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第五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
- 2020/7/9 14:04:05
- 12002
-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关键词:生态环境环境影响防治污染
日前,浙江发布第五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详情如下: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五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 “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第五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无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备案手续。
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列入《目录》项目的日常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单位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切实减轻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
三、本《目录》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修订的,从其规定。
四、本《目录》自2020年8月3日开始实施,实行时间原则上截至2025年12月底,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
附录:浙江省第五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
原标题:浙江:第五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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