常情况处理、监管情况汇报。
1)运维人员管理制度应包括运维人员招聘、管理、协议签订、福利待遇的内容;
2)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应包括档案管理机构职责、档案资料的保存、借阅的内容;
3)现场管理制度应包括现场考勤、现场文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内容;
4)岗位操作规程应包括巡检养护人员、水电维修人员岗位的操作规范;
5)应急管理制度应包括恶劣天气、进出水水质、水量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制度;
6)车辆管理制度应包括车辆外借、使用,维修保养,车辆保险,违章与事故处理的内容;
7)化验室管理制度应包括人员要求、安全管理、危险废物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说明、药品试剂管理、卫生管理、一般伤害处理、样品采集与检测方法、试验结果报告、数据分析的内容;
8)仓库管理制度应包括仓库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入库及出库作业规定及安全作业的内容;
9)内部考核管理制度应包括具体考核的方法、内容、程序及评分标准;
10)异常情况信息上报制度应包括异常情况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异常情况说明、原因分析、解决方案、处理结果。
以上单项制度有内容不完整的,每项扣0.2分。
6.2.2 运维管理平台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数据库与电子台账进行维护;平台功能齐全,具备基础信息库、人员管理、内部规范、权限管理、设施信息管理、运维工作管理、政策导则、政府对接、报表管理功能,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数据库与电子台账进行维护,得1.5分。无落实专人负责的,扣1.5分;
2功能齐全,具备基础信息库、人员管理、内部规范、权限管理、设施信息管理、运维工作管理、政策导则、政府对接、报表管理功能,得2.5分:
1)基础信息库应包括农村基本信息库、设施信息库、运维单位基本信息库、管理监督人员信息库。不完整的扣0.4分;
2)人员管理功能应包含用户根据职能类型、工种类型的信息不同分类管理,包括编号、人员照片、联系方式、账号密码、所属公司、所任角色、所在地信息。不完整的扣0.4分;
3)内部规范功能包含运维单位对员工的要求规范、运维单位对运维工作的要求规范内容。不完整的扣0.2分;
4)权限管理功能包含根据不同用户分配管理数据的查看权限与功能的使用权限。不完整的扣0.3分;
5)设施信息管理功能包含设施介绍、设施位置、名称、运行状态、设备信息、设施水质、图像、流量上传数据信息查看,以及对不同运维区域数据单独管理,所有运行区域分布分级管理功能。不完整的扣0.3分;
6)运维工作管理功能包含告警管理、工单管理及巡检管理功能。不完整的扣0.2分;
7)政策导则功能包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相关导则的上传、浏览、下载功能。不完整的扣0.2分;
8)政务对接功能包含与上级政府管理平台、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对接,上传运维管理数据、报表数据,接收上级文件、指令要求。不完整的扣0.2分;
9)报表管理功能包含对所有区域和单独不同区域的设施生成设施运行情况、进出水水质情况、养护情况、维修情况、设施设备工作情况报表。报表呈现形式、内容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制作,所有报表均可上传至指定上级管理平台、政务网站或主管部门邮箱,并具有批量下载能力。不完整的扣0.3分。
6.2.3 运维单位在合同项目所在区域设立运维服务站,按照半小时服务圈原则合理组建运维小组,运维服务站配备一定数量的运维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按照运维小组进行人员分组,评价总分值为3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在合同项目所在区域设立运维服务站,得0.5分;
2按照半小时服务圈原则合理组建运维小组,得0.5分;
3运维服务站配备一定数量的运维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按照运维小组进行人员分组,得2分。运维管理人员、运维技术人员和分组情况,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6.2.4 运维车辆和工具满足半小时服务圈要求,满足日常运维和突发事件应急需要,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满足半小时服务圈要求,得2分;
2满足日常运维和突发事件应急需要,得2分。
7 运维人员
7.1 控制项
7.1.1 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1.2 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7.1.3 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和处理,同时做好问题跟踪记录与反馈。
7.2 评分项
7.2.1 运维人员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得1分。有不熟悉的,每人扣0.2分;
2掌握基本的操作规范,得1分。操作不规范的,每人扣0.2分;
3具有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得1分;
4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得1分;
5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得1分。没有按规定及时参加省市县运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的,每人扣0.2分。
