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坚持“依法治污”发挥法规标准保障作用
- 2020/6/30 11: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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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关键词:环保设备生态赔偿
2020年6月30日上午10点,生态环境部召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副所长王海燕介绍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别涛: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法规标准的关心和支持!
今天,在全国两会结束约一个月的时候,这两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中也涉及生态环境内容,以法规标准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当其时。
近,生态环保法规领域有许多令人振奋的消息,与大家分享其中两个话题: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习近平主席签发主席令予以颁布,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情况下,这部法律通过加强对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的监管力度,将有力促进固体废物领域生态环保工作,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
二是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社会十分关注的《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物权、合同、侵权责任三编都有“绿色”原则的有关内容,其中专章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不仅延续此前法律有关规定,还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实践进展,增加规定违法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明确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5月29日,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专门提及生态环境,他指出“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直接密切。……要加强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这与总书记一直以来,对于生态环境法规标准的重要指示精神一脉相承,他反复强调“用严格制度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依法治污”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等,为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生态环境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等环节、全过程协同发力,推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与重大法治、重大改革紧密融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进环境标准基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切实按照“依法治污”总要求,构建了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相适应的法规标准大框架,取得积极进展。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报告几组数字:
——在法律法规体系方面:迄今为止,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律共13部,占现行有效法律总数(270部左右)的约二十分之一;另有22部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相关的资源法律。由国务院颁布、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行政法规共30件,占现行有效行政法规总数近二十分之一。由生态环境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颁布实施的部门规章共计88件。
——在标准体系方面:现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总数达到2140项。其中,包括17项环境质量标准,186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这两类是强制性标准,合计203项;也包括1231项环境监测类标准,42项环境基础标准,648项环境管理规范,16项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标准。这些标准对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及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等工作十分重要,许多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正是借助标准的引导、倒逼和推动作用,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优质供给增加、落后低质供给减少或加快退出的绿色发展新趋势,提升绿色生产信心。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面:全国各地办理了945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涉及赔偿金额超过29亿元,推动修复大量受到破坏的环境要素,包括超过1150万立方米土壤、2000万平方米林地、600万平方米草地、4200万立方米地表水体、46万立方米地下水体,促进清理固体废物约2.28亿吨。生态环境部组织研究制定了8项评估技术规范,基本覆盖各类主要环境要素;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评选过程中,公众参与累计投票数超过440万,形成良好舆论氛围。所有省级党委政府都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施方案,还出台了200多件配套文件。
此外,涉及生态环保的党内法规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对国家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具有重要的、补充、支持作用。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领域的制度改革措施达到60多项,绝大多数改革措施都是以党内法规形式出现的,新的一件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这方面的进展令人振奋,特别值得关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依法治污”等重要指示精神,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善于协调,以法规标准制度建设新成效,服务和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
谢谢大家!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原标题:坚持“依法治污”发挥法规标准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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