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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及河道治理工程设备采购招标

2021/2/21 8: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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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中心交易平台
关键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招标PPP项目
导读:本招标项目清镇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及河道治理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已由清发改复【2019】17号、清发改复【2019】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镇碧水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及河道治理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已由清发改复【2019】17号、清发改复【2019】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镇碧水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总规模为900t/d;河道治理工程总治理长度约6184米。
 
  2.2建设地点:清镇市及乡镇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项目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该项目招标范围:2.1项目地址:清镇市及乡镇; 2.2建设规模: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总规模为900t/d;河道治理工程总治理长度约6184米。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总投资:17149.9万元。 2.5交货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或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和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供应商需有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水平压缩式转运站配套设备)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公示的企业。
 
  3.3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null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2月07日至2021年02月19日,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上获取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图纸或其他文件每套售价null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01日09时30分00秒,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8.其他注意事项
 
  注:未在“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公示的企业,请严格按照贵州省水利厅黔水建[2017]12号文要求完善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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