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排污口完成典型地区排查 涉3省12个市(州)
- 2021/1/15 10: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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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 关键词:黄河排污口排查无人机航测
截至2020年12月底,历时7个月,采取试点先行和全面铺开相结合方式,先行完成了典型地区的试点排查。
选取黄河干流甘肃段、湟水河、汾河等代表性较强的河流(段)作为试点,摸索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模式方法。按照“三级排查”方法,完成了12个市(州)的现场排查工作。
“在三省12市(州)的支撑下,我们实现了试点区域入河排污口的‘应查尽查’。”
2019年,生态环境部明确“试点先行与全面铺开相结合”方式,分批分步完成长江流域、渤海海域的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共发现长江入河排污口60292个,是之前掌握数据的30多倍;渤海入海排污口18886个,是之前掌握数据的26倍,可见成效卓著。
2020年5月26日,生态环境部以视频会议方式启动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
视频会议要求,全面摸清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底数,推动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为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而此次,面对的是地形地貌更为复杂,水资源分布不均和生态脆弱的黄河流域,有必要选择重要支流和干流河段开展试点,摸索经验。试点范围包括汾河、湟水河和黄河干流甘肃段等河流(段),涉及3省12地市(州),力争用2-3年左右时间,完成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四项任务。
其中,2020年的工作重点就是完成排查。借鉴长江和渤海排查经验——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和专家攻坚排查。
8月24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第一批试点地区现场排查工作,聚焦湟水河及黄河干流甘肃段。
范围:甘肃省兰州、白银、临夏,青海省西宁、海东、海北等2省6市(州)
计划用时:7-10天
现场排查前,生态环境部与各地已完成排查区域的无人机航测及图像解译工作,涉及黄河干流和湟水河岸线2564公里岸线、覆盖3527平方公里范围,航测影像精度达到0.1米以下;完成了基础资料整合,开发了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APP,可定位排口、按图索骥、精准导航,高效完成“打卡点位、选择信息、上传照片”的排查任务。
针对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除了排污口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部也已经会同水利部上报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方案,启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赴黄河九省区开展调研,开展黄河保护立法研究,并组织沿黄九省区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2020年,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安排10亿元生态补偿资金,引导黄河流域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下一步,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仍将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部表示将制定分区分类保护政策,加大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
注:3省12地市(州)为山西省太原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兰州市、白银市、临夏回族自治州;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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