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4大法规看浙江治水新态度站长来了,物联网也来了
- 2020/10/30 1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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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 关键词:农村污水处理雨污分流
来自浙江省住建厅的数据显示,目前浙江全省近2.1万个行政村(居、社区)中,建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占比已达91%以上,建制村覆盖率更是位居全国。
显然,“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行动已取得了喜人成效。
2020年10月23日,浙江省住建厅还正式发布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站长制”管理导则》,以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导则明确了,形成责任到人的精细化管理模式的目标。所谓“站长”就是,承担辖区范围内相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管理职责的负责人,共分县级站长、镇级站长和村级站长三类。
要求县级站长每季度抽查不宜少于1次,镇级站长每月抽查不宜少于1次,村级站长每周巡查不宜少于1次。县“站长制”管理办公室宜每半年召集1次会议,镇级站长宜每季度召集1次会议。将“站长制”工作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综合考核,各级站长每年应至少组织1次培训。且,在终端站点显要位置设置“站长制”公示牌,公布站点服务范围、站长姓名、职责和举报电话。
“五水共治”、“河长制”、“污水零直排”,到现在的“站长制”,浙江省总能在总结经验教训,紧跟时代变化需求的基础上,提前找到明确的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的下一步方向。
此前,针对目前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以及雨污分流的重要性,浙江省住建厅还公开了工程建设标准《城镇雨污分流改造技术规程》(报批稿)。
技术规程进一步规范了浙江省城镇雨污分流改造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全省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调查、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技术规程明确,雨污分流改造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宜逐步推广流量、液位和水质等智能化监测设备,应建立巡查、养护机制。
针对与日俱增的“智慧化”需求,浙江省水务也迎来了《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物联网信息系统应用技术规程》(报批稿)。
其明确表示参考了国内外的有关标准,并结合了物联网应用技术的实践运用,编制了本规程。并且,从数据采集与存储、分析与管理、运行维护与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此外,《浙江省水资源条例》即将在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对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又一次修订完善”,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如是回应。条例将延续定额管理、水价调节等节水制度,并且增设了许多节水激励和促进措施。
“近年来,我省各地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区域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更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更大力度的水环境保护,更智慧化的城市水系构建,浙江已走在了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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