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碧水保卫战“水十条”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
- 2020/8/13 15:55:31
- 21048
-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 关键词:碧水保卫战水十条水处理
8月12日下午,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贵州省碧水保卫战“水十条”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同志将出席。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刘琦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我省大力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把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放在工作中的重要位置。贵州省的水能资源非常丰富,河网密度大,河流坡度陡,天然落差大,产水模数高,水能蕴藏量巨大。如何做好水资源保护,让发展和生态共存,打好碧水保卫战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我省在水文治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苗智会同志,省生态环境厅水环境处副处长李军同志,省生态环境厅水环境处副处长刘永霞同志,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苗智会副厅长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苗智会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同时也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今天的发布会。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省生态环境厅及有关地方和部门,立足自身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国家考核目标为导向,突出全省重点污染源治理,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强化环境监管等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我们推进工作的主要措施是:
一是聚焦“水十条”考核目标。2015年我省与国家签订了《贵州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对“十三五”期间全省地表水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以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均提出了目标考核要求,2018年我们以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为基础,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科学提出了打好碧水保卫战役的工作路线图,将“水十条”考核目标分为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攻坚、磷污染防治攻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以及长江珠江上游保护修复攻坚等4个攻坚行动,确保国家“水十条”工作任务能够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突出全省重点水环境污染源治理。全省水环境主要污染因子为总磷,源于乌江和清水江流域内磷化工行业企业,重点污染源分别是乌江34号泉眼和清水江发财洞,均为磷石膏渣场渗漏所致。
近年来,我省坚持“标本兼治,精准施治”思路对全省重点污染源开展治理。治标是对污染存量进行整治,解决因磷石膏渣场渗漏引起的水体污染;治本是落实“以用定产”要求,消除磷石膏增量,消化磷石膏存量。精准施治,主要是对磷石膏渣场,进行磷石膏渣场防渗漏和污水实施源头和末端工程治理,进一步保障改善我省水环境质量。
三是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攻坚,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农村集中式饮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我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进行安排推进。目前,全省9个中心城市20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个备用水源地。126个在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县城还有30个备用水源地,已基本完成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工作。3159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正在按时序推进中。
四是强化环境监管。一方面是加强水环境质量的管理。我省对55个国考断面实施“日调度、周分析、月汇总”工作制度,对出现异常的断面及时调度,相关市州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水环境质量。另一方面是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对34号泉眼、发财洞等重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进行重点监控;对赤水河白酒酿造行业实行驻点监察,对草海、万峰湖等重点湖泊水体实行重点管理,保障我省水环境质量稳定。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十三五”期间,全省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考核的55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从2017年87.3%,上升到2018年的96.4%,2019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稳定保持在96.4%,2020年上半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上升至98.2%,从目前进展来看,能够完成年度国家考核目标任务。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刘琦
谢谢苗副厅长的详细介绍。刚刚苗副厅长详细介绍了四个方面我省打赢碧水保卫战的主要工作措施,包括聚焦“水十条”的考核目标、突出全省重点水环境污染源治理、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攻坚,以及强化环境监管。我们坚信,在这样的强力举措下,我省的水环境质量会越来越好,居民饮用水越来越安全,我们贵州的绿色底色将会越来越厚实,生态文明主旋律将越来越响亮。下面进入答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就关心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商报记者
本次新闻发布会是以全省水生态环境为主题,目前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如何?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 李军
答:首先,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参加今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年1-6月,全省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的5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状况总体为“优”,优良水质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为98.2%(仅新庄断面为IV类),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8个百分点,达到2020年度考核目标(89.1%)要求;全省无劣V类水质监测断面,基本消除了劣V类水体。全省151个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状况总体为“优”,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8.0%,与去年同期持平。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年度目标考核要求。
贵州日报记者
本次新闻发布会是以全省水生态环境为主题,目前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如何?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 刘永霞
答:一、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省政府先后印发实施了《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方案》等,特别是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我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二、着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基数。今年年初,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对中心城区、县城、万千吨及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水源地基数,形成水源地台账清单。目前,全省9个中心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3个,有126个在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159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包含256个千吨万人(日取水量1000吨以上或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7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二)是依法划定保护区。按照“依法合规、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大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截至目前,已完成256个千吨万人、992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同步推进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的设置。
