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板待补齐 臭氧污染防治监测设备有望迎来新一轮采购需求
- 2020/11/19 9: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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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 关键词:臭氧污染挥发性有机物蓝天保卫战
经过探索,我国对接下来臭氧污染治理的重点区域、行业和对象等越来越清晰。区域主要是在臭氧超标天数比较多的地方重点进行监督帮扶;重点行业以工业、化工、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VOCs排放量大的行业为主;对象主要是针对工业园区、企业集群等。
除此之外,业内人士认为,“十四五”时期,臭氧污染治理将继续推进源头减排控制,同时夯实臭氧物质防治基础,特别是要加快补齐监管监测的执法能力短板。
今夏组织开展了蓝天保卫战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局长介绍,“与之前大的不同,是此次利用了卫星遥感技术向地方和帮扶组推送了臭氧前体物高值区。”根据卫星遥感的监测数据,并综合考虑同期臭氧超标情况、气象条件等因素,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还将对现场帮扶和远程帮扶的城市进行动态调整。
对此,卫星中心还专门编制了《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定(试行)—重点关注区域识别筛选》。
便携式走航仪和PID监测仪等也成了臭氧污染监测监管中的“利器”。
之所以会在监测上多项技术齐上阵,是因为臭氧污染的成因复杂,不同地区的臭氧污染特征与当地的气象条件和一次污染情况密切相关;另一方面,臭氧污染也具有长距离、跨区域输送的特性,想要进行精细化或网格化的布点全面监控,对于各地环保部门的监测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我国实施的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将臭氧纳入标准开展监测。
有专业人士指出,目前氮氧化物和可挥发性有机物都有较为成熟的监测方法,而臭氧的监测仍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020年9月14日,中科院正式启动“大气臭氧追因与控制”科技专项,针对大气臭氧污染的成因、监测以及控制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等方面开展研究,将通过监测前体物与气象因素的变化对臭氧浓度的影响等展开研究。
除此之外,推进涉及臭氧污染的企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是达到精确治污、科学治污的重要支撑。
专家认为,自动监测系统(CEMS)设备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状态下所提供的实时监测数据目前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VOCs总量控制的依据。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这是生态部发布的第一个在线VOCs分析仪的使用标准。
在此认识下,未来我国将继续加快对在线VOCs监测标准的制订。
随着各省市对臭氧污染防治的重视,臭氧监测仪器设备有望迎来新一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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