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美丽村镇建设“十四五”规划
- 2021/4/13 14: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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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关键词:垃圾处理污水处理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厅直各 单位: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省级专项规划管理规定》 (浙政办发〔2020〕45 号)的要求,省级备案专项规划由规划牵头单位自行批准发布。《浙江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美丽村镇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 年 3 月 30 日
浙江省美丽村镇建设“十四五”规划
《浙江省美丽村镇建设“十四五”规划》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 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是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落实村镇建设领域新发展理念的村镇建设专项规划,是阐明全省村镇建设事业“十四五”时期重大目标、任务和举措的行动纲领。
一、“十三五”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现实基础“十三五”期间,全省村镇建设系统上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八八战略”,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启动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高质量完成了《浙江省美丽宜居村镇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系统改善了我省村镇人居环境品质,全面提升了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形成了一批村镇建设领域的浙江样板和浙江经验。
1.提质扩面,小城镇建设发展更具品质胜利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到 2019 年7月底,提前半年打赢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攻坚战。全省1191个小城镇基本消除环境“脏乱差”现象,改变了“既不如城、更不如村”的旧貌,实现了美丽蝶变。我省成为全国唯一对小城镇进行全面、彻底、全域整治的省份,受到国家相关部委高度肯定和兄弟省份学习借鉴。全面启动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以全省所有建制镇(不含城关镇)、乡、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及若干规模较大村共 1010 个为主要对象,全面启动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到 2020 年底,共完成投资 3286 亿元,建成美丽城镇省级样板 110 个,达标城镇 121 个,美丽城镇建设首战告捷。以美丽城镇为代表的“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呼之欲出。
2.靶向精准,乡村人居环境更上台阶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更具成效。按照“规划设计一流、质量安全一流、风貌特色一流、生态环境一流、社区管理一流”的目标,累计实施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1477 个,11 个镇 34 个村被列入建设部公布的全国美丽宜居示范镇村名单,总量居全国第一。通过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涌现出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宜居村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更加完善。组织编制传统村落档案,摸清传统村落底数。共有 636 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总量居全国第 4,组织开展了省级传统村落认定工作,公布了首批 636 个省级传统村落,“国家——省——地方”三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体系已基本建立。实现了省级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全覆盖。台州、金华、丽水等地出台了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填补了省内传统村落保护立法的空白。 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更加规范。2018 年省政府出台了《浙江 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对全省行政区域内村民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房的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作出规定,填补了长期以来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的空白,实现全省农村建设闭环管理。建立农村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动态监管,有力支撑了全省农村危旧房的治理。农村危房治理改造更加深入。
从 2017 年起,全省率先将危房治理改造扩大到所有农村住房。至 2018 年底,提前2年基本完成“十三五”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农村困难家庭 危房改造覆盖面已扩大到农村低保标准 1.5 倍以下困难家庭。2019 年,我省又率先在全国建立危房改造即时救助机制,全年累计完成动态新增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 7109 户。到 2020 年,全面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机制,进一步保障农民群众住房安全和农村困难家庭基本住房条件。成为全国唯一对所有农村危房进行全覆盖、常态化治理改造的省份。 规划设计落地实施更加有效。“十三五”期间,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村庄设计导则》《农房改造示范村规划设计指引》等,同时制定了多种体现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特色的农房图集,为各地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和 农房设计提供技术支持。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县(市)域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村居设计”四个层级村庄规划设计体系。 农村污水建设运维更加健全。全省已基本建立包括法规、 标准导则、工作机制和评价机制等在内的长效运维机制。到 2020 年,全省 83 个县(市、区)已建成处理设施 5.5 万余个,达标排放率 77.3%.我省成为全国唯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全覆盖省(市、自治区)。
