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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1-2035年)》解读材料

2021/4/6 14: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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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键词:生态保护综合治理
导读: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背景依据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被中央列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规划》,省发改委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和林业局起草了《福建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1-203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到203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7.3%,森林蓄积量达到8.29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提高到25%;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400万亩,水土流失率控制在6.5%以内;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
 
  三、工作进展
 
  《实施方案》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印发实施。
 
  四、范围期限
 
  本《实施方案》涉及全省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实施期限是2021-2035年。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提出5个方面重点任务,6个方面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一)重点任务
 
  1、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
 
  本部分内容以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导向,立足武夷山森林生物多样性重点功能区,重点从武夷山脉和戴云山脉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及废弃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方面加强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筑牢我省生态安全屏障。
 
  2、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
 
  本部分内容以海岸带生态系统结构恢复和服务功能提升为导向,重点开展重要海湾河口生态保护和修复、沿海防护林体系、红树林保护修复以及海洋防灾减灾与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全面保护我省自然海岸线。
 
  3、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开展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和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4、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重点开展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木兰溪流域以及其他流域水生态修复和治理工程建设,构建水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网络,着力提升生态水利工程的生态修复功能,进一步增强河流湖库生态功能。
 
  5、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
 
  加强我省生态保护和修复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及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与应用,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监管平台,重点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水平提升、智慧气象保障、智慧林业、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信息化提升等工程建设。
 
  (二)保障措施
 
  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科学修复水平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各项重大工程顺利实施。
 
  原标题:《福建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1-2035年)》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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