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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前完成这些任务海南垃圾分类实施时间表确定

2020/7/3 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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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根据政策原文整理
关键词:垃圾分类快递垃圾垃圾收运
导读:海南确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于近日发布。其中要求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在2020年9月前,海南要完成收运模式等确定、收运车辆配置等工作。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要求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海口市是实施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之一,2020年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除上述提到的四个城市外,海南其他市、县自2020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全省在到2022年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方案》明确了海南实施垃圾分类的任务和时间表。其中提出海南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
 
  《方案》要求各市、县于2020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于2020年8月1日前试行并做好执行《方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在今年9月前,海南要完成垃圾分类设施完善、收运模式等确定、收运车辆配置等工作,具体如下:
 
  海南率先在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方案》表示将要在办公区域、居住区域、酒店、学校、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医疗机构等场所,应按照“四分类”要求,根据需要和垃圾的产生量因地制宜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别的垃圾桶。
 
  除此之外,还要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
 
  为保障垃圾分类的投放质量,《方案》落实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要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通过多种方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同时要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
 
  在垃圾的收运上,海南杜绝“混装混运”,《方案》提出要按照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不同垃圾要落实不同的收运要求。比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明确将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除了上述提到各项任务之外,《方案》还指明在12月前,编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有害垃圾种类目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等系列配套文件,并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加快开展示范片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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