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就换股吸收启迪环境再发公告:拟更名为“黄河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2021/1/26 8: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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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 关键词:城发环境启迪环境
2021年1月11日,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1月22日,启迪环境就本次交易发布了多则公告,就当初没有透露的细则进行了补充。
交易概述:
城发环境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即城发环境向启迪环境的所有换股股东发行股份,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
拟交易结果:
启迪环境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城发环境将承继及承接启迪环境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城发环境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募集配套资金:
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城发环境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7亿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城发环境股本总额的 30%。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支付本次交易费用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目的:
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打造国内环保;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优化国资布局结构调整。
影响:
本次合并前,城发环境在高速公路运营的基础上,通过静脉产业园建设运营,已战略布局固废处理、水务、环卫等领域,目前已成为河南省内环保,并积极探索全国布局的发展战略。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在环保领域的建设、运营和服务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力争打造立足河南、贯通黄河、辐射全国、一流的环保企业。
其他:
1、本次交易完成后,城发环境的控股股东仍为河南投资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财政厅,终出资人仍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城发环境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2、为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集成平台,合并完成后城发环境公司名称拟变更为“黄河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终以主管机关核准并履行完毕城发环境内外部审批程序后确定的名称为准。
【注:2020年11月17日,城发环境发布公告,工商登记名称由“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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