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募资不超过5.5亿加码垃圾焚烧和危废处置
- 2021/1/26 11: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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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 关键词:永清环保生活垃圾焚烧
2021年1月25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协商确定)
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93,350,049 股(含本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资总金额:不超过55,483.89万元
募资用途:
衡阳二期项目——
二期工程焚烧处理生活垃圾规模 500 吨/日,实施主体为永清环保全资子公司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9,600万元,已完成立项备案和环评批复程序。
新余二期项目——
二期工程设计额定垃圾处理量 300 吨/日,实施主体为永清环保全资子公司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6,629.15万元,已完成立项备案和环评批复程序。
固废处置扩建项目——
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主体为永清环保控股子公司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已完成立项备案。
甘肃禾希项目——
项目设计综合处置危险废物总量为3.34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0.9万吨/年、物化处理0.44万吨/年,稳定/固化后填埋2万吨/年。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
目的:助力公司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优化资本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永清环保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与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相结合,属于资源综合利用,并与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成长空间巨大,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提升永清环保生产经营能力,把握垃圾焚烧发电产业机遇。
同时,我国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仍存在较大缺口,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标准不断提升,为行业带来新的机遇。本次募资有利于永清环保夯实资金实力,着力拓展危险废物处置领域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
注: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永清环保控制权发生变化,发行后,永清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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