3.探索浙江村镇建设经验模式,自 2003 年实施“千万工程”以来,我省村镇建设始终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始终坚持有序改善民生福祉,先易后难;始终坚持系统治理,久久为功; 始终坚持真金白银投入,强化要素保障;始终坚持强化政府引导,调动农民主体和市场主体力量。十多年的坚守与实践,形成了浙江村镇建设领域的经验模式,取得了斐然的成绩,2018 年“千万工程”荣获了联合国最高环保荣誉“地球卫士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城镇建设受到国家部委的高度肯定,经验模式得到广泛推广应用。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处在更为深刻复杂的发展环境之中。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 产业变革势不可挡,“万物互联”数字化时代来临。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
我省面临诸多新机遇新挑战,“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快落地实施,数字经济为引领的新经济快速发展,省域发展一体化步伐加快,城乡关系从城乡协调向城乡融合方向转化,城乡建设由增量建设为主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转变,人口老龄化和社会转型趋势显著,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频发,碳达峰和碳中和实践带来新挑战,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审视新环境新机遇新挑战,我省村镇建设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主要表现在:城乡融合发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城镇村联动发展格局有待优化,就镇论镇、就村论村的城乡“散点”现状有待突破,部分城镇承接城市、辐射带动乡村的效应不够显著,定位特色不够精准,城镇和乡村在基础设施、公共 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缺乏有力统筹。小城镇综合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小城镇高质量基础设施和高品质服务设施有效供给仍有不足,产业平台建设和特色业态培育有待加强, 综合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小城镇常住人口市民化转化力度有待增强。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有待进一步优化,乡村建设系统性不强,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够优化,产业业态特色不够显著,乡村风貌和农房品质不够精致,文脉传承和文化特色不够鲜明,基层建设管理力量配备相对薄弱。 把握新形势新要求,需要用系统思维谋划村镇建设发展,将城镇和乡村看作有机联系的整体,深入实施乡村振兴,聚焦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着眼于城与乡的新循环,通过有机更新的方式,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镇村联动,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产业发展特色化、城乡治理数字化,同步提升城镇与乡村发展水平,推动城乡地区高质量协同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以推动村镇高质量建设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根本目的,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以县域为切入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努力建设新时代美丽城镇,高水平推进县域乡村有机更新,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品质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城乡发展的基础目标,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问效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城乡有机更新、提升品质为重点,统筹谋划城乡建设。 镇村联动、融合发展。统筹考虑城乡用地、设施与功能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人口向城镇集聚,乡村产业向功能平台集中, 提升城镇辐射带动力、综合承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力,促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重心下沉与体系延伸,均等化配置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 因地制宜、特色发展。根据资源禀赋和发展特征,按照城 镇等级规模、区位特征以及发展现状,将小城镇分为都市节点型、县域副中心型以及特色型等不同类型,实施分类引导,防止千镇一面、千村一品。 连线成片、协同发展。系统化整体性推动城乡地区发展, 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连线成片建设美丽宜居示范带,集群化打造特色产业,全域推动美丽村镇高水平建设,协同推动城乡地区高质量发展。系统改革、创新发展。围绕不同资源禀赋,提供差异化政策供给、精准施策。聚焦村镇建设发展领域难题,积极探索适 应村镇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撑,建立健全法规及技 术标准体系,强化人才、用地和财政保障,鼓励探索创新和试点先行。
(三)总体目标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把县城打造成高品质、高等级的县域综合服务中心;发挥美丽城镇建设作为全省城镇工作总抓手作用,努力建设功能便民环境美、共享乐民生活美、兴业富民产业美、魅力亲民人文美、善治为民治理美的新时代美丽城镇,将美丽城镇建成提供多层级、强辐射的 区域公共服务中心,打造新时代浙江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精彩板块;全面实施乡村有机更新行动,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传统现代交相辉映、美丽家园全域覆盖、美好生活全民共享的新时代县域“富春山居图”。 开展全域美丽城乡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中展现 出村镇建设新篇章。
