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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公布5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2020/6/26 7: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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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大气污染治理扬尘污染道路扬尘
导读:生态环境部近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5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生态环境部近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5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一、“226”城市
 
  5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7.7–19.2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12.5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22.5%。长治、济宁、晋城、聊城和焦作市等5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鹤壁、安阳、菏泽、新乡、太原、郑州、淄博、滨州、德州、济南、北京、开封、邯郸、濮阳、石家庄、唐山、廊坊、衡水、沧州、阳泉、天津、邢台和保定市等23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其中保定市降尘量平均值大,达19.2吨/平方千米·月。除聊城市外,其余27个城市降尘量大值均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郑州、菏泽、唐山、德州、濮阳、邯郸、安阳、晋城、开封、滨州、新乡、淄博、北京、长治、石家庄、济南、衡水、邢台、天津、廊坊、沧州和保定市等22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2+26”城市5月降尘监测结果详见附表1。
 
  二、汾渭平原11城市
 
  5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4.9–10.6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8.2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23.4%。宝鸡、咸阳、洛阳、西安、三门峡和渭南市等6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晋中、临汾、铜川、吕梁和运城市等5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其中运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大,达10.6吨/平方千米·月。除宝鸡市外,其余10个城市降尘量大值均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铜川市、临汾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汾渭平原11城市5月降尘监测结果详见附表2。
 
  附表1
 
  2020年5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
 
  “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千米·月)
 
  注:①按2020年5月“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从小到大进行排名。下表同。
 
  ②为2020年5月降尘量平均值同比变化情况,负数表示同比下降,正数表示同比上升。
 
  附表2
 
  2020年5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千米·月)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公布5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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