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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大气项目(第一批)评审结果公示

2021/3/24 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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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大气防治环保项目
导读:现将湖南省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大气项目(第一批)入库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2日-3月26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大气项目(第一批)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163号)有关要求,经项目单位申请、市级环保部门审查推荐、省级专家评审、处室审核等程序,现将湖南省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大气项目(第一批)入库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2日-3月26日。
 
  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况,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编:410014)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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