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1《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下发水、土、气治理如何做?
- 2021/3/31 9: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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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 关键词:碳中和节能低碳环保
广东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印发,以下为环保相关节选,全文见附件:
11.完成国家下达的能耗强度控制目标任务。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
44.加快发展海洋产业集群。
工作措施:制定全面建设海洋强省意见。编制《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用好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基金。持续推动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示范区建设,加快培育现代海洋产业集群。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等配合。
45.实施海上风电领跑工程,推进海上风电场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省支持海上风电项目有序开发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争取国家将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并出台专属经济区海上风电项目开发管理办法。加快新增海上风电场址资源摸查,修编省海上风电规划。召开全省海上风电现场推进会。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建成投产装机容量400万千瓦。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49.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工作措施:出台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加快实现绿色发展的政策文件。编制《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协作发展规划》,依托新一轮对口帮扶机制,提升北部生态发展区产业平台的创新能力、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50.发展绿色矿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实施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成立绿色矿业发展领导小组。编制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深加工产业结构目录。加快组织基础地质调查和重点矿种勘查工作。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51.加强耕地保护。
工作措施:制定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广东省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全省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工作会议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52.开展农田整治提升。
工作措施:开展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制定《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6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7万亩,把符合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推进撂荒耕地整治和土地流转。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接承包撂荒地,开展托管经营服务。加强撂荒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复耕复种。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及信息监测体系。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等配合。
54.落实“米袋子”“菜篮子”工程。
工作措施:制定《2021年广东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分解下达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召开全省春耕生产会暨支农服务下乡活动。开展2019—2020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及美丽牧场示范创建,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现代化养殖场(小区)和不少于10家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强非洲猪瘟等动植物重大疫病疫情防控。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省农科院,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等配合。
57.开展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带建设工程。
工作措施:引导整县整镇整村提升乡村风貌,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风貌带。编制多规合一、简约实用的村庄规划。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召开全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现场会议。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率先建立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破旧泥砖房整治。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58.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试点开展镇域品质提升行动。
工作措施:出台《推动广东省镇域品质提升(小城镇高质量建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完善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推动市政道路、污水处理、供水、燃气等设施向国家重点镇、省中心镇和近郊村延伸,推进国家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和省中心镇建设。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59.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工作措施:下达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任务,压实地市责任。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加强资金保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提升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加强农村改厕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实施千村示范引领,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作,新增保障农村集中供水200万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文明办等配合。
64.推进乡村治理,抓好“百镇千村”示范创建。
工作措施:制定《2021年全省乡村治理工作要点》,召开全省乡村治理工作现场会,协调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开展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与省文明镇村、民主法治示范村联审联建机制。总结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乡村治理经验做法,建立省典型案例库。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乡村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配合。
71.加快推进“一网统管”工作。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开发建设“粤治慧”决策指挥中枢,提升云、网、大数据等“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初步构建“一网统管”标准规范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智慧水利、经济运行、应急指挥、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和自然资源等7个“粤治慧”专题建设。进一步打破事项办理属地限制,调整优化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推动不少于3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国、全省跨区域通办。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统计局、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九、扎实抓好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88.分区域分行业推动碳排放达峰。
工作措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目标保障措施的实施意见要求,研究提出我省具体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广东省深化碳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推动重点行业提出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鼓励珠三角有条件的城市提出率先达峰目标。扩大碳交易控排行业范围,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交易市场。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统计局、能源局等配合。
89.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工作措施:安全高效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工程,积极推动陆丰核电5、6号机组和廉江核电一期工程前期工作。编制《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2021年度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累计建成投产风电装机900万千瓦、光伏太阳能发电装机1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00万千瓦。新增投产气电装机380万千瓦。推进阳江、梅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推动云浮水源山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天然气体制改革,加快天然气主干管道“县县通工程”建设。扩建、新建一批沿海LNG接收站,建设惠州、潮州华瀛等地LNG接收站,推进茂名、江门等地LNG接收站建设的前期工作。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90.完成国家下达的能耗强度控制目标任务。
工作措施:编制《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制定《广东省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各地级以上市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制定广东省重点耗能行业能效对标指南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纺织业、数据中心3个能效标准。召开2021年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开展“十三五”地市能耗“双控”考核。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省税务局,广东电网公司等配合。
91.加快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行绿色建筑。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广东省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方案》。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若干措施》,编制省建筑产业、城镇燃气发展、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十四五”规划。制定《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执法的若干措施》。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等配合。
92.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近岸海域污染整治方案》《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召开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与生态环境部签署《生态环境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合作框架协议》。省政府领导赴练江等重点国考断面现场调研。开展重点跨界河流整治,推进重点流域劣Ⅴ类一级支流整治攻坚。将近岸海域污染整治目标任务分解下达沿海各地级以上市,加强陆源污染治理和海上污染管控。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等配合。
93.构建以臭氧防控为核心的大气污染防控体系。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VOCs)省重点监管企业清单,组织开展VOCs过程管控。优化工业炉窑分级管控,继续实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完善油品质量监管协调机制。精准实施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广东海事局等配合。
94.推广新能源交通运输,发展内河清洁航运。
工作措施:统筹协调推进船舶LNG动力改造和LNG加注站建设。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促进广东水运绿色发展。出台《广东省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实施方案》。制定广东省LNG动力船舶优先过闸政策文件。鼓励省内符合条件的船舶实施LNG清洁动力改造以及新建船舶选择LNG动力方式。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广东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等配合。
95.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源头管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方案》。加强耕地分类管理,继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规范畜禽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96.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示范省制度体系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的意见》《广东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召开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示范省建设工作会议。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97.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省管权限建设用地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98.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三线一单”实施管理规定》。指导各地制定市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统计局,省气象局等配合。
99.推进小水电、小水库清理整治。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动员会。推进小水电、小水库清理整治工作。加快省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前期工作。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林业局等配合。
100.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建设万里碧道。
工作措施:召开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出台《万里碧道近期(2020-2022年)实施项目省级补助方案》,分片区召开万里碧道建设现场会。加强河湖规范化管理,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编制完成省主要河道和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建成碧道2000公里。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水利厅牵头。
101.落实林长制,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工作措施: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出台《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广东省高质量水源林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绿美广东大行动方案》。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会议。建成高质量水源林96.7万亩、沿海防护林25.4万亩。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林业局牵头。
102.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工作措施:编制并上报南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南岭国家公园区域发展规划,推进南岭自然博物馆、华南历史研学基地建设和华南虎野化基地前期论证,启动入口社区廊道景观提升、生态脆弱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小水电站退出等试点。组织丹霞山国家公园设立论证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林业局牵头。
原标题: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相关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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