——高质量推动美丽县城和美丽城镇建设。实施“百县提质”工程,分类推动中心城市周边县向郊区新 城转型、经济强县向区域节点城市转型、小县大城向名县美城转型,整体推进 10 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创建,加快打造 26 个具有山区风情的美丽县城。 深入实施“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以三年为一轮,滚动推动美丽城镇建设,到 2025 年,实现 600个次小城镇达到 美丽城镇样板要求,同步开展美丽城镇星级命名工作,按照创建成效、建设品质给予一星到五星的认定命名,持续推动美丽 城镇建设质量提升。发挥都市节点型、县域副中心型城镇的带动效应,推动美丽城镇组团化协同化发展。
——高水平推进县域乡村有机更新。 实施乡村有机更新行动,系统推进“一统筹五更新”。到 2025 年,每年选择 1000 个左右重点村开展有机更新,系统带动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每年集成打造 10 个左 右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串珠成链、联动发展的新时代“富春山居图”省级样板区。到 2025 年,新增 50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完善“国家 ——省——地方”三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体系,重点推动传统村落五大片区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重点推进 5000 栋历史建筑“老屋复兴”
三、高质量推动美丽县城和美丽城镇建设
(一)城镇村联动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
1、实施“百县提质”工程 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升级。实施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引导中心城市 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延伸。分类推动中心城市周边县向郊区新城转型、经济强县向区域节点城市转型、小县大城向名县美 城转型,推进综合实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县(市)高标准建设 现代城市,加快把县城打造成高品质、高等级的县域综合服务中心。加快推进 10 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创建,打造全国县城城镇化标杆。
2、着力提升加快发展县县城服务能级,深入实施“小县大城、产城融合、组团发展”战略,加快建设 26 个具有山区风情的美丽县城。提升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运维水平,系统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县城人口集中,放宽落户限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农业转移人口技能和文化培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和融入城镇能力。
3、全面推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统筹推进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建管一体化,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促进大中小城 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推动城乡公共设施联动发展,建立公共设施一体化规划建 设运营机制,实施一批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冷链物流、农贸市场、道路客运、公共文化设施、市政供水供气、绿道网、数字设施等城乡联动项目,加快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和县域医共 81 体。建立健全激励政策,促进“两进两回”,全面激发乡村活力。
(二)统筹“五美”建设,集成推动美丽城镇迭代升级
深化“一镇一策”政策供给,推动美丽城镇组团式、集群化发展,把美丽城镇建成提供多层级、强辐射的区域公共服务中心。围绕美丽城镇建设基本要求,美丽城镇创建镇全部达到以“十个一”为标志的美丽城镇基本要求。围绕美丽城镇省级样板要求,都市节点型城镇重点在空间布局、设施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融入都市区,打造都市区卫星城;县域副中心型城镇在设施、产业、服务及治理等方面增强辐射带动力,实现组团化发展;特色型城镇突出特色化设施供给与特色化产业培育,培育产业链或特色产业集群;一般型城镇重点增强基础 设施与公共服务功能,建设面向乡村的公共服务中心。
1、功能便民环境美,建设蓝绿交织的生态城镇
(1)生态保护,全面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因地制宜保护小城镇生态格局,落实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城镇开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加强耕地资源和绿色空间保护,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维护山水镇总体格局,保护城镇空间肌理与特色风貌,因地制宜塑造集约紧凑的平原风貌、因山借景的丘陵风貌、近水亲水的水乡风貌以及岸线内聚的海岛风貌,建设自然本底特色彰显,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新时代美丽城镇。
(2)环境美化,持续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整治环境卫生、城镇 秩序、乡容镇貌,消除“脏乱差”现象。统筹推进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建立健全城镇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高标准建设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按照卫生实用、环保美观、管理规范的要求,改造提升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做好改厕和城乡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实现城镇建成区公共厕所 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行政村无害化公共厕所全覆盖。建设美丽民居、美丽庭院、美丽街区、美丽社区、美丽厂区、美丽河湖和美丽田园等美丽载体。
(3)功能提升,建设互连智慧的基础设施体系,聚焦小城镇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难题,推动城镇与城市、城镇与乡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覆盖延伸,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一体化处置城乡污水。优化提升城镇防洪排涝、人防避灾、城镇消防等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城镇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网络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结合商贸综合体、文体中心、交通站点等开展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倡导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 TOD 开发,实现对外交通 10—30 分钟快速接驳、交通换乘无缝对接,对内实现自然村通等级公路。完善智慧安防网络,深化“雪亮工程”,全面建成“智安小区”。充分运用智能化应用和智慧化措施,推进城市大脑向小城镇延伸,实现城镇智慧升级。
