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行动方案来了 河南紧盯柴油货车、炉窑、VOCs、扬尘等重点
- 2020/11/3 15: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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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 关键词:VOCs治理扬尘治理
《河南省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发布:
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8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数不超过5天;
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94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数不超过13天。
秋冬停限产怎么安排:
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大方向不动摇。
评为A级企业、性企业和符合绩效先进性指标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评为B级及以下企业、非性企业和不符合绩效先进性指标企业,应严格落实不同预警级别各绩效等级对应的减排措施要求。
方案要求,2020年12月10日前,各地开展一次绩效分级动态调整,并上报。
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管理范畴(但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产或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此外,方案还要求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加强秋冬季预测预报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方案“鼓励火电机组在秋冬季使用特低硫(干燥基全硫分不高于0.5%)、低灰(灰分不高于16%)、高热值(热值不低于6000千卡/千克)的燃煤”。
哪些落后产能要淘汰:(名单在附件)
1、落后工业产能和装备401台套
2、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焦炉39座
3、10万吨/年以下独立铝用炭素18家
4、单套装置30万吨/年以下合成氨产能14套
5、日产2000吨及以下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4条
6、直径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站9座
全省原则上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砖瓦窑、耐火材料等行业产能,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和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清洁取暖怎么推进?
合理选择煤改气、煤改电、地热等适宜的供暖方式,全省基本完成平原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基本建成无散煤区。2020年10月份,各地组织开展一次散煤清零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烤烟叶、农业大棚保温、中药材烘干、畜禽养殖等领域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工作。
方案也表示,要严控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等行为,自2020年10月起,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和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焚烧专项巡查;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
超低排放点名钢铁、水泥行业
2020年底前,全省23家钢铁企业全部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全省74家水泥熟料企业及粉磨站全部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目标已定。
方案要求,2020年11月20日前,钢企和水泥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和有能力的技术机构,开展评估监测工作。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
治理重点有哪些?
1、柴油货车
确保2020年年底前完成14.5万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2020年11月1日起,对高排放柴油车、未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装置的重型柴油车实施排放检测预约制度;2021年3月底前,力争柴油货车检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车辆冒黑烟现象。
2、锅炉和炉窑
10月底前,全省35-65蒸吨/时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含生物质电厂)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年底前,35蒸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淘汰;全省燃油(含醇基燃料)锅炉、燃气锅炉及燃气直燃机基本完成低氮改造。
3、VOCs治理
2020年10月份,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工业涂装工序、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专项执法检查。年底前,各地开展一轮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
4、扬尘治理
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
5、环境监测
2021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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