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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合作再收紧统一环保标准后还将实施信用联合奖惩

2020/10/20 15: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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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关键词:环保设备环保信用
导读:《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2020年版)》新鲜出炉,长三角终会实现区域生态环境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全覆盖。同时,还发布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企业严重失信名单认定标准》。
  《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2020年版)》新鲜出炉,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
 
  备忘录明确,长三角终会实现区域生态环境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全覆盖。同时,还发布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企业严重失信名单认定标准》。
 
  长三角三省一市将制定统一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企业严重失信名单认定标准、建立数据归集共享机制、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大环保信用典型案例宣传等,通力合作。
 
  区域联合,这在长三角也不算是个罕见词。
 
  正值秋冬季,《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从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到,实施范围涉及到41个城市,部署了包括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有序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推进“公转铁”“公转水”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理、深化船舶排放控制区和绿色港口建设等重点任务。
 
  要求,完善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机制和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推进区域实行统一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绿色产品标准和环境执法规范,完善长三角地区联合执法互督互学长效机制,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一体化。
 
  就统一标准这方面来说,近期长三角地区确实动作不断。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组织起草了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固定式内燃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以及《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都意味着,将有一批长三角统一标准同步落地。
 
  8月,包括三峡集团在内的12家业界企业、机构、高校在上海共同发起成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开发者联盟,签署联盟盟约。多方表示,将积极探索实践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新路径,为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贡献力量。
 
  6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曾透露,长三角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正在按计划推进,有望年内出台,重点推进建设“四个体系”,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三统一”制度建设。目前,自初稿形成依赖,专项规划已经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后续就是完善和报批审核。
 
  谈到规划,回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共同打造绿色发展底色,探索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子。
 
  而“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这个关键词,在纲要正文中出现了5次之多。其中,第六章就专门对“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进行了具体要求,包括共同加强生态保护,推进环境协同防治、推动生态环境协同监管等。
 
  其实不论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还是汾渭平原、粤港澳,在环保领域的合作实践都将为联防联控模式的普遍推广提供有价值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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