7.2.2 运维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评价总分值为3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遵纪守法,得1分。存在违法行为的,扣1分;
2遵守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得1分。不遵守规章制度的,扣1分;
3各岗位工作人员文明用语、规范用语,得1分。岗位人员用语不文明的,每次扣0.2分,用语不规范的,每次扣0.1分。
7.2.3 运维人员具有良好的行为规范,评价总分值为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在运维过程中着装统一、佩带专用工具,得1分。现场发现运维人员有着装不统一、没有佩带专用工具的,每人扣0.2分;
2严禁在作业范围内吸烟,得1分。发现有人在作业范围内吸烟的,扣1分。
8 运维记录
8.1 控制项
8.1.1 运维单位做好日常运维记录。运维记录包括巡查记录、养护记录、维修记录、水质检测记录、信访交办反馈记录、异常情况报送登记记录、培训记录、运维废弃物处置记录、设施体检报告。
8.1.2 对运维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建议。
8.2 评分项
8.2.1 处理设施身份证信息记录实时、完整,评价分值为1分。处理设施身份证信息包括设施编码、建设信息、移交信息、地理位置、设施外观、设备组成、工艺流程及技术参数、验收报告。内容缺少一项扣0.2分,不及时更新扣0.5分。
8.2.2 巡查、养护、维修记录,包括管网设施和处理终端,应符合以下要求,评价分值为3分。
1处理终端运行情况巡查检查记录包括巡查日期、自然村、设施编码、巡查人员、各构筑物和设备巡查内容。管网设施运行情况巡查检查记录包括巡查日期、自然村、设施编码、巡查人员、管道、检查井、路面情况内容。
2养护记录包括养护日期、时间、自然村名、终端编号、养护的设施、养护的项目及内容、养护后的状况及养护人员内容,对于清掏、除杂草内容的养护记录还应如实记录前后的对比照片。
3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日期、时间、自然村名、终端编号、维修的设施、维修的项目及内容、维修途径、维修后的状况及维修落实人员内容。
以上记录内容每缺一项扣0.1分;没有实时记录一项扣0.2分;内容不真实一项扣3分。
8.2.3 水质检测记录应包括进水和出水,形成异常数据分析报告,且数据真实,评价分值为3分。进、出水水质检测缺失一个扣0.5分,未形成异常数据分析报告扣1分,数据不真实的扣1分。
8.2.4 设施体检报告每季度一次,内容完整、真实、有针对性,评价分值为2分。缺一次扣2分,内容不完整扣1分,不真实扣2分,报告无针对性扣1分。
8.2.5 信访交办反馈记录落实专人负责受理,记录及时、内容完整,评价总分值为1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落实专人负责处理,得0.5分。没有落实专人负责扣0.5分;
2记录及时,得0.3分。若有一项超过2个工作日,扣0.3分;
3记录内容完整,得0.2分。内容应包括乡镇街道名称、交办人姓名、交办人电话、信访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信访内容、交办意见、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联系人和办理结果。每缺一项扣0.2分。
8.2.6 异常情况报送登记记录及时、内容完整,评价分值为2分。
异常情况报送内容应包括问题主要内容、发现时间、发现地点、发现人员及电话、问题描述、原因分析、处理过程、处理结果。每缺一项扣0.3分。
8.2.7 培训记录内容完整,评价分值为1分。
培训记录内容应包括培训会议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讲人、培训主题、会议签到单、相关的照片或视频资料。每缺一项扣0.2分。
8.2.8 运维废弃物处置记录完整,评分分值为1分。
对运维废弃物的处置做好相关台帐记录。未记录扣1分,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
8.2.9 所有记录资料录入运维管理平台,评价分值为1分。
录入运维管理平台的记录资料应包括处理设施身份证信息、巡查检查记录、养护记录、维修记录、水质检测记录、信访交办反馈记录、异常情况报送登记记录、培训记录。每缺一项扣0.2分。
9 安全管理
9.1 控制项
9.1.1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9.1.2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9.1.3 定期开展安全预演并记录。
9.2 评分项
9.2.1 运维作业范围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评价分值为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9.2.2 下井作业至少两人一组,且配备安全、照明及检测工具,评价分值为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9.2.3 运维现场严禁吸烟、随意动用明火,评价分值为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9.2.4 落实定岗定人安全监护责任,评价分值为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9.2.5 作业完成后将设施复位,评价分值为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原标题: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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