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落实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北海督察反馈意见立行立改整改方案的通知
- 2021/5/13 14:36:13
- 13083
-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生态环境生态保护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北海督察反馈意见立行立改整改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8日
北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北海督察反馈意见立行立改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2021年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我市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北海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以维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目标,以解决督察反馈生态环境问题为契机,动真碰硬、科学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让北海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美,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整改目标
针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反馈意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维护良好生态环境质量。
三、主要措施
(一)铁山东港榄根码头作业区红树林生态修复问题
1.查清红树林受损问题原因,指导企业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红树林保护措施。
2.进一步推动两市三方形成整改合力,组建两市联合工作组赴现场督导工作,强化与红树林及海洋生态专业研究机构合作指导机制,加强码头项目及周边陆海项目监管,高质量落实问题整改,持续推进榄根村红树林生态修复工作,消除风险隐患。
3.落实市级预算资金,同时积极争取自治区的资金支持,强化专家指导和科技支撑,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加大对补种工作的现场指导。
4.结合林长制,进一步加大红树林日常监管力度。按照《北海市红树林巡护检查制度》要求,组织县区、相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开展好红树林巡护检查工作。
(二)生活垃圾处置和渗滤液处理问题
加快实施垃圾焚烧项目,并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规模进一步扩大,确保全市生活垃圾和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现存超高填埋部分生活垃圾得到全面安全处置;垃圾渗滤液处置设施改造到位,进一步提升处置能力,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三)生活污水处理问题
1.2021年11月前完成城区管网普查,查清城区污水管网现状。
2.扎实推进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收集能力,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逐步对城区实施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五年内彻底解决此问题。
3.制定并实施提高大冠沙污水厂污水处理负荷工程。
(四)海水养殖问题
1.摸清海水池塘养殖底数,制定科学养殖、规范化养殖方案,为解决近岸海域水产养殖规范化问题提供北海方案。
2.持续开展海域、陆域禁养区内非法养殖的清理整治,制定近期和中期退出计划,实现分批、分阶段、有序退出,长期坚持巡查巡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规范适养区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健全使用权交易制度。
(五)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问题
1.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加快落后低效过剩产能淘汰,推动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创新工艺;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积极推进风电、光伏、氢能等清洁能源的发展,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
2.全力推进碳达峰行动。抓紧制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持续推动实施;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化、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方案。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一个领导机构抓到底,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北海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进行。实行一项资料系统跟到底,市整改办整合问题整改报送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各责任单位将问题整改进展和台账资料通过一项网络资料报送系统进行报送,以便汇总整理和统计上报,进一步简化报送途径,提高报送效率,每个问题整改进展和台账资料做到任务发布能限时跟办、进展查询能随时跟踪,人员调整能及时跟进。
(二)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积极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近岸海域污染治理、能耗控制、碳减排、水质保护,城乡污水垃圾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红树林资源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等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加大治污投入,改造治污工艺和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三)强化工作落实跟踪督查
各工作实施责任部门认真履职,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对工作成效定时自查自纠。督查部门组织人员适时跟踪督导,及时报告问题进展,切实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原标题: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北海督察反馈意见立行立改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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