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02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7/19 13:49:26
13585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关键词:污水处理水处理
导读:为改善黑臭河涌水质、保障区域水环境,按照广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自2017年广州市陆续建设了一批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有效防范污水溢流河涌的风险,减少水污染物排放。
  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028号提案答复的函
 
  A类
 
  穗水排水函〔2021〕21号
 
  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028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国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污水处理应急设施有序退出机制的提案》(第302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水投集团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进行了沟通交流,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改善黑臭河涌水质、保障区域水环境,按照我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自2017年我市陆续建设了一批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有效防范污水溢流河涌的风险,减少水污染物排放。截至2020年底,合同期内共有84座一体化项目,处理能力为70.65万吨/日,全年累计处理水量2.32亿吨,CODCr累计削减量2.94万吨,氨氮累计削减量0.4万吨。 2018至2020年期间,我市累计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226万吨/日,总规模达约774万吨/日,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已超过供水总量,规模跃居全国第二;新建管网约1.7万公里,污水收集能力显著提升。因此,一体化项目经评估后应逐步停运撤出。
 
  二、一体化项目有序退出工作情况
 
  为保障水环境质量,规范一体化项目退出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我局于2020年12月11日正式印发《广州市一体化污水处理服务项目退出工作指引》,按三类情况分别制订了工作指引:一是服务合同未到期提前退出或变更。由区水务部门会同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和运营单位对一体化项目进行评估,充分考虑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配套及工程实施情况,预判撤销一体化项目对周边河涌水质的影响。对于服务合同到期前已达到退出条件的,由合同双方协商提前结束合同或变更合同条款。二是服务合同到期后延期。由区水务部门会同业主单位在合同到期三个月前评估是否需要延期,评估结果需继续保留一体化设施的,由区水务按程序办理延期手续。三是服务合同到期正常退出。服务合同期满且经评估无需延期的,由业主单位监督运营单位做好设施拆除清理工作,场地恢复原状。
 
  按照《广州市一体化污水处理服务项目退出工作指引》,各区和市水投集团有序开展一体化项目退出工作。自今年初至4月期间,已有20个项目按程序撤出。经初步摸查,目前合同未到期的项目中,有19个项目达到合同到期前提前退出条件,正进行商务协商;2个项目计划在合同到期后延期;43个项目计划合同到期后正常退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各区、市水投集团有序退出一体化项目,督促各区加强在运行一体化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一体化设施出水达标、污泥妥善处置。
 
  感谢您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水务局
 
  2021年6月1日
 
  原标题: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028号提案答复的函

热门评论

上一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

下一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