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生态环境部公布9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2020/10/28 8:42:49
16856
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扬尘污染治理道路扬尘烟尘净化
导读:生态环境部近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9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9月,“2+26”城市降尘量平均为5.6吨/平方千米●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平均为3.8吨/平方千米●月。
  生态环境部近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9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一、“2+26”城市
 
  9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7~8.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5.6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1.8%。“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各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沧州、唐山、鹤壁、保定、聊城、濮阳、德州、新乡、开封、郑州、滨州等11个城市降尘量大值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长治、晋城、石家庄、廊坊、济南、衡水、淄博、安阳、唐山、阳泉、保定、濮阳、德州、新乡、开封、郑州、滨州等17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详见附表1。
 
  二、汾渭平原11城市
 
  9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2~5.7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3.8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22.4%。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渭南、吕梁、晋中等3个城市降尘量大值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三门峡、铜川、宝鸡、渭南等4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详见附表2。
 
  附表1
 
  2020年9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千米·月)

 
  注:①按2020年9月“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从小到大进行排名。下表同。
 
  ②为2020年9月降尘量平均值同比变化情况,负数表示同比下降,正数表示同比上升。
 
  附表2
 
  2020年9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千米·月)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公布9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热门评论

上一篇:碳市场成交额超90亿 配额实施方案已起草形成

下一篇:重拳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 环保信息公开国三占比高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