2、共享乐民生活美,建设便捷普惠的品质城镇
(1)住区品味提升,打造高品质城镇居住环境
优化住房选址,推动供需平衡和职住平衡。鼓励统一开发与引进品牌开发商建设农房集聚区或居住小区,建设绿色、智慧、低碳以及品质化住区,提升住房供给品质。全面普及物业管理,做好房屋管理、维修养护、环卫保洁等工作,保障消防安全。加强建筑科技创新与应用,推广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 推进建筑装修一体化。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 方面开展传承与创新,建设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时代风貌的“浙派民居”,绘好新时代全域美丽“富春山居图”。
(2)商贸文体提质,优化城镇商贸文体设施配置
传承创新老字号,培育发展新零售,结合线上服务与线下贸易,优化商贸服务业态。推进放心餐饮店、放心商店、放心农贸市场等放心服务载体建设,合理布局金融服务、邮政、快 递、便利店等网点,鼓励提供复合化服务,推动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与综合提升,都市节点型、县域副中心型城镇因地制宜配置商贸综合体、综合超市等商贸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与合理布局篮球场、羽毛球场、门球场、足球场等体育设施及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文体 设施免费向公众开放。积极打造特色化的运动休闲小镇、非遗主题小镇、文化创意街区、民俗文化村。
(3)教育医养提升,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将公办幼儿园纳入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统一规划, 高质量配置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扩容完善幼小服务设施,构建城乡全覆盖、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体系。引进民办初中、 优质高中、大学分校等优质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发展职业教育、 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建设美丽城镇特色学习圈。 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强化全——专科联合门诊、慢病一体化门诊、急救、儿科 等特色科室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质增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提升。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健康乡镇建设比例达到 90%,健康村建设比例达到 85%,建成省级健康乡镇 400 个、省级健康村 4000 个。 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与医疗资源布局衔接,因地制宜建设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及医养结合、康养结合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打造智慧养老平台,提供居家健康监测远程照护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3、兴业富民产业美,建设产镇融合的活力城镇
(1)整治提升,持续推动“低散乱”产业提质升级全面整治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等问题企业(作坊),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明确整治目标任务,落实闭环管控要求,推动工业企业向开发区(园区)、小微企业园等平台集聚升级,实现区域化、园区化整合提升,促进产业集约、规范、创新和绿色发展。
(2)转型提升,打造高质量产业发展平台,因地制宜培育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打造产业集 群和创新创业平台,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工业特色型城 镇提升工业园区配套服务水平,打造各类优质工业园区与小微企业园区;商贸特色型城镇培育商贸专业市场、电子商务企业与特色园区,推动线上销售与线下贸易提升;文旅与农业特色型城镇培育农业特色产业园区、田园综合体、旅游综合体等特色载体,建设提升文旅与农旅特色游线;都市节点型与县域副中心型城镇培育新型产业平台,打造特色文创园、总部经济园等特色园区,围绕特色产业园区做长做精产业链条,做优做实产业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小微园、农业园、文创园等特色产业平台提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3)产镇融合,构建产业与城镇互促共进发展格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促进产镇在生态环境、空间布局、设施配置等方面深度融合,推动职住平衡与功能复合。围绕城镇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推动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多业态整合、多产业融合,拓展延伸产业链,发展研发、 设计、物流、金融、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配套商业、休闲、 娱乐、体育、住宿等生活服务体系,实现生活与生产就近复合、 系统提升;围绕城镇提质升级,因地制宜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 工业研发中心、商贸专业市场以及旅游集散中心等特色服务设施,以特色化服务供给引导形成特色化产业分工,加快实现宜 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
4、魅力亲民人文美,建设古今交融的人文城镇
(1)传承保护,整体保护与系统展示历史人文特色
加强历史文化与非物质文化挖掘与保护利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整体保护历史文化古镇、 历史文化街区空间格局、传统风貌、街巷系统和空间尺度,建 设集文化传承、旅游休闲、特色商业等于一体的历史镇区、特色街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传统工法及其传承人,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项目,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认定与品牌建设,挖掘保护利用地名文化遗产,因地制宜建设特色文化馆、博物馆、文创工作室等特色文化载体。整治修缮老街区、 老宅院、老建筑,鼓励发展旅游、民宿、美食、文创设计、非遗传承等业态,让城镇留住记忆,让人们记得住乡愁。
(2)有机更新,微更新微改造提升城镇品质
