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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亿南通市海门区农村水环境治理项目第一期第一批工程总承包招标

2021/2/18 10: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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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关键词:农村水环境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农村水处理
导读: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农村水环境治理项目发布第一期第一批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7559.75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为常乐节制闸拆建,为净宽 12m 单孔闸;铁板洋桥闸拆建,为净宽 6m 单孔闸;青龙河北闸新建,为净宽 3m 涵闸;浒通河北闸迁建,为净宽 6m 单孔闸;立新河综合治理(包括立新河整治 4.33km、新建 4m 宽立新河北闸)。整治浒通河(海门河以南~浒通河闸、通启河以北至浒通河北闸)13.828km、鸽笼河 2.589km、运盐河(王灶河桥西 K13+391~运盐河已设计终点 K16+005)2.544km,共计 3 条二级河道,河道整治总长度 18.961km。
 
  工期要求为240日历天。
 
  详情如下:
 
  海门区农村水环境治理项目(2021年度)
 
  南通市海门区农村水环境治理项目第一期第一批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农村水环境治理项目第一期第一批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晋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海门区;
 
  2.1.2 建设规模:常乐节制闸拆建,为净宽 12m 单孔闸;铁板洋桥闸拆建,为净宽 6m 单孔闸;青龙河北闸新建,为净宽 3m 涵闸;浒通河北闸迁建,为净宽 6m 单孔闸;立新河综合治理(包括立新河整治 4.33km、新建 4m 宽立新河北闸)。整治浒通河(海门河以南~浒通河闸、通启河以北至浒通河北闸)13.828km、鸽笼河 2.589km、运盐河(王灶河桥西 K13+391~运盐河已设计终点 K16+005)2.544km,共计 3 条二级河道,整治河道总长度 18.961km。
 
  2.1.3 合同估算价:约17559.75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确认为准。
 
  2.1.5 质量要求: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南通市海门区农村水环境治理项目第一期第一批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相关勘察、航评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服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2)设计负责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或职称申报表的专业为准)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均不得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3.3.1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3月1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1日9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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