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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2021年至少有1个完成“无废城市”建设

2020/7/7 13: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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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关键词:无废城市危废处理
导读: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丽水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力争1-2个县(市、区)成为全省第一批完成“无废城市”建设的县(市、区),2022年丽水市全域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2020年7月1日,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丽水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要求,2021年力争1-2个县(市、区)成为全省第一批完成“无废城市”建设的县(市、区),2022年丽水市全域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具体目标包括:

  2020年——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0%;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85%;
 
  医疗废物规范分类管理达到100%;
 
  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达到100%;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60%;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均达到100%,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
 
  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分别达到80%和90%;
 
  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以上;
 
  各县(市、区)均建成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
 
  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企事业单位上网率达到80%;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20%;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2021年——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95%,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90%;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70%;
 
  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到90%;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3%,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2.5%;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40%;
 
  2022年——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确保达到80%;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和住宅小区50个、示范村30个;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以上;
 
  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90%;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关注点梳理:
 
  1、建立生活垃圾处置费用与产生量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城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从2020年开始,每年环保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
 
  3、2022年前,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达到100%
 
  4、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
 
  5、全面应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实现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电子化;全面推广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2022年前,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
 
  6、力争到2020年创建3个省级资源循环化利用个示范城市(基地)(创建类)
 
  7、积极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
 
  8、2022年前解决不锈钢行业表面处理污泥处置难问题
 
  9、向省生态环境厅申报至少1个以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优先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领跑企业改建扩建
 
  规章政策类:
 
  1、2020年底前出台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评价指标和标准
 
  2、2022年前,建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3、2021年前出台1个以上“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2022年前再出台1个以上建设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
 
  4、2020年底前,出台“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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