尊重历史文化,下足绣花功夫,采用微更新、微改造的方式,推进物质更新与功能升级。开展功能修补与生态修复,促进空间重构、产业重整、环境重生,全面提升城镇环境品质。 整合山水、地景、文化、产业、建筑等综合要素,通过城乡绿道等慢行交通串联城镇滨水空间、公园绿地、街道广场等特色空间,整体管控城镇节点、轴线与开放空间,提升城镇园林绿化景观,实现“300 米见绿,500 米见园”。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 造,整治改善小区环境,开展亮化美化,塑造具有传统风韵、 人文风采、时代风尚的品质城镇。
(3)文旅融合,将传统古韵融入文旅特色产业
注重镇景融合,积极打造景区镇,推动全域旅游与全域景区化建设,实现文旅产业深入融合发展。挖掘、整理与构建文旅特色游线,串联城镇、乡村与特色项目,围绕特色游线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范围、智能化的旅游服务设施体系。推动星级酒店、精品农家乐等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集旅游集散、交通换乘、信息咨询、阅读服务、文化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游客服务中心以及功能复合的小镇客厅。健全交通游览、特色餐饮、旅游标识等服务设施,发展智慧旅游,拓展延伸文旅产业链,推动全产业链融合提升。
5、善治为民治理美,建设三治融合的智慧城镇
(1)长效管护,建立城乡一体的长效管护机制
贯彻落实《浙江省小城镇环境和风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城镇秩序、城镇风貌、基础设施长效管控机制,实现城乡环境卫生长效保洁、风貌秩序有序管控以及基础设施高效运维。同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美丽城镇建设和成效评价的核心内容,共谋共建共管美好人居。
(2)三治融合,优化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创新美丽城镇管理机制,统筹城镇空间布局、要素保障以及公共服务供给,实施管理职权强镇扩权、建设资金多元统筹、人才引进高质高效,形成政府与市场相结合、多元要素共同支撑保障合力。落实省域治理现代化要求,深化“最多跑一 次”改革,探索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审批、运营管理、有机更新、主体退出等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管理,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最多 跑一地”,建设一站式服务、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社会矛盾调处纠纷化解中心,规范提升全科网格,构建“一中心、四平台、 一网格”基层治理模式。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设新 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枫桥式基层站所,培养志愿服务队伍和项目,提升群众精神文明素养。发挥群众基层组织自治主导,法治基层保障和德治示范引领作用,以党建为引领,推动自治、 法治、德治协同发展。
(3)智慧支撑,提升智慧治理能力与综治水平
整合跨部门信息资源,建立标准统一和资源共享的综合化数字化管理平台,打造智慧管家与智能服务平台,提升智慧化 服务水平。建设智慧政务系统,发展智慧交通、智慧市政等智慧基础设施服务,拓展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等智慧公共服务,构建功能集成的智慧服务网络,通过智慧服务迭代升级带动治理能力提升。
四、高水平推进县域乡村有机更新
以强化城镇的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为依托,以集聚提升型和特色保护型村庄为重点,以群众最关心的农房作为突破口,全面实施乡村有机更新,统筹县域城乡空间布局,推动城乡环境、风貌、设施、传承以及格局更新,加快城乡基础设施 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传统现代交相辉映、美丽家园全域覆盖、美好生活全民共享的新时代县域“富春山居图”,加快打造农村现代化全国样板。
(一)统筹县域城乡空间布局,绘好集约高效的“富春山 居图”空间基底
1、优化县域空间布局
深刻把握人口流动趋势,强化统筹县域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系统梳理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和设施配置,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做到“要素跟着人走、设施跟着人配”。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 线”,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用途管制。对事关长远发展的重要区域、重要资源做好战略“留白”。
2、明确规划编制任务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科学编制县域乡村有机更新行动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科学明确县域内城、镇、村的不同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把县城、重点镇、重点村作为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节点,加快提 升道路、供水、燃气、供电、信息、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 互联互通水平和教育、医疗、养老、文体、商贸、社会保障等 公共服务优质供给能力,并提出相应的任务清单、项目清单。
3、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域优化县域生态、农业、 建设空间布局,有效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精准保障重要城、 镇、村集聚建设发展,实现城乡要素良性循环。开展农用地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度,推动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 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
(二)全域推进城乡环境更新,绘好青山绿水的“富春山居图”生态图景
1、开展生态治理与生态修复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县域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治理,推进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矿山、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治理,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健全基层防汛防台、森林防火、农村消防、气象为农等安全保障体系。
2、推进城乡环境品质提升持续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以城郊融合类和集聚提升类村庄为重点,开展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线乱拉”、“房乱建” 等专项整治,推进美丽社区、美丽厂区、美丽庭院创建,加快全域整洁、有序、美丽。实施“绿网编织”工程,开展园林城市、 园林城镇和生态园林村创建,打造见山见水、蓝绿交织的绿色城乡营造体系;有机串联贯通古驿道、游步道、健身道、骑行道等各类绿道,打造依山临水、串乡联城的城乡万里绿道网。 以城镇周边为重点区域,推进美丽河湖、美丽田园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辨识度的大地景观。
