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布关于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暗访专项行动的通知
- 2021/7/19 13:36:34
- 14067
-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关键词:水体黑臭污水处理
关于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暗访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张家口、廊坊、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我省93条城市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整治,消除黑臭。但近期个别市县水体出现了黑臭反弹现象。为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城市水体养护长效机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定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暗访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认真落实。
一、检查范围
对全省城市(含雄安新区)、县城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原有清单内的城市黑臭水体是否消除黑臭;随机抽查城市、县城建成区内是否存在其他黑臭水体。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底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对抽查到的城市、县城黑臭水体进行现场巡河。
现场查看水体颜色是否发黑、是否有异味,当水质存在争议时,将对相关水质指标进行检测;检查是否有污水排入,沿河雨水排放口是否有旱天排水问题;检查水体内部或两侧是否有垃圾堆存;检查是否有成规模的水面漂浮物;其他可能对水体水质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检查期间如遇降雨,可根据现场情况酌情判断。原则上中雨或以下雨量可待24小时后检测水体水质,大雨或以上雨量可待48小时后检测水体水质。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检查采取暗访的形式,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不听工作汇报,只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现场效果。请各地配合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妨碍、干扰检查人员现场巡河。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纪律有关规定,检查人员不得向被抽查市县透露行程,不得收取现金、礼品等,确保检查结果公平、公正。
(三)本次暗访中发现问题的,省厅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挂账督办,要求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彻底整改。问题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5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暗访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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