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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以碳达峰为目标,以碳市场为手段督促落实要求

2021/3/1 15: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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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关键词:医疗废水排污许可
导读:湖南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亮点工作包括“党建红”“生态绿”成果丰硕;空气质量取得历史性突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防治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中央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打造了样板。
  2021年2月26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成效以及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主要内容如下:
 
  2020年——
 
  湖南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亮点工作包括“党建红”“生态绿”成果丰硕;空气质量取得历史性突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防治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中央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打造了样板;“夏季攻势”实现“四连胜”;率先在全国完成排污许可核发;“四严四基”取得阶段性成果;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代表等。
 
  1、医疗机构废物废水收运处置消毒100%全落实
 
  2、全省市级城市平均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到91.7%;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张家界、湘西2个市州首次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过渡期第二阶段目标值(PM2.5年均浓度低于25微克/立方米),桂东县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一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低于15微克/立方米);株洲、常德、益阳3个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进入全国前20名
 
  3、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3.3%,比2017年提高5个百分点,永州、邵阳国考断面城市水环境综合指数位列全国前30名;长江干流湖南段和湘资沅澧四水干流考核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洞庭湖总磷浓度下降到0.06毫克/升,比2017年下降17.8%;大通湖继2019年退出劣Ⅴ类水质后,2020年达到Ⅳ类水质;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98.37%
 
  4、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调查、全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全省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以及试点地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等基础性工作
 
  2021年——
 
  “一保持、二坚持、三突出、四统筹、五推进、六进步”
 
  包括完成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强化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持续开展夏季臭氧和特护期强化帮扶工作;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施增效行动;加强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利用等。
 
  以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调整和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加强生态环境监控和应急处置;扶持壮大环保产业;深入推进“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攻关等。
 
  “十四五”总体目标是: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得到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基本解决,重大环境风险基本化解,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十四五”5大具体任务→
 
  1、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包括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等结构调整,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进长江干支流岸线治污治岸治渔,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4、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5、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碳达峰和碳中和——
 
  湖南表示,将以碳达峰为目标的“倒逼机制”,分解落实“十四五”“十五五”碳强度考核目标;以碳市场为手段的“定价机制”,推动重点排放企业升级转型;以试点示范为工具的“协调机制”,推动城市和行业气候友好转型;以气候投融资为新动能的“资金机制”,促进一系列达峰项目落地;以传播教育为方式的“宣传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共同参与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
 
  同时,科学制定达峰行动方案,齐抓共管督促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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