(三)深化推进城乡风貌更新,绘好田园诗意的“富春山 居图”栖居图景
1、构建浙江模式 建立健全“县域特色风貌总体设计—村庄设计—农房设计” 三级设计体系,建立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定期评估修改和即时充实完善制度,动态更新农房设计通用图集。落实首席设计师对县域城乡特色风貌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加快完善乡村有机更新的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构建适应农村小聚落、小尺度、 分散化特点的营造方法,明确农房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置、乡村风貌塑造、长效运维管理等技术要求,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乡村有机更新范式。
2、打造“浙派民居”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持产权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实行销号管理。持续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即时救助,加强农村危房源头治理,健全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机制,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治动态新增危房。深化“农民建房一件事”改革,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健全农村房屋用地、规划、设计、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过程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农村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的管理规定。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人居环境。 以城镇和集聚提升村为重点实施“浙派民居”建设工程,推进“坡 地村镇”建设,新建或改造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新型现代宜居住房。实施乡土建筑技艺传承工程,全面开展乡村建筑工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开展优秀传统建筑技艺大师评选,探索建立面向工匠的小额村镇 建设工程招投标机制。
3、营造特色风貌制定乡村地域风貌特色营造技术指南和乡村建设色彩控制导则,运用乡土化设计手法,加强公共空间塑造,整体改善乡村山水林田路房和人居环境,加快形成富有江南韵味的风貌特色。实施县域城乡风貌提质工程,连线成片推进美丽宜居示 范村、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打造一批沿山沿水沿路、联城联 镇联村的美丽宜居示范带、美丽乡村风景带,分级开展新时代 “富春山居图”样板区建设。
(四)系统推进城乡设施更新,绘好便民惠民的“富春山 居图”共享图景
1、实施“三大革命”提质扩面工程
统筹确定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布局和模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行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 标改造和标准化运维,提高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出水水质 达标率和标准化运维覆盖率,推动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 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组织开展“污水零直排 村”试点和“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研究,创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建立健 全“户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工作模式,促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厕所革命,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厕“规划、建 设、管护、评价”体系,深化农村户厕和旅游厕所改造。
2、实施基础设施网络延伸工程
聚焦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难题,因地制宜推进城镇水、 电、路、气、通信、广电、物流等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向户延伸。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和美丽公路建设,加快形成县城到重点镇、乡镇到重点村的30分钟交通圈,稳步提高 2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通达率。强化城乡一体化供水能力建设,扩大农村受益覆盖面,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加快实现城乡居民同质饮水。推动城市天然气配气管网向重点镇、重点村延伸,探索以 LNG/LPG 瓶组站的方式推进管道燃气覆盖偏远村。创新推进城乡数字化建设,一体化协同推进城市大脑、智慧城镇、 数字乡村建设。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动“互联网+”农产品 出村进城。实施县域冷链物流一张网规划,加快构建以县城、 重点镇、重点村为骨架的县域冷链物流体系。
3、实施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
增强县城、重点镇、重点村辐射带动能力,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普惠共享。深化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加快实现重点镇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和重点村的公办等级幼儿园覆盖率100%.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实现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健康镇村。推进县城综合性文体场馆、重点镇文体中心、重点村文体场站建设,建设社区邻里中心、乡村邻里中心,加快文体设施分级配置、全民享有。强化城镇商贸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建设商贸综合场所和特色街,推进星级农贸市场和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加强品牌连锁超市培育,引导向重点村逐步延伸覆盖,推进省级现代商贸特色镇、商贸发展示范村创建。
