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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亿!中山公用中标浙江省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2020/7/15 15: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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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关键词:城乡排水一体化污水厂提标中山公用
导读: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工程投资的预估总投资约17010.71万元。
  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工程投资的预估总投资约17010.71万元,其中:梅江污水厂二期建设,新建近期10000吨/天及尾水湿地建设,投资金额约12375.36万元;马涧污水厂提标改扩建,由1000吨/天扩建至3000吨/天及尾水湿地建设,投资金额约3244.76万元;柏社污水厂新建,新建600吨/天,投资金额约1390.60万元。除梅江污水厂二期建设、马涧污水厂改扩建、新建柏社污水厂以外,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合作项目还包括游埠、诸葛、黄店及香溪四个乡镇污水厂的提标改扩建工作,全部建设工作预计在2020-2022三年内完成。
 
  详情如下:
 
  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zgtzzx-2020-zjlx-01
 
  三、采购人名称: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是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兰溪市梅江镇、马涧镇、游埠镇、诸葛镇、香溪镇、黄店镇、柏社乡集镇污水处理厂的技术改造、提标改造及新建、扩建等建设工作,合作范围内新、扩建工作应在2020-2022三年内全部完成,同时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提供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污水排放需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若国家和当地政府要求执行相应排放指标,则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工程投资的预估总投资约17010.71万元,其中:梅江污水厂二期建设,新建近期10000吨/天及尾水湿地建设,投资金额约12375.36万元;马涧污水厂提标改扩建,由1000吨/天扩建至3000吨/天及尾水湿地建设,投资金额约3244.76万元;柏社污水厂新建,新建600吨/天,投资金额约1390.60万元。除梅江污水厂二期建设、马涧污水厂改扩建、新建柏社污水厂以外,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合作项目还包括游埠、诸葛、黄店及香溪四个乡镇污水厂的提标改扩建工作,全部建设工作预计在2020-2022三年内完成。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日期:2020年7月9日;
 
  磋商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
 
  磋商小组成员:高志勇、徐慧、赵桂芳、王蓉、白晓平、邵越、胡灵汉。
 
  八、中标/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主要中标/成交条件:
  九、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联系信息
 
  (1)采购人: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浙江省兰溪市星辰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
 
  (3)监督管理部门:兰溪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浙江省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
 
  原标题:1.7亿!中山公用中标浙江省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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