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一份日程表,广东VOCs治理百日行动开始了
- 2020/5/30 8: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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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 关键词:VOCs治理废气处理
2020年5月29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0年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达标排放百日服务行动方案》。
来梳理一下行动日程表:
各地落实任务的清单于 5 月 底前报省生态环境厅。
2020 年 6 月底前,原则上各地已经纳入销号式整治清单的企业要按照《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要求完成整治任务(根据需要可适当延期至8月底)。
6 月底前争取完成对臭氧生成潜势高的142家重点企业的整治帮扶,7月1日起帮扶企业落实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6 月底前,对排查出突出问题的工业园区,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要指 导园区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准、时限明确。8 月底前完成 一轮次整改。
对遥感监测超标率 10%以上的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进行约 谈和入户检查,6 月底前完成一轮次的约谈工作。
6 月起,各地生态环境、公安交管部门以县(区、 市)为单位,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上路执法,依法查处排放 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各地 6、7、8 月累计帮扶企业完成整改任务分别不低于 30%、60%、100%。
7 月 1 日起,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不能稳 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 罚,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对没有按照规范更换活性炭的企业,督促指导 7 月底前规范完成一轮次活性炭更换。
协调推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 公司、中化石油广东有限公司、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延长 壳牌(广东)石油有限公司等石油企业,对旗下所有加油站、 储油库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效果在 7 月底前开展一轮次检测。
8 月底前,各地要组织 71 家载有气态、液态 VOCs 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 2000 个的企业完成新一轮次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8 月底前完成对遥感监测超 标率 10%以上的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的入户检查工作,各地市 6、7、8 月累计入户检查比例分别不低于 30%、60%、100%。
未完成 2020 年公交电动化 目标的地市要力争于 8 月底前完成公交电动化目标。
其他比较重要的工作任务还包括:
建立完善 VOCs 企业 ABC 分级管理系统,其中治理效果好、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 A 级。
采 取多种措施统筹规划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共性工厂)、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
组织开展一轮次污染状况走航监测,国控点涵盖 包括“十三五”点位和“十四五”点位在内的 103 个国控站点, 工业区/敏感区每个城市选取 2-3 个。
重点推进21个 工业园区、企业集群排查综合整治。
采取“前方遥感监测、后方设点执法”的 模式,在机动车遥感监测点位下游路段以及在途径物流园、港 口码头等柴油车流量大的重点路段设置联合检查点。
另,方案还附67家新增 VOCs 重点监管企业清单;71家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企业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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