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江干流安徽段固体废物疑似环境问题进行交办的函
- 2021/4/14 9:17:16
- 20550
-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关键词:固体废物处置环保执法
环督函〔2021〕35号
关于对长江干流安徽段固体废物疑似环境问题进行交办的函
池州市人民政府,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执法〔2019〕34号),我部对你市(区)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存在固体废物疑似问题(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请高度重视,对排查发现的固体废物疑似问题,抓紧组织现场核查。对核实确认的问题,及时研判固体废物属性,于问题交办后的15天内完成核实工作,在清废APP上填写并报送。
二、对交办后核实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及时分类处置,分批公开整改完成情况。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交办问题核实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等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马子甲
联系电话:(010)65646388
附件:
疑似问题交办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4月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芜湖市人民政府,芜湖市无为县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执法〔2019〕34号),我部对你市(县)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存在固体废物疑似问题(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请高度重视,对排查发现的固体废物疑似问题,抓紧组织现场核查。对核实确认的问题,及时研判固体废物属性,于问题交办后的15天内完成核实工作,在清废APP上填写并报送。
二、对交办后核实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及时分类处置,分批公开整改完成情况。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交办问题核实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等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马子甲
联系电话:(010)65646388
附件:
疑似问题交办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4月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执法〔2019〕34号),我部对你市(县)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存在固体废物疑似问题(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请高度重视,对排查发现的固体废物疑似问题,抓紧组织现场核查。对核实确认的问题,及时研判固体废物属性,于问题交办后的15天内完成核实工作,在清废APP上填写并报送。
二、对交办后核实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及时分类处置,分批公开整改完成情况。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交办问题核实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等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马子甲
联系电话:(010)65646388
附件: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4月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原标题:关于对长江干流安徽段固体废物疑似环境问题进行交办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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