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珠三角所有城市入局广东“无废试验区”靠谱吗?
- 2021/3/10 15: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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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 关键词:无废城市固废处理
《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正式印发,将珠三角所有城市纳入“无废试验区”,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其目标是,到2023年底,各试点城市在推行绿色工业、绿色生活、绿色农业,培育固体废物处置产业,推行固体废物多元共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主要农业废弃物有效利用。无废试验区协同机制初步建立,区域联动不断加强、合作更加广泛深入。
“十三五”以来,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新增9.4万吨/日,无害化处理率也提升了近10个百分点,达99.95%,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更是差不多翻倍,达到了67%左右。截至2020年末,广东省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72座,总处理能力近15万吨/日,拥有16个3A级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自然村覆盖率达到99.86%。
在垃圾分类推进方面,广东2016年出台了第一部关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条例,仅仅时隔四年,2020年末,《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经通过表决,自2021年元旦起已生效。新版条例明确,个人未进行垃圾分类高可罚款500元,比目前普遍的“200元”规定更严格。
“为什么要在这么短时间内修订?正是因为之前的难以落地,实施情况不佳”,相关负责人如是表述,可见广东在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上的用心和决心。
即使如此,“无废城市”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对任何省市来说都是巨大的挑战,广东亦如是。从固体废弃物的源头减量,到各类固体废弃物的分类管理、运输、处置,以及危险废弃物的重点管控,大件垃圾的高效收集,低值可回收物的收运等,全盘统筹。
2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包括【对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等生态环境领域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改为由广深两地实施】,以此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决定自3月15日起实施。
说到深圳,目前也是我国“无废城市”建设的“11+5”试点之一。
来自深圳生态环境局的消息显示,已经“如期完成100项年度任务,55项指标取得预期成效,其中15项指标国内,9项指标先进”。
试点过程中,深圳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大体系进行“四轮”驱动,编制4部地方法规和3部地方规章,出台77份政策文件;积极培育本地固废利用处置企业131家,财政补贴52亿元收运处置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医疗废物,激发固体废物各类市场活力;新增51项地方标准规范,创新25项科技攻坚技术;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塑料污染治理升级行动、同城快递绿色包装和循环利用、“光盘行动”等,硕果颇丰。
有了深圳先锋探索的经验,加上广东得天独厚的各项优势,以及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视,成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的排头兵,没有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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