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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发布

2020/7/31 8: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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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水质监测污水处理环境监测
导读: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本标准规定了水质监测无人艇技术性能和指标的要求及检验评估,适用于排水量低于200 kg,能对内河、湖泊和近海水域进行自动采样、监测的无人艇。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本标准规定了水质监测无人艇技术性能和指标的要求及检验评估,适用于排水量低于200 kg,能对内河、湖泊和近海水域进行自动采样、监测的无人艇。
 
  关于征求《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8月28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 曹宇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62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
 
  3.《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原标题:关于征求《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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