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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1/7/22 11: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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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
编辑:Shuli
关键词:生态文明绿色发展
导读:2021年7月14日,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苏府〔2021〕6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
 
  日前,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2021-2025年)》。该规划提出了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及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六大体系的建设任务。
 
  目前,苏州生态制度体系逐步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生态空间体系不断优化,生态经济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生活体系不断优化,生态文化体系不断扩展,在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基础之下,仍面临较为艰巨的转型升级任务、依然严峻的资源瓶颈约束和依然存在的环境风险压力。
 
  规划要求,到 2025 年,全市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绿色发展水平、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污染排放总量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成为全社会风尚,生态文化素养明显提升,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美窗口”。
  规划明确:
 
  一、完善生态制度。
 
  到2025年,京杭运河跨界断面、太浦河水质稳定在Ⅲ类,淀山湖、元荡、汾湖水质持续改善。联动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共同实施 PM2.5和 O3浓度“双控双减”,建立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精细化排放清单管理制度,联合制定区域重点污染物控制目标。
 
  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 100%。2023 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任务。深入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到 2025 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 100%,自然村覆盖率 95%。
 
  2、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到 2025 年,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关于十四五期间控制煤炭消费增量的任务。到 2025 年,实现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整治提升全覆盖。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 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实现 VOCs 集中高效处理。
 
  3、保持土壤环境稳定
 
  到 2025 年,完成省下达的地下水防治任务,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不下降。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到 2025 年,全市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处置能力达到 40 万吨/年。
 
  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依法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全面实施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完善小微产废企业集中收运体系。持续推进“清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三、发展绿色生态经济。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到 2025 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 55%以上。强化关闭不达标企业及淘汰低端低效产能工作。
 
  到 2025年,农业园区面积占到全市耕地面积的 65%以上。
 
  提升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水平。促进产业循环发展和废物资源化利用。到 2025 年,95%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集散交易加工中心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 85%以上。到 2025 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 95%以上。
 
  全面推进碳达峰行动。
 
  四、倡导生态生活。
 
  发展绿色建筑。到2025年,全市城市建城区50%以上的面积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 2025年,全市“三定一督”源头分类方式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 2025 年,全市新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 410 万吨/年,基本实现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到2025年,实现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全覆盖”,构建“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通过清水互连互通保障供水安全。
 
  防控噪声污染。到2025 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值保持在 55 分贝以下。
 
  五、重点工程。
 
  针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规划措施,提出重点工程项目56 项,总投资 1033.47 亿元。其中:
 
  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 27 项,投资 682.91 亿元;
 
  生态经济建设重点工程 17 项,投资 116.37 亿元;
 
  生态生活建设重点工程 10 项,投资 233.83 亿元;
 
  生态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2 项,投资 0.36 亿元。
 
  重点工程列于附表中。
  原标题: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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