(三)是强化排查整治。通过无人机航拍、现场检查核实等方式对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进行全面从严排查。今年已排查出需要整治的535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完成234个水源地的整治任务。
(四)是加大投入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近三年,累计安排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2.78亿元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整治。
三、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9个中心城市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实施水质月监测制度,水质监测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今年,根据工作要求,我们开展了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采测分离工作,进一步准确掌握各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状况。目前,已完成1442个水源地24048个水样的采测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管”,形成长效机制,一抓到底,确保老百姓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安全水”。
人民日报记者
2018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我省作为长江流域11个省(市)之一,采取了哪些措施贯彻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
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苗智会
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针对这个问题我将从三个方面进行回答:
一、提高站位,高位推动。贵州省委、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嘱托,坚决扛起建好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政治责任,大力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行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谋划、研究、部署、督导长江保护修复攻坚行动,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双十”工程,印发实施《贵州省开展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修复攻坚行动方案》,将攻坚战细化成70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高位推动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攻坚。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劣V类水体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三磷”排查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工业园区污水治理设施整治等8项重点攻坚任务:
一是基本完成劣V类水体整治任务。2019年完成清水江支流重安江凤山桥边断面劣V类攻坚工程性治理工作,今年以来重安江流域水质明显变好,国家考核断面凤山桥边1-6月达到III类水质,我省基本完成消除劣V类水体工作。
二是全面完成“2019清废行动”问题整改。按照国家要求,今年再次组织3次现场核查,“2019清废行动”国家交办确认属实的76个问题,包括自查问题9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时序推进。去年完成了乌江、赤水河干流排查,今年继续开展乌江、赤水河干流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
四是积极推进“三磷”排查整治。全省共排查“三磷”企业99家,其中66家存在环境问题需要实施“一厂一策”整治,目前57家已完成整治。
五是配合省林业局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绿盾2017、2018”发现的65个重点问题已完成整改60个,整改完成率超过90%。“绿盾2019”发现的重点问题已移交各地政府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整改。
六是大力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治理设施整治。完成了全省60个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的园区第三方可行性评估,对全省存在工程类问题的66个园区,形成工业园区挂牌督战台账,实施挂图作战,近期将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七是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初见成效。经排查,全省共有49个城市黑臭水体,其中,贵阳市29个、遵义市1个、六盘水市2个、安顺市13个、毕节市1个、铜仁市3个。
目前,已完成工程性治理45个,并通过国家住建部初步验收。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总体消除黑臭完成率91.8%。初步完成国家对我省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要求。剩余的4个,已有3个完成工程性治理,待评估验收,分别是贵阳市贯城河(沙河桥至化龙桥段)、贵棉大沟(浙江商城段);安顺市龙井村至贯城河004段。尚未完成工程性治理的为遵义市虾子河黑臭水体。
下一步我们将配合省住建部门加大对遵义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力争年内完成整治工程建设。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方面工作刚才已作了详细介绍,就不再重述。
三、创新机制,守牢底线。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目标,采取增加生态环境质量核心考核指标权重、取消重点生态功能区GDP考核、开展市(州)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等措施持续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逐年向好。
下一步,我们将以守护绿水青山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打赢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为守牢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做出贵州贡献。
中新社记者
今年是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收官之年,请问我省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如何?
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苗智会
答:我省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展总体较好,经生态环境部认定,贵州省2019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位于全国第二。4项水质年度考核目标,也就是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断面比例、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都满足国家考核要求。
今年年初,我们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全省共计63项重点工作任务。截至6月底,我省提前完成2091座加油站、7149个地下油罐防渗更新改造工作,除长期坚持的19项工作任务外,还剩3项指标尚未完成:
一是以渣定产落实情况。2020年上半年全省磷石膏产生592.36万吨,利用处置量是503.17万吨,利用处置率84.94%,较2019年有所上升。
二是农村环境整治情况。我省共需完成环境整治建制村3000个。2016年至2019年实际完成环境整治建制村2407个,2020年计划新增完成环境整治建制村是600个。今年1至6月,已完成环境整治建制村354个,满足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
三是船舶港口污染控制。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码头覆盖率:生活垃圾达到100%,生活污水达到93%,含油污水达到100%;排查非法码头10座,已拆除7座。
下半年我们将聚焦目标任务,按照“挂图作战、挂牌督战、挂账销号”的要求,督促各部门、属地政府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攻坚,同时对已完成的工作开展自查,查缺补漏,确保国家“水十条”任务在今年年底“圆满收官”。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刘琦
感谢三位发布人的详细解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先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会后与省生态环境厅取得联系作进一步采访。
今天发布人回答记者提问的有关内容,请省生态环境厅整理核实后,提供给省政府新闻办,我们将上传到公共邮箱,提供给记者朋友们使用。
请记者朋友们在报道好会议消息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新闻线索,做好后续延伸报道。相关报道,请省内新闻媒体和网站通过“贵州发布”专栏刊发、播出。同时,请中央和香港驻黔媒体记者结合各自需求,做好相关报道。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苗副厅长、李处长、刘处长,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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