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股份已复牌 长江环保集团拟成第一大股东但未获实控权
- 2020/12/30 1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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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 关键词:中持股份长江环保集团
2020年12月25日,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停牌的公告》宣告自28日起停牌,预计30日复牌。原因是实控人或变更,但并未透露交易对象。
12月29日,中持股份以一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另加一份《关于公司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复牌提示性公告》再引话题,公开表示与公司实控人发生股权交易的或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文件还包括: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表决权放弃承诺函》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策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
同日,几方已签署了《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及许国栋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及许国栋之合作框架协议》;《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关于此次股权交易的原因,公告表示有助于提升中持股份的业务协同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实力,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交易概述:
1、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中持股份10117250股股份,占比5%,转让价格为9.25元/股,作价总和为93,584,562.50元(9358.46万元)。
交易完成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持股份5%的股权,实控人和控股股东不变。
2、中持股份拟向长江环保集团非公开发行52,609,700股股票,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100.00%,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4.61%。
交易完成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中持股份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4.61%,中持环保为第二大股东(15.48%)。而由于各种原因(见附件),长江环保集团虽为第一大股东,但中持股份仍被认定为无实控人和控股股东状态。
3、中持股份5大股东向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表决权放弃承诺函》,拟放弃各自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总体合计11,609,860股股份,占比4.55%(交易完成后)。
另,本次交易有业绩承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应不低于18,000万元;
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应不低于22,000万元;
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应不低于25,000万元。
2020年12月30日,中持股份股票已复牌。
相关资料下载:
策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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