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提质、减排的环保目标迈进长三角“拍了拍”百亿投资体量
- 2020/7/13 11: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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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
- 编辑:筱阳
- 关键词:环境治理环保市场长三角一体化
在7月初江浙沪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一项事关长三角一体化的重磅设计正式出炉!
在这份名为《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中,明确提出推动适合长三角一体化绿色发展的创新要素高度集聚、高频互动。具体来看,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促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场所的互联互通。目标是高质量发展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网络基本形成,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升。
以4%的国土面积创造了全国1/4的经济总量,长三角地区也承受着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高排放的困扰。这些问题与挑战,既与各省市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治理进程紧密相关,也与区域相互影响、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不适应密切相连。值此背景,近年来长三角三省一市一体化建设进入全面提速阶段,并上升至国家级发展战略。
而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区域生态环境的提升。融合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是长三角地区自诞生之日起发展的重中之重。按照相关规划,未来5年内,长三角区域内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总体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要实现这些目标,离不开进一步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效率。
难点在于如何打破“行政区经济”束缚,打通要素流动“看不见的壁垒”,形成统一高效的市场体系。同时,打破现有行政区划对环保、人才、设施、资金、市场、企业需求的割裂状态。这也决定了在“绿色共保”过程中,既要借助政府有形之手的力量,更要发挥长三角区域市场的作用,发挥市场在区域生态绿色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也意味着,一体化制度体系的内容、机构、程序等完全不同于原有的行政区管理制度。
在一体化过程中,各方都认可的一个目标是对生态环境的共同保护机制。规划协同,就是要跳出行政界限的约束,在地理上实现破界,让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内在环保标准的统一、环保监测的统一、环保执法的统一等方面更加契合。其中包括加快建立统一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主要水体生态管控制度,以及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项目共同投入机制等生态治理新机制。落实承载力基础上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以及污染物总量交易制度。
从联合走向融合的过程中,长三角地区将改变以往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将生态环保投融资需求纳入示范区发展基金和平台公司。积极搭建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清洁能源替代、低碳技术运用、海绵城市建设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导入、运用和研发平台。当前中科院已经启动了“美丽中国”项目,为长三角一体化中的环境保护提供近1亿元的专项,探索如何建立生态保护的“一张网”。
绿色产业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为在3年内实现上述蓝图,至少100亿的投资体量已初步成型。有效对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和项目的示范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各类绿色发展产业基金。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长三角存款类机构绿色贷款余额1.9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仅5%。
2020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之年,亦是密集施工节点。接下来,以高标准、重联动、强为目标导向的长三角,还将通过对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的深入应用,开启提质、减排、增效的环保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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