(五)协同推进城乡传承更新,绘好传古纳今的“富春山居图”人文图景
1、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统筹推进“千年古城”复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健全国家、省、地方分级传统村落保护体系,按照“一村一档” 要求建立传统村落档案,开展传统建筑认定,保护历史文化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探索因保护而产生的土地指标跨区域转移平衡机制,加快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传统建筑评价、整治修复等技术指南或标准。以浙西三江片区(桐庐、建德、兰溪)、浙西南山地片区(松阳、遂昌、龙泉、景宁)、浙南瓯江 片区(永嘉、泰顺、苍南)、浙中盆地片区(永康、武义、龙 游、缙云)、浙东山地片区(临海、仙居、天台)等五大片区为重点,推进省域传统村落集中保护区建设,保护自然生态、人文环境与总体格局,连线成片推动活态保护、活态利用、活态传承。开展“老屋复兴”行动,每年抢救保护修缮一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开展多元化利用。
2、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实施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振兴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推进传统工艺、民俗、传统戏剧、曲艺等的发掘和保护利用。跨区域联动推进文化旅游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多层次、广范围、智能化的旅游服务设施。全面推进“百城 千镇万村”景区化,积极培育发展休闲旅游、传统手工艺、民俗风情、乡土文化体验、民宿酒店、文化创意等特色产业,打造镇村联动、串点成线的文旅特色产业带。
(六)集成推进城乡格局更新,绘好宜居宜业的“富春山 居图”融合图景
1、构建宜居宜业的县域生活圈
构建县域功能复合、层级叠加、普惠便民的生活圈体系。 以15分钟为可达范围,将重点村打造成为承担初级服务管理功能的片区日常服务中心,构建覆盖周边行政村的15分钟社区生活圈;以 30 分钟为可达范围,以县城或美丽城镇为依托,构建30分钟辖区生活圈,形成舒适便捷、全域覆盖、层级叠加的县域生活圈体系。
2、打造未来乡村试点
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依托城镇现代文明辐射,在都市区、中心城市或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县城周边,以乡村有机更新为抓手,开展一批未来乡村试点建设,系统谋划、集成推进各类应用场景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城市、城镇、乡村 交汇,传统、现代、未来交织,生产、生活、生态交融的未来乡村,示范带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建引领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美丽村镇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党组议事决策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体制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部门协同、乡村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美丽村镇建设工作。充分依托各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到美丽村镇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监管到位。完善各级村镇建设管理机构、人员保障,建立部门互相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目标统筹、工作统筹、力量统筹,以系统思维抓整合、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完善法律法规
建议省政府适时启动村镇建设管理领域立法工作,明确新时代美丽村镇建设工作的具体方向和指引。 推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浙江省小城 镇环境和风貌管理规范》,制定小城镇地方管理规范、细则,做好城镇安全、风貌特色、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乡容镇貌管理,做好美丽村镇建设长效管控。制定出台《县域乡村有机更新规划导则》,明确县域乡村有机更新规划的编制重点和主要内容。编制《浙派民居风貌塑 造技术指引》《浙江省乡村地域风貌特色塑造技术指引》,为乡村地区提供建筑尺度、色彩、风格、形式等方面的引导。 完善“国家——省——地方”三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体系,研究制订《浙江省传统建筑认定指南》,明确省级传统建筑认定标准和保护要求,规范保护举措,提升保护水平。围绕《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完善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促进条例有效落实。
(四)加强技术支撑
省市县联动,全面构建首席设计师、驻镇规划师、产业策划师、人文工程师、治理指导师等“五师”机制,明确服务方式和服务要求,在规划设计、产业发展、建设实施、城镇治理等各个环节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强化指导服务,提升村镇规划建 设管理水平。搭建省、市、县(市、区)综合技术服务平台,组建专家库、建立智囊团,开展“百院千镇万村”结对活动,组织名校名院名师设计下乡。建立建筑业企业结对挂联制度,有 效支撑村镇高质量建设。
(五)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财政资金支持,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统筹整合现有各类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美丽村镇建设。鼓励市、县(市、 区)各级财政整合各类资金投入建设。创新金融产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加强用地保障,建立美丽城镇建设用地支持保障制度,重点保障美丽城镇民生项目用地供给。鼓励地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存量用地投入建设。加强人才保障。 增强村镇建设管理力量配备,大力充实基层村镇建设和管理力 量,构建与乡镇建设管理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制度, 提升村镇建设和管理水平。
(六)推进改革赋能
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建立健全乡镇建设指导员和乡村建设员制度,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原标题: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省级备案专项规划的通知
相关资料下载:
浙江省美丽村镇建设“十四五”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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